环渤海地区潜水减压病治疗现状和对策(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2

  2.6收费不合理,医德医风差

  部分医疗机构管理不到位,导致乱收费、私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精神,对患者缺乏关爱,医患关系紧张,这对高压氧医学这门新兴学科的发展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3思考和对策

  高压氧医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与临床应用的飞速发展相比,高压氧医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文献报道亦缺乏有力对照,特别是对于潜水减压病的治疗研究更为明显,表现为经验总结较多,系列基础研究少。高压氧在生理、病理条件下对机体各组织产生的效应,以及不同治疗方案对疾病转归的影响等都有待进一步系统地深人研究。

  3.1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确保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3.1.1救捞局和各级海事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于1999年8月27日发布执行,救捞局负责潜水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工作,各级海事机构依照本法负责有关执法工作。要加大打击非法雇用无合法执业资格的潜水员从事作业的责任双方,严格执行持“潜水证”上岗作业的制度;要加强潜水知识培训,确保潜水员能够及时得到培训,要结合病例对潜水员进行潜水医学常识教育,使他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对潜水作业区比较集中地区的监管,比如海产品集中养殖区、沉船打捞区等潜水作业区;在潜水作业区设立专门办公地点,为潜水员培训、考核、发证等管理工作提供方便;严格控制下潜深度和水下作业时间,尽可能杜绝反复潜水。如果要进行反复潜水,必须由专业人员指导选择特定的减压方案;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准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提高潜水装具专业维修人员和水面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避免人为潜水事故发生。

  3.1.2医疗卫生部门在潜水人员较集中的海区,应指定潜水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潜水人员的保健,定期组织加压锻炼和体检,督促潜水员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指导减压方案的选择和减压病的现场急救;在作业现场附近的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加压舱主相应的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使减压病能得到及时治疗;路途较远的潜水作业点,要与有加压舱的医疗机构医师加强沟通联系,必要时可通过电话会诊,指导现场抢救;要加强对潜水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

  3.1.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法》的执行,确保潜水人员得到应有的医疗、生活等保障。对非法用工单位非法使用潜水作业者造成伤亡的,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潜水作业者合理的医疗保障、生活补助和相应的赔偿。

  3.1.4物价部门要合理定价高压氧不同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加强检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以保证整个学科的健康发展。

  3.2规范管理,提高准入门槛

  高压氧医学是一门特殊的学科,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治疗的特性,当病人处于高压氧舱内,需要有专业特长、熟练的医护人员和技术人员和其进行更多、更有效的交流,需要畅通的科学治疗流程。医务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责任心,不能让病人被关在舱里窒息死亡的悲剧重演;不能因为技术人员的疏忽导致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发生。同时,在高压氧广泛运用于临床之际,我们也应该看到,不应盲目扩大高压氧适应症范围。国外对高压氧适应症的把握远较国内严格。在诸多目前疗效可靠的适应证之外的疾病,高压氧的效果尚未得到公认。另外,在鼓励探索新的适应证时,还要注意其本身具有的毒副作用,尤其要重视长程高压氧治疗中慢性氧中毒的防治,可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如给予抗氧化剂等,有助于防止其发生。在运用高压氧治疗的同时,要注重综合治疗措施的实施,全面整体地运用各种医疗手段,确保患者顺利康复。因此,应当加强对高压氧诊疗项目的管理。定期加强对加压舱技术状态、安全性的检查;加强对从事高压氧治疗的医务人员、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认证,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定期检查督导;合理配置人员,保证能够开展连续的医疗工作;强化对高压氧诊疗项目的申批,没有治疗能力的医疗项目要严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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