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倾销看中国彩电企业海外经营的战略选择(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2
3.2建立专门的贸易投资管理服务机构
我国海外投资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和实力较弱,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能力而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支持,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建立权威性的提供贸易信息和法规政策的管理机构迫在眉睫。在彩电企业反倾销案中,很多中国企业借助于国外的律师和法律咨询机构,一方面信息沟通慢,另一方面成本比较高,使得交易费用变高。像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和中国国际商会(CCOIC)就是非常好的机构,可以借助这个机构运行的经验,成立类似的官方组织。这些组织可以为彩电企业或其它企业提供相关国家引进外资的文化禁忌,风俗习惯,以及政治、经济、法律和政策环境等宏观信息。
3.3财税支持政策
政府应通过减免税收,来鼓励更多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从时段上来讲:对于海外经营的企业实施一定时期的减免税优惠,以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从产品上讲:由于在海外投资而出口设备、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可以考虑免征关税。从规范上讲:构建与国际规范接轨的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抵税、税收延付等税收制度。
3.4投融资政策
首先要放宽信贷条件,为企业贷款提供方便,使企业有较多的资金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要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和银行携手便企业获得银团贷款、租赁提供担保以及其它的金融服务。再次政府要鼓励海外经营的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企业侦券和股票,争取更多的国际游资,多渠道地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最后政府应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境外投资保险,为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应对更多的不确定性,化解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保障企业海外经营的安全。
下一篇:德国双元制引入我国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