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地方政府 区域创新系统 创新
论文摘要:在区域创新系统的构建及运行中,地方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文章从构建区域创新系统运行框架出发,深入探讨了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环境营造、区域创新动力激发、与其他行为主体关系及与区域之外联系中的作用,指出了地方政府能够采取的措施。
1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状态”日益让位于“区域状态”,区域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利益主体,关键的商业联系集中于区域范围内…,而当代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就是将分散在社会上的不同创新组织和各种创新资源整合在统一的区域创新系统之中。形成这种整合的力量,除了市场机制起基础作用外,地方政府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并通过政策和法规等手段推动区域创新系统构建中的作用日益突显。但目前的研究对政府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进行论述时,为了叙述的方便,一般是对政府作用进行笼统介绍。J。但政府是分层次的,尤其是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担负的职能和能发挥的作用有很大差别,如果不对二者进行区分,得出的研究结论难免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基于这种认识,本文的研究视角只限于地方政府,探讨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中的功能定位,旨在通过这种研究,为地方政府的创新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区域创新系统中地方政府作用研究思路
对地方政府作用进行分析的前提是探讨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剖析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理,进而确定地方政府在其中能够及应当扮演的角色。目前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还没有形成共识,如柳卸林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在一个地区内,由各类创新主体形成的制度、机构网络,其目的是推动新技术的产生、使用。Doloreux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其功能是按照组织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际关系促进知识的生产、利用和传播。黄鲁成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非主体要素以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则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
基于现有研究,本文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处于特定创新环境中的企业、地方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行为主体在创新动力的激发下,以一种互动、开放的方式促进区域创新的网络组织。这一界定包含以下几层意思:其一,区域创新系统产生于特定的区域创新环境之中,这强调了它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并且会受到特定区域中的制度、文化、创新基础设施等创新环境的影响。其二,区域创新系统具有特定的创新行为主体。目前普遍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行为主体包括地方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区域创新的产生是这几类主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结果。其三,区域创新系统的产生及运行离不开创新动力的作用。区域创新的行为主体往往是受了创新动力的激发才产生创新欲望的。其四,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开放的边界。成功的创新系统不但需要利用内部产生的知识及资源,还需要利用外部可利用的知识及资源以增强创新能力和保持竞争力。所以,区域创新体系既是某一特定区域的系统,更是开放的系统。区域创新系统受到区域之外环境及外部行为主体的制约与束缚,并不断需要从区域之外获取创新所需要的知识、资金、人才及技术。其五,区域创新系统指向的目标是创新的产生。区域创新系统运行框架如图1所示。
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不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应地,地方政府凭借其特殊身份,在区域创新系统构建及运行中能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以上对区域创新系统内涵的分析,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区域创新环境营造、创新动力激发、正确处理与其他行为主体的关系及与区域外部环境及行为主体的沟通交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