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0~1640年英国农民经济的分化(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恰亚诺夫学派的理论在中世纪以及近代早期英国农民经济研究中得到了某些印证[32](pp.233~234),但是英国农民的人口分化并没有以恰亚诺夫理论的典型形式出现。波斯坦和希尔顿都曾明确指出,恰亚诺夫模式的前提——远离市场、较少或不使用工资劳动——并不符合英国农民经济的历史事实。英国缺少俄国米尔村社的土地分配制度,而且土地市场相当活跃[7](pp.30-44,p.135),[11](pp.6~7)。在信奉消费需求与劳动辛苦程度平衡理论的恰亚诺夫看来,农民不具有谋利的动机和行为。但事实上,无论今天还是过去,农民都不仅为了谋生而劳作,也为了谋利而劳作(注:作为农民上层的约曼农有着极其强烈的社会上升野心,每年他们总是追求最大收入。)[33](pp.167~168)。土地市场的存在为农民提供了随时随地获取或转让土地的机会,而不必等到家庭人口增加或减少时才采取行动。在获取或转让土地方面,农民的行为并非完全与人口压力相关。位于伯明翰西部的海尔斯欧温(Halesowen)教区有许多事例可以证明恰氏人口分化模式的不足。约翰·费舍尔(John Fisher,1363~1393年死)继承了一个宅院和4第埃塔斯(dietas)土地,尽管他有两个儿子,但他还是被迫减少而不是增加其土地;1368年他卖了一小块地;他的儿子在继承茅屋和一些零散土地时,因为太穷而免交继承税。而同样有两个儿子的约翰·德·穆鲁(John de Moulowe,1348~1373年死)则可以让其子继承两码地。理查·德·穆鲁(1348~1401年死)的土地规模难以估计,他与菲力普·希尔(Philip Hill)的寡妇结婚时获得1码地,后来又买进2块宅地、2块庭园、1块宅院、2块近宅园地和3/4维尔格特耕地,可能还购买了自由持有地;此外他还拥有大群牲畜;1391年他又买进了土地,且雇佣奴仆(注:说明两点:其一,括号内的年代系指佃户出现在档案中的时间,不是其生卒年代。其二,“Dietas”系拉丁文,意为日工作量;用作土地计量单位时不明其具体所指。)[34](pp.144~145)。上述这些事例说明,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农民家庭会随时随地通过市场等方式来改变其土地规模。

    商品化导致两极分化乃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模式。1500~1640年英国农民分化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经典模式,但是,商品化模式并不能解释1500年以前的农民分化。学者们大都承认,1350~1500年间英国商品经济尤其是农业商品经济处于低潮。这可以从当时农产品价格低落中得到证明。因此,难以设想当时商品化之作用于农民分化的程度会很大。其分化形式也不是极化,而是下层农民人数减少,上层农民人数增加。所以“商品化导致两极分化”不是14、15世纪的写照。至于16世纪的分化,虽然商品化可以较好地解释富裕农民阶层的兴起,但必须结合农民继承习俗和整个人口变化态势来考察;而贫困的无地少地农民数量增加则很大程度上是人口压力的结果,与其相伴随的商品化也表现出过密化的特征。因此,这个时期的农民经济分化并不与商品经济发展相一致。商品化不是造成分化的唯一动力。商品经济也可以巩固和加强农民经济,而不只是瓦解农民经济。专业化生产、经济作物生产、毛纺织业、家庭劳动力密集投入、家庭劳动力外出打工挣钱等具有市场特征的行为,在不同类型的农民家庭都可以成为巩固其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笔者以为,不宜将商品化的作用估计过高。科斯敏斯基曾说:“如果将所有的分化都归之于商品和货币关系的发展,那么就会走上歧路……农民分化最深层的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封建时期各个家庭的土地所有权。”[35](p.207)确实,在商品化与农民分化之间存在相当复杂的关系,难以用“商品化导致两极分化”一言以蔽之。

    更重要的是,新的阶级关系的出现存在困难。无论是资本家的产生,还是无产阶级的产生,都存在巨大困难,更不能期望农民阶级迅速消亡。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曾发达一时的约曼,甚至许多大租地农场主,实际上仍然属于传统的农民,他们与真正的资本家相距甚远。无论是从雇佣关系还是生产力水平来看,绝大多数使用雇佣劳动的农场与家庭农场没有什么区别(注:笔者认为,过去国内学界对租地农场的资本主义性质有所夸大。参见黄春高:“14~16世纪英国租地农场的历史考察”,原载于《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只有极少数使用雇佣劳动的农场达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生产力水平。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劳工占整个乡村人口的1/4或1/3,贫穷的少地无地农民随处可见,但他们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绝大多数贫穷的农业劳动者,无论被称作“劳工”还是“仆佣”(labourers,servants),他们仍然是农民(注:希尔顿将他们定义在农民的范畴是可取的。)[11](p.13)。并且,从雇佣劳动的自由特征来看,他们仍然被附着在土地上[36](p.3)。虽然圈地暴力造成一定范围与程度上的农民与土地分离,但是显然缺乏可吸收他们的职业。按照波斯坦的估计,即使在呢布业最繁荣时,它所能雇佣的最高人数也只有5万,即仅有5%~7%的乡村小土地持有者被雇佣于呢布制造业中[7](pp.227~228)。因此,当时英国存在着与中国相同的“半无产”穷人,他们不是无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的“近亲”(注:简·怀特尔认为,这些工资劳动者不是自由的资本主义的工人,因为他们并不完全依赖市场。关于15世纪工资劳动者的性质,戴尔有同样的结论。)[6](p.303),[16](p.20)。不少学者强调中小农民消失的普遍性规律。托内就认为:“16、17世纪农业问题的历史主要是小农(小耕作者)为反对大地产增长所引起的变迁、保护自己利益而不断挣扎的历史。”[18](p.231)但是农民的消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许多材料证明,农民家庭能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来维持其生存,如工业、家庭手工业、商业、公有地上享有的多种权利等等,并利用习惯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37](p.18)。在肯特郡,有些庄园的地主甚至主动保护小持有农,以免他们的土地或者公有地上的权利落入那些贪婪的佃户之手[38](p.218)。历史证明,直到19世纪中后期,英国的农民都没有消亡。即使强调农民消失的约翰逊也承认:“如果说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是小所有者和佃户的灾难,中等规模的自耕农则似乎没有受到严重影响。我们知道那些大自由持有农和公簿农本身就是庄园中的圈地者,而且有许多证据表明,在牺牲了特大自耕农和特小自耕农之后,中等规模的自耕农增加了。”[39](p.75)有鉴于此,过分强调由商品化所导致的阶级分化、强调中小农民被消灭显然是违背历史事实的。经典作家也没有将阶级分化模式教条化。在批评俄国学者米海洛夫斯基将自己的研究教条化、历史哲学化时,马克思曾经说过:“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40](p.130)

    总之,1350~1640年英国农民经济分化的历史表明,造成分化的原因不是单一的,分化的类型也不是单一的,任何单一的分化类型都难以揭示其分化的实际。无论是新马尔萨斯学派的长期人口趋势观点,还是恰亚诺夫学派的家庭人口周期模式,抑或马克思主义的商品化经典理论,在解释英国农民分化问题时都存在某些不足;而每种理论或模式的不足,又得到其他学派不同程度的补充。事实上,即使是着力强调人口土地资源关系的波斯坦等人,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30](pp.64~78);强调人口周期的恰亚诺夫也郑重声明:“在任何时候家庭对于某一特定农场的规模都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我们只是在一般意义上讨论家庭的决定作用。”他还说:“采用这一术语(按指人口分化),自然,并不是说我们正在放弃使用社会分化的概念,社会分化在农村相当普遍地存在着。”[31](p.40,p.38)马克思本人以及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都从未否认人口对农民经济变迁所起的作用。希尔顿说:“应该承认,在重申封建生产方式中领主与农民之间的剥削关系的同时,也应强调波斯坦学派对我们了解晚期中世纪经济的合理贡献,即农民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相互关系。”[41](p.230)布瓦也指出:“波斯坦和勒罗瓦·拉杜里不应该为了赋予人口因素以太多的重要性而受到批评。相反,他们应该为了在中游而停止人口学的过程,以及为了不把人口因素并入包含一切的整体,即社会经济制度,而受到批评。”[30](p.117)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遵循马克思所强调的“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42](p.692),他们只是反对抽象地谈论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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