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挑战中的德国经济(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本因素之一。安全供应、经济节约以及保护环境与资源是联邦政府的目标。世界市场的开放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如今也改变了能源经济的行动框架。对企业适应形势、进行革新以及降低费用的压力越来越大。在依靠管道的能源方面,竞争也越来越使迄今为止封闭的供应地区中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在发展。德国统一以来,市场经济原则以及法制范围也适用于新联邦州,例如,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导致了现有反应堆的停止使用。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的迹象表明,由于技术的进步以及世界贸易的加强,将来不是储存量的减少甚至枯竭,而更主要的是尚正当合理地利用环境将成为能源供应的限制因素。
德国的能源由私营经济企业供应。国家为能源经济确定一个制度框架。这方面例如包括能源经济法、危机应急规定和储存以及环境保护规定。
从1973年开始,国际能源市场上的状况多次出现根本性的变化。石油价格两次暴涨都导致了世界经济的衰退;接着,1985年底价格急剧下跌。中欧与东欧以及原苏联出现的巨变给东西欧能源经济方面的合作以及这些国家首先是俄国的能源资源的利用带来了新的规模。1990/91年的海湾战争又使始终是最重要的载能体石油的价格变化的不稳定重新变得明显起来。
不仅在石油方面,而且普遍地由于进口的依赖性,必须保持能源经济的供应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并注意到广泛的供应渠道。由于同全球能源市场的这个联系,出现了保证有效地供应能源的特殊机遇。鉴于70年代石油价格危机的经验教训,在国际能源代办机构,尤其是在欧洲联盟一级的能源政策合作有了根本性的发展。欧盟今天拥有一整套支持能源经济结构变化、合理使用能源以及减少石油依赖的方针措施(JOULE/THERMIE、SAVE和ALTENER等计划)。欧盟委员会在关于降低二氧化碳的欧洲全面战略的范围内提出一项受到联邦政府欢迎的税收措施建议。
将来必须比迄今为止更加注意节约与合理地生产与使用能源。德国的能源经济及消费者已在提高能源效能和加强利用环境能承受的供应可能性方面有了巨大的进展。
能源政策包括下列重点:
为了同时确保稳定的、经济的、保护环境和节省资源的能源供应而实行的市场经济政策。随着电力和天然气市场的开放,进一步发挥竞争的活力。持续发展的理想和承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求德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耗结构进一步适应形势。
保证环境能承受的能源供应:这方面包括全面的气候保护战略。如果要达到的目的被明确确定和可以审查,并在未被遵守的情况下将得到制裁的话,行动者自愿的自己承担责任在明确地确定界限的领域里就可能是合适的,并有助于有效的环境行动。
继续努力节能以及研究和使用长期可供选择的能源,尤其是可再生的能源。
进一步利用经过审慎选择和多种化的能源混合物。但是德国硬煤的贡献将下降。特别是因为地质条件差,它比进口煤贵得多。联邦政府、采矿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和萨尔以及采矿业于1997年3月就财政框架取得一致,它规定至2005年明显降低由国家出资的对采煤业的资助。
3、原料政策
德国的原料供应主要通过进口。货物生产国既有从那里购进矿砂、浓缩物和铁合金的生产原料的发展中国家,也有拥有相应的再加工工业(冶炼厂、提炼厂)的,从而能销售金属和半成品的工业国。贵重物质的回收(再生处理)以及应用材料科学方面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使原料的投入最佳化具有越来越大的意义。
为了能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原料供应置于尽可能广阔的基础上,同原料生产国的经济关系主要按以下原则处理:
保持运作能力与进一步开放世界的原料市场 ;
稳定原料出口收入,首先在较不发达国家,从而力求持续不断的原料供应 ;
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放宽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 ;
为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半成品和成品开放工业国市场 ;
促进向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转让并保护投资者的资本不被没收 ;
通过合作项目开发新的原料储藏。
九、科学与研究
最近几年里,诺贝尔化学、物理和医学奖获得者中也有德国科学家,例如1991年诺贝尔医学奖为细胞生物学家埃尔温·奈尔和贝尔特·萨克曼所得;1989年诺贝尔物理奖由物理学家沃尔夫冈·保罗与两位美国同行分享;1988年3位研究人员约翰·戴森霍弗尔、罗伯特·胡贝尔和哈尔特穆特·米歇尔荣获诺贝尔化学奖。1995年德国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是女发展生物学家克里斯蒂安娜·尼斯莱因-福尔哈尔德(医学)和在美因兹执教的荷兰化学家保罗·J·克鲁岑。1998年诺贝尔物理奖由物理学家霍尔斯特·施托尔默和来自美国的两位同事获得。
德国的大学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许多科目中曾处于领先地位。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45位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中,10位是德国人;40位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中,德国人占16人。但是,1933年起纳粹独裁统治将许多最优秀的人物驱逐出境。有的前往美国,对那里的科学起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1945年以后,德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才缓慢地弥补了这种人才外流造成的损失。
德国的重新统一使科研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建设全德的科研界。今天,新联邦州拥有由大约120个联邦资助的研究机构组成的有竞争力的科技界,工作人员13000人:
3个黑尔姆霍尔茨中心和10个分部 ;
28个蓝色名单科研团体机构,包括研究所的3个分所(联合在这个团体中的研究所从事跨地区的研究任务,由联邦和研究所所在的州各筹资50%);
弗劳恩霍弗尔学会的19个研究所和分所 ;
马克斯-普朗克学会的21个研究所、分所和其他机构 ;
两个特殊筹资的研究机构 ;
两个联邦研究机构和34个此类机构的分部。
新联邦州研究的重点特别是新的原材料、信息技术、微电子、生物工程、环境研究、地球科学以及卫生研究。在许多研究基地,大学外的研究机构和公司的及大学的研究部门进行合作。新联邦州的研究被纳入许多欧洲及全世界的计划、合作关系和联合项目。
尽管如此,联邦政府仍然意识到,要创造德国统一的科研界尚须继续作出努力。因此例如通过为新联邦州高等学校的革新讲座筹资改善了研究结构,启动了高校之间以及外部的,包括经济界专家们革新的跨学科的合作。
考虑到确保所在地德国,联邦政府公开宣称的目标是使研究的成果在全球性竞争的情况下尽快地转变成为新产品和新工艺流程,以便利用新市场上出现的机遇。
1、研究机构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在3个不同的部门中进行:高等学校、大学外的公共的和私人的非工业性研究机构以及经济界的研究单位。
高等学府中进行研究工作是德国的老传统。科研与教学统一是从上世纪初对普鲁士的各大学进行改革的威廉·冯·洪堡以来高校生活的一个坚定不移的原则。高等学校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的基地。基础理论研究的重点放在确保为科学界培养新生力量并从而保证研究人员不断更新的高等学校。大学外的研究首先以大学的研究为基础,尤其是例如自然科学方面的那些只有在庞大的班子里以昂贵的技术以及巨额经费方能实现的耗资巨大的研究项目在高校外,主要在基本上由联邦及各州共同资助的基础物理、新能源(例如聚变)、航空与航天、医学、分子生物学、环境与极地考察等研究机构中进行。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研究与开发部门工作的人员总共将近460000人,其中大约50%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其余的是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例如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大约各占一半。1997年用于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国内费用总额将近830亿马克,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7%。这样,德国在大工业国(G7)中占第四位,仅次于日本(2.98%)、美国(2.52%)和法国(2.31%)。最大的份额,约510亿马克由经济界筹资。联邦和各州各资助大约150亿马克,联邦资金的其他16亿马克流入国外。
2、研究基
德国的能源由私营经济企业供应。国家为能源经济确定一个制度框架。这方面例如包括能源经济法、危机应急规定和储存以及环境保护规定。
从1973年开始,国际能源市场上的状况多次出现根本性的变化。石油价格两次暴涨都导致了世界经济的衰退;接着,1985年底价格急剧下跌。中欧与东欧以及原苏联出现的巨变给东西欧能源经济方面的合作以及这些国家首先是俄国的能源资源的利用带来了新的规模。1990/91年的海湾战争又使始终是最重要的载能体石油的价格变化的不稳定重新变得明显起来。
不仅在石油方面,而且普遍地由于进口的依赖性,必须保持能源经济的供应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并注意到广泛的供应渠道。由于同全球能源市场的这个联系,出现了保证有效地供应能源的特殊机遇。鉴于70年代石油价格危机的经验教训,在国际能源代办机构,尤其是在欧洲联盟一级的能源政策合作有了根本性的发展。欧盟今天拥有一整套支持能源经济结构变化、合理使用能源以及减少石油依赖的方针措施(JOULE/THERMIE、SAVE和ALTENER等计划)。欧盟委员会在关于降低二氧化碳的欧洲全面战略的范围内提出一项受到联邦政府欢迎的税收措施建议。
将来必须比迄今为止更加注意节约与合理地生产与使用能源。德国的能源经济及消费者已在提高能源效能和加强利用环境能承受的供应可能性方面有了巨大的进展。
能源政策包括下列重点:
为了同时确保稳定的、经济的、保护环境和节省资源的能源供应而实行的市场经济政策。随着电力和天然气市场的开放,进一步发挥竞争的活力。持续发展的理想和承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求德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耗结构进一步适应形势。
保证环境能承受的能源供应:这方面包括全面的气候保护战略。如果要达到的目的被明确确定和可以审查,并在未被遵守的情况下将得到制裁的话,行动者自愿的自己承担责任在明确地确定界限的领域里就可能是合适的,并有助于有效的环境行动。
继续努力节能以及研究和使用长期可供选择的能源,尤其是可再生的能源。
进一步利用经过审慎选择和多种化的能源混合物。但是德国硬煤的贡献将下降。特别是因为地质条件差,它比进口煤贵得多。联邦政府、采矿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和萨尔以及采矿业于1997年3月就财政框架取得一致,它规定至2005年明显降低由国家出资的对采煤业的资助。
3、原料政策
德国的原料供应主要通过进口。货物生产国既有从那里购进矿砂、浓缩物和铁合金的生产原料的发展中国家,也有拥有相应的再加工工业(冶炼厂、提炼厂)的,从而能销售金属和半成品的工业国。贵重物质的回收(再生处理)以及应用材料科学方面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使原料的投入最佳化具有越来越大的意义。
为了能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原料供应置于尽可能广阔的基础上,同原料生产国的经济关系主要按以下原则处理:
保持运作能力与进一步开放世界的原料市场 ;
稳定原料出口收入,首先在较不发达国家,从而力求持续不断的原料供应 ;
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放宽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 ;
为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半成品和成品开放工业国市场 ;
促进向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转让并保护投资者的资本不被没收 ;
通过合作项目开发新的原料储藏。
九、科学与研究
最近几年里,诺贝尔化学、物理和医学奖获得者中也有德国科学家,例如1991年诺贝尔医学奖为细胞生物学家埃尔温·奈尔和贝尔特·萨克曼所得;1989年诺贝尔物理奖由物理学家沃尔夫冈·保罗与两位美国同行分享;1988年3位研究人员约翰·戴森霍弗尔、罗伯特·胡贝尔和哈尔特穆特·米歇尔荣获诺贝尔化学奖。1995年德国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是女发展生物学家克里斯蒂安娜·尼斯莱因-福尔哈尔德(医学)和在美因兹执教的荷兰化学家保罗·J·克鲁岑。1998年诺贝尔物理奖由物理学家霍尔斯特·施托尔默和来自美国的两位同事获得。
德国的大学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许多科目中曾处于领先地位。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45位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中,10位是德国人;40位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中,德国人占16人。但是,1933年起纳粹独裁统治将许多最优秀的人物驱逐出境。有的前往美国,对那里的科学起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1945年以后,德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才缓慢地弥补了这种人才外流造成的损失。
德国的重新统一使科研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建设全德的科研界。今天,新联邦州拥有由大约120个联邦资助的研究机构组成的有竞争力的科技界,工作人员13000人:
3个黑尔姆霍尔茨中心和10个分部 ;
28个蓝色名单科研团体机构,包括研究所的3个分所(联合在这个团体中的研究所从事跨地区的研究任务,由联邦和研究所所在的州各筹资50%);
弗劳恩霍弗尔学会的19个研究所和分所 ;
马克斯-普朗克学会的21个研究所、分所和其他机构 ;
两个特殊筹资的研究机构 ;
两个联邦研究机构和34个此类机构的分部。
新联邦州研究的重点特别是新的原材料、信息技术、微电子、生物工程、环境研究、地球科学以及卫生研究。在许多研究基地,大学外的研究机构和公司的及大学的研究部门进行合作。新联邦州的研究被纳入许多欧洲及全世界的计划、合作关系和联合项目。
尽管如此,联邦政府仍然意识到,要创造德国统一的科研界尚须继续作出努力。因此例如通过为新联邦州高等学校的革新讲座筹资改善了研究结构,启动了高校之间以及外部的,包括经济界专家们革新的跨学科的合作。
考虑到确保所在地德国,联邦政府公开宣称的目标是使研究的成果在全球性竞争的情况下尽快地转变成为新产品和新工艺流程,以便利用新市场上出现的机遇。
1、研究机构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在3个不同的部门中进行:高等学校、大学外的公共的和私人的非工业性研究机构以及经济界的研究单位。
高等学府中进行研究工作是德国的老传统。科研与教学统一是从上世纪初对普鲁士的各大学进行改革的威廉·冯·洪堡以来高校生活的一个坚定不移的原则。高等学校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的基地。基础理论研究的重点放在确保为科学界培养新生力量并从而保证研究人员不断更新的高等学校。大学外的研究首先以大学的研究为基础,尤其是例如自然科学方面的那些只有在庞大的班子里以昂贵的技术以及巨额经费方能实现的耗资巨大的研究项目在高校外,主要在基本上由联邦及各州共同资助的基础物理、新能源(例如聚变)、航空与航天、医学、分子生物学、环境与极地考察等研究机构中进行。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研究与开发部门工作的人员总共将近460000人,其中大约50%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其余的是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例如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大约各占一半。1997年用于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国内费用总额将近830亿马克,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7%。这样,德国在大工业国(G7)中占第四位,仅次于日本(2.98%)、美国(2.52%)和法国(2.31%)。最大的份额,约510亿马克由经济界筹资。联邦和各州各资助大约150亿马克,联邦资金的其他16亿马克流入国外。
2、研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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