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与上市公司的财务虚假问题(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例4-1】某ST公司2004年度亏损4900万元,2005年度盈利539万元,2006年又亏损490万元。审计中发现如下情况:该公司2005年的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期初留存收益800万元,系发现了“漏提的2004年售后服务维修费用和销售返利费用等”。针对这个差错,公司调减期初留存收益800万元。那么这800万元的差错是否具有公允性呢?其提取依据是什么?经分析发现,2003年至2006年各年营业收入差别不大,均在一亿元左右,售后服务维修费用和返利费用,如果以销售收入为基础提取,则各年的同类费用应该区别不大,甚至营业费用在三年中差别也应不大。但从比较会计报表中却得到了三年营业费用分别为:2004年2712万元,2005年1047万元,2006年则锐减为694万元。其中“猫腻”不言而喻:该公司利用所谓的“会计差错更正”,将本属2005年的费用“更
正”到2004年负担,“轻装上阵”的2005年“一举”赢利539万元。但简单测算后就会得出结论:2005年实亏261万元(800万元-539万元)。
  (2)继续保持企业再融资资格
  我国再融资政策将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刚性指标,企业为达到这个标准可以在ROE的分子(净利润)和分母(净资产)上做文章,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追溯调整法调减前期利润。这样做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比,可以减少前期净资产余额,达到提高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特殊效应,为企业创造融资条件。
【例4-2】某ST公司是一家以机床制造为主的公司,产品的成本计算是以定额成本结转销售成本,而2004年改用实际成本法。后来发现,2003年因误用定额成本法致使2003年度少转销售成本2000万元,公司补制了2003年初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从2003年起采用实际成本法”。2004年公司发现这一会计差错后,及时进行了更正,减少了2004年的期初留存收益2000万元,同时减少存货2000万元。由于2004年初的存货减少,使2004年按实际成本计算的销售成本大幅降低,当年一举盈利680万元。
  从上述“更正”中,我们有以下疑问:该“差错”确是错误,还是经过更正反而形成了一项差错?一般地讲,企业定额成本的制定都是在实际成本测算基础之上 的,如果主要材料和人工价格变动幅度不大,则定额成本比之实际成本也应相差不大。2004年和2003年相比较生产条件变化并不大,那么,2000万元的差错调整其奥秘何在?后经调查得知,A公司正在申请一项贷款,银行要求2004年销售利润率必须达到8%,且连续三年盈利。该公司2002年和2003年经营形势较好,但2004年受资金紧张、产品质量问题困扰,生产形势不好,为使洽谈中的这笔贷款顺利到手,不惜“以丰补歉”,适当降低2003年利润,补贴至2004年,使企业具备了再融资条件。
  (3)维护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
  目前,有许多企业重金聘请经理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日益盛行。而高管人员的报酬,除职务工资外,一般还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酬金或期权股份,从而诱发了企业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财务舞弊的行为动机。
【例4-3】在对某上市国有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时,发现2005年的一笔会计调整事项:“2004年原材料盘盈8400吨,企业增加存货367.5万元,冲减期间费用367.5万元;2005年经核查,企业认为该盘盈事项系重大会计差错,应予更正,调减存货367.5万元,调减期初留存收益367.5万元”。审计人员对此感到有些蹊跷。经再三追问,财务科长道出了原由:该公司系承包经营,当地政府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给予高管人员奖励。为了多套取政府资金,企业虚构了一笔存货盘盈。在此目的得逞后,2004年又面临存货实存与账面有367.5万元的差额,为了平账,又作了更正处理。政府奖励一般以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为依据,即使随后被发现,时过境迁,甚至人员都调离了,一般很难再追究其责任。
  4.2 新准则对利用会计差错进行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防范作用
    2006年2月15号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于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对防止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进行利润操纵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
新准则较旧准则,新准则只规范重要的差错,也就是针对上市公司容易利用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利润操纵,因为旧准则实行的时候,上市公司主要用来操纵利润的手段就是利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新准则中更改为“重要的前期差错”,并对其更正方法做了修改,旧准则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更正,新准则明确用“追溯重述法”,并且规定了无法追溯重述的规定,使其更为严谨,更具有操作性,避免上市公司利用制度漏洞造成财务虚假。对无法追溯重述的条件也有具体规定,就以前某一特定期间而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认为无法对某项前期差错应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1)应用追溯重述法的影响数不能确定;(2)应用追溯重述法要求对管理层在该期当时的意图做出假定;  (3)应用追溯重述法要求对有关金额
  进行重大估计,并且不可能将提供有关交易发生时存在状况的证据和该期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信息这两类信息与其他信息客观地加以区分。实际工作中,要正确理解并按规定执行。
新准则中还新增加了“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规定。使得财务报表信息更为真实可靠,更具有相关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也更有利于防范上市公司利用制度缺口混淆视听,模糊表述,使财务信息使用者受到损失。值得该注意的是,新准则中,将舞弊产生的差错单独做了强调。对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盈,按原制度作为当期事项计入营业外收入中;新准则规定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追溯重述。这当然也缩小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空间。
  
  相较于旧准则,新准则中对前期差错在附注中的披露要求更为具体。新准则要求,除需披露前期差错的性质之外,还需披露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和更正金额;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如果上市公司完全按照准则的要求披露,会计报表使用者就可以知道产生前期差错年份的真实财务状况,有利于其据此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之前的旧准则没做此要求,导致上市公司对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不予披露或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不详细,加大了上市公司对差错更正处理的随意性,也是上市公司财务虚假信息不实的“温床”。这样就使得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操纵利润,进而使得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丧失了相关性和可靠性。可见新准则与旧准则
相比是一大进步,新准则对防止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进行利润操纵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


  结论与建议
  会计核算中的差错是会计人员在操作上常有发生的,尽管小心翼翼,有时仍免不了要经过一个发生差错、查找差错和更正差错的过程。会计差错的产生不仅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影响到工作效率,还使得相应的财务信息失真,并有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或判断。因此,会计内部管理部门和会计外部相关监督机构都必须重视对会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以便控制和杜绝差错的发生。
近年来,上市公司频频更正会计差错,利用会计差错的更正进行利润的操纵,造成财务信息虚假,这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会计环境中的一大诟病。虽然新准则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此种现象的发生,但是准则实施2年以来,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利润现象却仍趋普遍。因此我们还需要更加努力来加强当前企业利润操纵的管理。
现实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是非常复杂的,不同时期会计准则所需要应对的主要矛盾也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会计准则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建设过程。新会计准则虽然在不少方面对企业的会计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限制了其利润操纵行为,然而,也在另外一些方面对企业的利润操纵行为留下了相当的空间。这种情况决定了新会计准则不会是一个终点,而是需要根据我国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修改,加强会计准则建设不断的完善其规章制度。
  要加强对企业利润操纵行为的管理和限制,还需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主要通过会计人员等对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及其所体现的经济活动进行经济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
除此之外,还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管,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要加强政府监管,就需要明确各政府部门在企业会计监管中的具体职责权限,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以防相互推诿和监督过程中出现疏漏。社会监管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审计监管。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管,就需要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改革当前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社会监管的效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企业会计准则2006. 第1版.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第1版.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3]肖虹主编.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衔接.第1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4]赵书和、陈敏.新旧会计制度精要比较与案例说明.第1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5]李敏.会计查错技术.第1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6]贾丛民、赵保卿、谢志华主编.会计错弊及其查证与调整.修订第1版.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7]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中级财务会计.第1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8]蒋义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实证研究.第1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9]雷光勇.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异化研究.第1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10]崔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解读与案例分析.第1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11]陈晓红主编.事业财会.2003年第4期.CN 43-1236/F.2003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