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分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如何促进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我们有如下几个建议:

  (一)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该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保障农民晚年基本生活的社会性、政策性的基本保险,是国家和政府的社会政策行为。因此,应该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纵观20世纪9o年代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状况,在取得最好成绩的90年代中期,当时曲靖各地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1)建立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人,确立一名领导抓农村社会保障工作。(2)划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经费。(3)抓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搞好社会保障工作。(4)下达指标,落实责任制(以上几点详细内容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l期)。由于这些原因,20世纪90年代中期,曲靖的社会保障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些县(市)的资金还初步具有了规模。但是,正如前所述,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过程过于缓慢,致使有些地方出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不明确的现象。我们认为曲靖养老保险当务之急就是尽快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认识,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层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建立起一个层次分明、效率高的管理体制,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才有可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培养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
  就目前中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农民群众对社会保险这个新事物认识不足,很多人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其原因是: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仍然认为家庭养老或养儿防老可靠;社会养老保险周期长,他们怕政策有变,怕到时候兑现不了。如前所述,曲靖市的农村养老基本上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因此,要让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就必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就如同20世纪90年代中期所做的那样,树典型、广宣传。同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正确地引导农民有计划地合理消费,减少铺张浪费的现象,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自我保障能力,提倡青壮年时多积累,老来有养老金,既减轻家庭负担,又减轻国家负担。如果能破除“养儿防老”的传统旧观念,真正培养起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那不但能使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使曲靖市的广大农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而且还能极大地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在曲靖市的广大农村的贯彻落实,减轻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难度。从这一点上来说,培养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三)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按照目前曲靖市的有关文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各县(市)统一筹集、核算和给付的,基金上交曲靖市里集中储存、统一管理。曲靖市里、下属各县(市)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保险基金实施指导和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各级政府分管社会保障工作的负责人任主任(组长),社会保障、财政、税务、乡镇企业、计划、银行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处(站),对基金实施管理。

  曲民办(2001)第1号文件曾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抵押贷款和直接投资,只允许存人银行和直接购买国家债券。”在以前所发文件中还曾规定: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直接投资的,责令限期追回,同时处于其投资总额5%到l0%的罚款,而且还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

  尽管有了上述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曲靖有些地方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中还是出现过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损害了投保农民的利益,打击了农民们的投保积极性,直接影响了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这说明,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目前曲靖市已有了一系列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但它们主要是以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为主,尚缺乏法律上的保证。这样的话,要切实维护广大投保农民的利益、保证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就必须加大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纪、不法行为的发生。

  目前,曲靖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事实,而且随着曲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年轻的农村劳动力不断离开农村、涌人城市,使得未来曲靖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更进一步加深。在传统的家庭保障模式下,老龄化程度加深就必然使曲靖的广大农村家庭要承担更多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在曲靖广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刻不容缓的。

  随着我国的深入发展,广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被提到了重要议程上,这对于解决我国农村养老问题,推动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的全面贯彻落实,调节收人分配、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一个农业人口比重很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飞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大的今天,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应该是我们国家完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我们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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