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并购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机制分析(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5

  二、企业并购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企业并购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作为一种市场法律行为,在客观上存在着包括上述法律风险在内诸多风险隐患,在科学认识这些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并购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是保证企业并购顺利实现和并购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这里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就并购法律风险机制的建设,结合国内外企业并购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慎重选择目标公司
  公司并购要想降低法律风险,首先在于选择合适的并购对象。在并购实施之前,并购企业应该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衡量目标公司价值,做好并购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要对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目标企业业务与并购企业业务的关系,目标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和评估,为并购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自身资源方面,企业应该考虑自身特点和实际,希望成为什么公司,通过并购实现什么样的并购战略和企业是否有能力来实现并购目标。目标公司的确立要与企业发展的现实、规划和战略相适应,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如果目标公司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众多、发展前景不乐观,势必会给企业发展带来问题和风险。要选择合适的并购对象,应尽可能采用协议并购形式,要约收购一般属于敌意并购,容易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国家对此限制较多,法律风险相对较大。协议收购一般属于善意并购,并购交易对股价影响较小,法律风险相对也较小。而且,通过双方协商沟通,还可以达到信息交流、相互理解的目的,降低并购交易的其他风险。

  (二)并购目标的法律调查
  并购涉及的法律情况是多方面的,要根据每一并购行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调查项目和提纲,并根据各案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调查手段。法律调查是企业决策的依据,要严谨慎重,务求全面准确。从实施调查的内容看,主要包括:A.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股权或产权状况;B.目标企业的资产状况;C.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D.目标企业的诉讼、仲裁及政府处罚状况(现实的和潜在的);E.目标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F.被并购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问题等。另外,要特别关注并购目标的主体资质问题。并购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这一产权交易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至关重要的,若交易主体存在着资质上的法律缺陷,轻则影响并购的顺利进行,重则可能造成并购方的重大损失,甚至造成并购失败。

  (三)确定符合实际的并购方案
  在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并购中,无论是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之间或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并购,最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第一,对破产企业的收购与兼并。包括整体收购(同时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部分收购(只购买原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承担部分债权、债务)或联合收购(由多家企业对破产企业进行收购)。第二,以控股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多数是采用以现金分期到饺购买股份或股份置换,获得企业控股权。另外还有通过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股权及经营权的目的。第三,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资产优化组合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可以是资产互换方式、股份互换方式或同时伴以现金购买份或资产、以资产兑换股份等多种形式同时进行。
  从宏观上讲,企业策划并购方案时可以参考为以下几种形式:第一,购买式并购;第二,承债式并购;第三,吸收股份式并购;第四,控股式并购。这些并购方式各有其特点,企业应根据并购的目的和实际,灵活进行选择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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