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义与意谓——理解弗雷格(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看出,在这一划分中涉及到真,即其中的(2)和(3)都与真有关。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弗 
雷格要区别句子,因为一方面,许多句子与真没有关系,即使是断定句,在一些情况下也没 
有真,比如戏剧里的断定等等。另一方面,在涉及科学的地方,思想与真密切相关,甚至断 
定句本身就包含着真。这说明,弗雷格并不是随意地探讨思想,而总是围绕着真来探讨思 
想。这是因为,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涵义和意谓是从句子的可判断内容区别出来的东西 
(参见同上,第81—82、123页),因此,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论涵义和意谓》和《思想》是弗雷格非常重要的两篇论文,它们分别探讨了句子的意 
谓和句子的涵义。按照以上分析,它们实际上是分别探讨了句子的真值与句子的思想。但 
是,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样的探讨与图式1和图式2有一个重大区别,这就是没有探讨概念 
词及其相关的东西。按照弗雷格的说法,对概念词的探讨是在一篇专门的文章中,即在 
《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这篇未发表的文章中。 

在《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中,一方面,弗雷格明确地说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参见 
FreSe,S.128),另一方面,尽管他明确地说概念词有相应于专名那样的涵义(参见同上),概念词也必须有涵义(参见同上,S.135),但是他并没有明确地说明概念词的涵义究竟是什 
么。而从这篇文章来看,他探讨的重点又是在概念词的意谓,而不是概念词的涵义。由此他 
得出一些非常重要的结果。比如,由于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而概念的外延是对象,因此概 
念词的意谓与概念的外延是不同的。这样就区别出,概念词的意谓与传统所说的概念的外延 
不是一回事。又比如,由于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而专名的意谓是对象,因此专名的意谓与 
概念词的意谓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这样就得出,对象与概念是不同的。 

弗雷格的思想是清楚的。根据图式2,句子、专名和概念词都是语言层面的东西。由此 
出发可以区别出两个层面的东西,一个层面是思想和思想的部分,另一个层面是真值、对象 
和概念。这样,人们既可以在思想的层面上进行探讨,也可以在真值的层面上进行探讨,这 
两个层面必须区别清楚。比如,弗雷格虽然详细探讨了专名的意谓,认为它对于确定句子的 
真值很重要,但是却认为它“对于纯思想内容不重要”(弗雷格,1994年,第220页)。这 
种看法与人们的直观似乎有矛盾,因为专名的对象对于句子表达的思想怎么能不重要呢?其 
实不是这样,因为在弗雷格这里,真值、对象和概念是一个层面的东西,而思想是另一个层 
面的东西。从真值的角度说,专名的对象是不是存在、是什么,一定会影响到句子的真值。 
但是由于专名的对象与思想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因此它对理解句子的思想就没有那么重要。 
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样一个句子,“亚里士多德”的涵义可以是“《工具论》的 
作者”、“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等等。从思想的层面上说,哪一种涵义都可以,但是从真 
值的层面上说,“亚里士多德”所表达的对象才是至关重要的。 

三、对象和概念 

在认识到这样的区别以后,我认为,特别应该注意的就是对象和概念的关系。 

从图式2可以清楚地看出,对象与概念是不同的,表达它们的语言也是不同的。这样, 
我们从语言形式上就得到了一种区别对象与概念的方法。专名表达的是对象,概念词表达的 
是概念。但是,对象与概念到底有什么不同,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从图式2却看不出 
来。不过,对于这样的关系,弗雷格在《算术基础》、《论概念和对象》、《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等许多论著中都有说明。他认为: 

逻辑的基本关系是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关系:概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 
化归为这种关系。(Frege,S.128) 

应该说,这一说明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对这一说明的理解仅仅依据涵义和意谓的区分就不够了。正像弗雷格所说,这必须与他关于函数和概念的论述结合起来。在弗雷格看来,概念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而对象是完整的,可以补充概念。概念一旦得到对象的补充,就形成一个句子,因而产生一个真值。因此概念与对象的关系就像数学中函数和自变元的关系。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哲学家”是一个概念词,它的意谓是哲学家,因此“哲学家”本身是不饱和的,可以用符号表达为“F()”,这里的F表示“哲学家”,括号表示留有一个空位,因此这个符号表达式或函数是不完整的。如果以“亚里士多德” (a)来补充,就得 
到F(a),即“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由此我们看到,F(a)不再是一个函数,因为它包 
含了不是函数的东西a,因而有了一个确定的值。相应的,“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则很清 
楚,它是一个句子,而且是真的。如果我们以“侯宝林”来补充“哲学家”,就得到一个假 
句子。这里可以看出,以不同的对象补充概念,所得结果是不同的。概念由对象来补充,或 
者对象补充概念,这就是弗雷格所说的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基本涵义。这种补充和 
被补充的关系,也说明了对象与概念的根本区别。 

即使以上说明是清楚的,但是它充其量只解释了以上引文中的第一句话,而对于“概 
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化归为这种关系”这句话并没有任何说明。也就是说,它只说明 
了图式2,而没有说明图式1,因为图式2只有“句子:专名/概念词”的情况,而图式1 
还有“句子:概念词/概念词”的情况。如果说在图式2还可以看出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意 
思,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那么在图式1就无法看出这种意思,比如“哲学家是思 
想家”。因为后者没有专名,只有概念词,因而我们根本看不到对象与概念的关系,而只看 
到概念与概念的关系。 

在这里,弗雷格理论的两点重要意义十分突出地显示出来。第一点,概念是不完整的, 
需要对象来补充。由于有对概念这样明确的说明,因此在这个例子中,它不仅适用于“思 
想家”,而且也适用于“哲学家”。也就是说,无论概念词出现在语法谓语还是语法主语的 
位置上,它们所表达的概念的这种性质都是不会变的。第二点,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这就 
说明,当概念词同时出现在主语和谓语的位置上的时候,它们仍然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们 
的意谓也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们不会由于语法位置的不同而在表述和表述的东西的层次上 
发生区别。由于有了这样两点,我们对概念产生了新的认识。首先,我们摆脱了句子的语法 
结构的限制。过去人们一般认为,句子中的主语表示的是对象,而谓语是对主语所表示的对 
象的说明,因而表达的是性质。而根据弗雷格的理论,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因此无论它出 
现在句子中主词还是谓词的位置上,它的意谓都是概念。由于概念与对象的关系是对象处于 
概念之下,因此,即使概念词出现在句子中主语的位置上,仍然掩盖不了它的谓词性质。比 
如在“哲学家是思想家”中,“哲学家”虽然是语法主语,但它仍然是概念词。因此,这个 
句子表达的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东西是哲学家,那么这个东西是思想家”。这里,“是哲学家”和“是思想家”不仅形式是一样的,而且作用也是一样的。这里,前件中的“一个东 
西”和后件中的“这个东西”表示相同的对象。 

其次,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可以得到一些更进一步的认识,尤其是对量词的认识。“所 
有”、“每一个”、“有的”这些表示数量的词一般都在概念词前面,比如“所有哲学家都是思想家”。在确定了概念与对象的关系以后,由此也很容易得到弗雷格所揭示的量词表述: 

对任一x,如果x是哲学家,那么x是思想家。 

这表明,量词是对概念词的限定,因而是比谓词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在这样的解释下,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这个句子在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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