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儒家为代表的整体主义价值观受到了猛烈的批判
翻开中国近代思想史可以看到,几乎每一时期的重要思想家都对孔孟之道、儒家思想进行了批判,而儒家那种以束缚和压抑个性发展为特征的整体主义价值取向往往成为批判的主要对象。戊戌变法时期的思想家谭嗣同指出,儒家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套纲学名教是对人的钳制、束缚,它不仅压抑了个性发展,而且还扼杀了人的心灵和思想。他说:“君臣之祸亟,而父子夫妇之伦遂各以名势相制为当然矣,此皆三纲之名为之害也。名之所在,不惟关其口,使不敢昌言,乃并固其心,使不敢涉想”。五四运动时陈独秀指出,封建道德实质上是一种“奴隶道德”。他说:“自于吾国旧日三纲、五伦之道德,则既非利己,又非利人,既非个人又非社会,乃封建时代以家族主义为根据之奴隶道德也。”
2.个人的独立、尊严和价值越来越受到关注
严复是中国近代系统介绍西方文化思想的第一人,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他对中西文化的差异作了比较。他指出:“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4151严复这里集中指出中西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区别,目的是传播西方崇尚“平等”“隆民”“自由”的价值观,以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相对峙。梁启超吸收了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民权思想,认为个人独立和自由是一种天赋的权利。
3.肯定、尊重个人独立自由为前提,寻求在个体和整体之间建立平衡
在个体与整体、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儒家只讲个体绝对服从群体和社会,中国近代思想家在批判儒家的这一整体主义价值观、传播西方民主自由思想时,大多没有走向绝对化,而是在两者中寻求建立某种平衡。梁启超在谈到他欲塑造的理想人格“新民”时,提出了“合群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先公后私,即个人作为“小我”应服从整体这个“大我”,先讲整体的利益后讲个人的私利;二是整体要使个体有“自主之道”,即尊重个人独立自由,这样的整体才有力量,才是真整体。这是对儒家整体主义价值观的一个重要修正。
总体而言,鸦片战争后在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冲突与融合中,中国近代思想家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出一种双重性特点:一方面高扬个体的独立、尊严和价值;另一方面,也提倡个人对社会、国家应具有责任感,主张“小我”要服从“大我”的利益和需要。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是一个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承的国家,儒家整体主义价值观的形成有其深厚的社会根基,加上近代中国面I临深重的民族危机,民族救亡的重任要求中华儿女自觉地牺牲“小我”,为了民族大义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儒家的整体主义价值观能起到凝聚人心、激发人们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绪的积极作用,因而虽然遭遇西方文化思潮的挑战和冲击,但它没有也不会轻易淡出历史舞台。
(二)第二次冲突与融合
近代一百多年,中国人民经过不同价值观的碰撞和比较,最终把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择定为其在新时代的主导价值观,这是具有深厚儒家文化传统的中国民众在经受了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冲击后,在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一个折中选择的结果。这一价值观主导地位在中国的确立具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也合乎思想发展的逻辑。
马克思主义虽然也来自西方,但它的价值取向却不是西方式的个人主义,而更接近于儒家的整体主义。作为一种寻求无产阶级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价值取向的理论基础不是个体本位,而是“阶级本位”,它突出的是阶级利益和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83建立在“阶级本位”基础上的价值观即集体主义价值观,比个人主义价值观,对于有着深厚儒家文化传统的中国民众和知识分子来说,是更容易接纳的。但是,正因为我们有儒家文化的深厚传统,所以在对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的理解和阐释上,往往带上整体主义的痕迹,加上新中国建立后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剧了这一倾向:片面强调集体利益的至上性,忽略个人正当利益的合法性。因此,严格地说,我们尚未真正摆脱整体主义价值观的钳制。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及实行市场经济,西方各种文化思潮尤其是人本主义思潮再一次大规模传人中国,传统集体主义价值观再次受到强烈的冲击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