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源流考(上)(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界限。《哲学大辞典》“本体论”辞条写道:“大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所用的本体论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因而研究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为本体论。……从狭义讲,则在广义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的本性的研究,前者为宇宙论,后者为本体论。”[15]严格地说,这里给出的本体论定义是不准确的,但它注意到两种研究的区分却是有意义的。在古希腊早期哲学中,由于哲学与科学尚未充分分化,哲学对“本原”问题的探究是与科学的宇宙论融为一体的,“本体论”作为一个哲学学科并未明确建立起来,只能说是本体论问题的萌芽。
“本源”一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发生学的,探讨“世界如何起源”的问题,从属于宇宙论(cosmology)。 而哲学“本体论”所说的“本源”,是对世界的根源、第一原因的探讨,即寻找可感觉的经验世界背后的根据本身。这种意义上的“本源”并非是对世界的某种原始状态的考察,而是对现存世界的终极本质的思考。这种思考,与其说接近于宇宙论,不如说接近于神学(theology)。
严格说来,作为一个哲学学科的“本体论”是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才开始形成的。柏拉图的“共相”(Universal)、 “本体”(Noumenon )、 “理式”(Idea),亚里士多德的“实体”(Sbstance)、“本体”(Entity)、“存在”(Being)等一系列真正的本体论概念, 为人类理性的哲学追求提供了必要的哲学概念和哲学范畴,而他们在众多著作中表达的超越物理世界、超越现象界、超越有限世界,探索终极存在、终极原因、终极根据的哲学追求,则是哲学本体论诞生的标志。由于“本体论”作为“第一哲学”长期被看作“形而上学”的同义语,有的哲学史家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看作西方哲学史的真正起点,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国研究古希腊哲学的前辈学者陈康先生曾经把柏拉图的《巴曼尼德斯篇》看作西方本体论的始作佣者。他在译注柏氏的《巴曼尼德斯篇》时,不满意“本体论”的中译法,而改译为“万有论”,并说:“万有论(Ontologia旧译‘本体论’,但不精确)成为一门学科始自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以后诸篇》T1-2,cf.K3);但本篇已为这个学科奠定基础。它指出来,‘是’分为一切的‘有’,‘割裂为最可能小的和最可能大的以及各式各样的有’,那么万有有一共通点,即分有‘是’……。”[16]
这里陈康所译的“是”,相当于英文的Being, 是从系动词或其不定式be 和to be演化过来的,也可译为“存在”、“本体”等;而陈康所译的“有”, 相当于英文的beings,是being的复数形式,也可译为“实是”、“是者”、 “存在者”等。“有”(“是者”、“存在者”)“分有”了“是”(“存在”、“本体”),即是说,“存在者”是从“存在”中派生、推演出来的。因此,“本体论”或“万有论”是研究“存在”(Being)与统称为“存在者”(beings )的各种范畴之间的关系的学问。
柏拉图把巴门尼德关于世界是静止的命题与赫拉克利特的世界是变化的命题综合起来,提出静止的理式(Idea)[17]与流变的现象两个世界的思想。柏拉图认为,我们日常所感知到的具体事物都象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那样是变动不居的,因而是不真实的;真正实在的东西应该象巴门尼德所主张的“存在”一样是不动不变的;这样的存在就是“理式”(Idea)。理式是形式(Form),是我们所能见到的现象界事物的本质和本源,“理念世界”给予并显现“物理世界”的意义。
在《巴曼尼德斯篇》中, 柏拉图首次把“存在”(Being )和诸“存在者”(Beings)作为“理念”(Idea)看待,并通过探讨“存在”与诸“存在者”在理念层次上的关系,修正了他早先关于理念单一性的观点,提出理念之间也是相互“分有”和结合的新观点,完善了他的理念论。柏氏以爱利亚学派的巴曼尼德斯关于“存在是一”的假设为出发点,又借巴氏之口进一步提出“如果‘一’存在”和“如果‘一’不存在”的假设,并由此作了八组推论。这里柏氏把“一”设定为理念,分别假设“一”与其他理念结合或不结合时所导致的结果。他先假设在“如果‘一’不存在”命题中,如若“一”是孤立的绝对的,它便不能与其他理念范畴相结合,由此推论,人们关于“一”就说不出其他任何规定性来;它只是纯粹的“一”,与“存在”无联系的“一”,无法“分有”“存在”的“一”;而这样的“一”不是“存在”,也就根本不是“一”,所以也就无法被认识。这样,理念论就不能成立。柏氏又从相反方向作推论,假设上述命题中“一”不是绝对的孤立的,而是与其他理念、首先是与“存在”结合的,其推论便是:如果“一”存在,它就“分有”了“存在”;这样的“一”是存在的,与纯粹的孤立的“一”不同;它是与“存在”结合的“一”,是“分有”了“存在”的“一”;这样的“一”本身就包含着“多”的规定性。柏氏并由此推论出“一”之中结合着“一”与“多”、“部分”与“整个”等十三组理念和范畴来。经过这一论证,柏拉图的理念论得到了修正。
柏氏这一论证对创立本体论意义重大。在命题“如果‘一’存在”(英文 if one is)中,柏拉图首次把系动词“是”或“存在”(is,being )提到理念的高度来讨论。正如瑞恰生(W.J.Richardson)所说,“在柏拉图那里,这个词表达了存在者与‘存在’,即理念之间的关系。”[18]在推论中, 柏氏承认理念可以相互“分有”和结合,首先任何理念都“存在”,所以“分有”“存在”,也因此他把所有理念统称为“存在者”(Beings), 这样他就把理念论进一步上升到“存在”与“存在者”关系及相互范畴推演的本体论高度。
至于把本体论建设为一门学科,使之成为形而上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应当归功于亚里斯多德。亚氏在《物理学》、《范畴篇》、《工具篇》等论著中建立起他的本体论思想,在《形而上学》中则将这些思想系统化, 形成了其本体论学说。其中出现了“第一哲学”的名称,亚里士多德明确界定了“第一哲学”的研究对象:“有一门科学,专门研究‘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自己的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这门科学跟任何其他的所谓特殊科学不同;因为在各种其他的科学中,没有一种是一般地讨论‘有’本身的。它们从‘有’割取一部分,研究这个部分的属性”;这门科学“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这样,就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区别而言,哲学是整体之学、本体之学;科学是部分之学、现象之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研究的目的,是要“寻求各种最初的根源和最高的原因”,即存在的“第一因”, 或者说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20]因此,哲学又是明因之学。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实际上为“本体论”这门学科定了位:第一,它是一门与“专门学术”不同的普通性学术;第二,它的研究对象是“存在”本身及其凭本性而具有的属性;第三,它的研究目的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这样,亚里斯多德就把本体论研究上升到了学科的高度。
亚里士多德论证了“存在”(Being)的普遍性,正式提出了“存在”概念。 他认为,一切事物都可被称作“是”(存在),其许多含义都关涉到一个中心点,“一事物在许多含义上统是关涉着一个原理;有些事物被称为‘是’者,因为它们是本体,有的因为是本体的演变,有的因为是完成本体的过程,或是本体的灭坏或阙失或是质,或是本体的制造或创生,或是与本体相关系的事物,又或是对这些事物的否定,以及对本体自身的否定。”[21]“为此故,我们即便说
“本源”一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发生学的,探讨“世界如何起源”的问题,从属于宇宙论(cosmology)。 而哲学“本体论”所说的“本源”,是对世界的根源、第一原因的探讨,即寻找可感觉的经验世界背后的根据本身。这种意义上的“本源”并非是对世界的某种原始状态的考察,而是对现存世界的终极本质的思考。这种思考,与其说接近于宇宙论,不如说接近于神学(theology)。
严格说来,作为一个哲学学科的“本体论”是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才开始形成的。柏拉图的“共相”(Universal)、 “本体”(Noumenon )、 “理式”(Idea),亚里士多德的“实体”(Sbstance)、“本体”(Entity)、“存在”(Being)等一系列真正的本体论概念, 为人类理性的哲学追求提供了必要的哲学概念和哲学范畴,而他们在众多著作中表达的超越物理世界、超越现象界、超越有限世界,探索终极存在、终极原因、终极根据的哲学追求,则是哲学本体论诞生的标志。由于“本体论”作为“第一哲学”长期被看作“形而上学”的同义语,有的哲学史家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看作西方哲学史的真正起点,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国研究古希腊哲学的前辈学者陈康先生曾经把柏拉图的《巴曼尼德斯篇》看作西方本体论的始作佣者。他在译注柏氏的《巴曼尼德斯篇》时,不满意“本体论”的中译法,而改译为“万有论”,并说:“万有论(Ontologia旧译‘本体论’,但不精确)成为一门学科始自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以后诸篇》T1-2,cf.K3);但本篇已为这个学科奠定基础。它指出来,‘是’分为一切的‘有’,‘割裂为最可能小的和最可能大的以及各式各样的有’,那么万有有一共通点,即分有‘是’……。”[16]
这里陈康所译的“是”,相当于英文的Being, 是从系动词或其不定式be 和to be演化过来的,也可译为“存在”、“本体”等;而陈康所译的“有”, 相当于英文的beings,是being的复数形式,也可译为“实是”、“是者”、 “存在者”等。“有”(“是者”、“存在者”)“分有”了“是”(“存在”、“本体”),即是说,“存在者”是从“存在”中派生、推演出来的。因此,“本体论”或“万有论”是研究“存在”(Being)与统称为“存在者”(beings )的各种范畴之间的关系的学问。
柏拉图把巴门尼德关于世界是静止的命题与赫拉克利特的世界是变化的命题综合起来,提出静止的理式(Idea)[17]与流变的现象两个世界的思想。柏拉图认为,我们日常所感知到的具体事物都象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那样是变动不居的,因而是不真实的;真正实在的东西应该象巴门尼德所主张的“存在”一样是不动不变的;这样的存在就是“理式”(Idea)。理式是形式(Form),是我们所能见到的现象界事物的本质和本源,“理念世界”给予并显现“物理世界”的意义。
在《巴曼尼德斯篇》中, 柏拉图首次把“存在”(Being )和诸“存在者”(Beings)作为“理念”(Idea)看待,并通过探讨“存在”与诸“存在者”在理念层次上的关系,修正了他早先关于理念单一性的观点,提出理念之间也是相互“分有”和结合的新观点,完善了他的理念论。柏氏以爱利亚学派的巴曼尼德斯关于“存在是一”的假设为出发点,又借巴氏之口进一步提出“如果‘一’存在”和“如果‘一’不存在”的假设,并由此作了八组推论。这里柏氏把“一”设定为理念,分别假设“一”与其他理念结合或不结合时所导致的结果。他先假设在“如果‘一’不存在”命题中,如若“一”是孤立的绝对的,它便不能与其他理念范畴相结合,由此推论,人们关于“一”就说不出其他任何规定性来;它只是纯粹的“一”,与“存在”无联系的“一”,无法“分有”“存在”的“一”;而这样的“一”不是“存在”,也就根本不是“一”,所以也就无法被认识。这样,理念论就不能成立。柏氏又从相反方向作推论,假设上述命题中“一”不是绝对的孤立的,而是与其他理念、首先是与“存在”结合的,其推论便是:如果“一”存在,它就“分有”了“存在”;这样的“一”是存在的,与纯粹的孤立的“一”不同;它是与“存在”结合的“一”,是“分有”了“存在”的“一”;这样的“一”本身就包含着“多”的规定性。柏氏并由此推论出“一”之中结合着“一”与“多”、“部分”与“整个”等十三组理念和范畴来。经过这一论证,柏拉图的理念论得到了修正。
柏氏这一论证对创立本体论意义重大。在命题“如果‘一’存在”(英文 if one is)中,柏拉图首次把系动词“是”或“存在”(is,being )提到理念的高度来讨论。正如瑞恰生(W.J.Richardson)所说,“在柏拉图那里,这个词表达了存在者与‘存在’,即理念之间的关系。”[18]在推论中, 柏氏承认理念可以相互“分有”和结合,首先任何理念都“存在”,所以“分有”“存在”,也因此他把所有理念统称为“存在者”(Beings), 这样他就把理念论进一步上升到“存在”与“存在者”关系及相互范畴推演的本体论高度。
至于把本体论建设为一门学科,使之成为形而上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应当归功于亚里斯多德。亚氏在《物理学》、《范畴篇》、《工具篇》等论著中建立起他的本体论思想,在《形而上学》中则将这些思想系统化, 形成了其本体论学说。其中出现了“第一哲学”的名称,亚里士多德明确界定了“第一哲学”的研究对象:“有一门科学,专门研究‘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自己的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这门科学跟任何其他的所谓特殊科学不同;因为在各种其他的科学中,没有一种是一般地讨论‘有’本身的。它们从‘有’割取一部分,研究这个部分的属性”;这门科学“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这样,就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区别而言,哲学是整体之学、本体之学;科学是部分之学、现象之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研究的目的,是要“寻求各种最初的根源和最高的原因”,即存在的“第一因”, 或者说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20]因此,哲学又是明因之学。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实际上为“本体论”这门学科定了位:第一,它是一门与“专门学术”不同的普通性学术;第二,它的研究对象是“存在”本身及其凭本性而具有的属性;第三,它的研究目的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这样,亚里斯多德就把本体论研究上升到了学科的高度。
亚里士多德论证了“存在”(Being)的普遍性,正式提出了“存在”概念。 他认为,一切事物都可被称作“是”(存在),其许多含义都关涉到一个中心点,“一事物在许多含义上统是关涉着一个原理;有些事物被称为‘是’者,因为它们是本体,有的因为是本体的演变,有的因为是完成本体的过程,或是本体的灭坏或阙失或是质,或是本体的制造或创生,或是与本体相关系的事物,又或是对这些事物的否定,以及对本体自身的否定。”[21]“为此故,我们即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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