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达默尔的游戏理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体的感受是严肃、紧张乃至痛苦;而游戏目的的内在性则使得游戏者不必受外在目的的强迫,因而感到自由、轻松和愉快。 

由于游戏通常都令人轻松愉快,因而,游戏经常被人看成是不严肃的活动。然而,伽达默尔并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说:“游戏活动与严肃东西有一种特有的本质关联。这不仅因为在游戏活动中游戏具有‘目的’,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它是‘为了休息之故’而产生的。更重要的原因是,游戏活动本身就具有一种独特的甚而是神圣的严肃。但是,在游戏着的行为中,所有那些规定那个活动着和忧烦着的此在的目的关系并不是简单地消失不见,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被搀合(verschweben)……。作为游戏者,同时还意味着这种与严肃本身的关联。只有当游戏者全神贯注于游戏时,游戏活动才会实现它所具有的目的。使得游戏完全成为游戏的,不是从游戏中生发出来的与严肃的关联,而只是在游戏时的严肃。谁不严肃地对待游戏,谁就是游戏的破坏者”。10)(pp130-131)在此,伽达默尔指出:游戏也有它的严肃性。其中的原因,除了游戏也会间接地与外在目的相关联外,更重要的是游戏也有它自身的目的。而任何目的的实现都需要人们严肃认真地对待用来实现这种目的的活动。只是,相应于目的的不同性质,活动的严肃性也有不同类型。根据目的的性质,我们可以将相对于内外在目的的严肃性分别称为内在的严肃性和外在的严肃性。游戏的严肃性主要是相对于游戏的内在目的的内在的严肃性,但也间接地含有相对于人在其他活动中的外在目的的外在的严肃性的成分。 

讨论至此,我们可以对伽达默尔的游戏观作一个初步总结:游戏是以自我表现为内在目的的自为活动。游戏令人轻松愉快,但人们对待游戏的态度仍然应该是严肃的。 

伽达默尔关于游戏的上述论述基本上是与人们关于游戏的一般经验相一致的,因而并不难理解。然而,当伽达默尔在超出人们关于游戏的一般经验的层面上谈论游戏时,他关于“游戏”的言论就不怎么好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伽达默尔关于“游戏”性质的其他言论。 

三、(理解)游戏的自我主体性 

按照常识,游戏的主体当然就是游戏者——从事游戏活动的事物。然而,伽达默尔却说:“游戏的真正主体(这最明显地表现在那些只有单个游戏者的经验中)并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11)(p137)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为了借“游戏”概念来阐述他的解释学思想,伽达默尔赋予了“游戏”一词以不同寻常的新的涵义。当伽达默尔说“游戏的主体是游戏本身”时,他实际上是将游戏解释成了人的一种存在模式——个体之间互相参与、融合从而形成一个相依互补的整体的存在模式。在这种存在模式中,个体因为溶进整体而丧失了独立性或者说丧失了个体主体性,所以,在以这种模式进行的活动中可以说是没有个体主体的。由于这种活动中的个体行为只是整体行为的组成部分,因而,如果将整体行为称为游戏的话,那么,整体中的个体行为就不能称为游戏。如伽达默尔所说:“游戏者的行为与游戏本身应该有区别,游戏者的行为是与主体性的其他行为方式相关联的”。12)(p130)他还说:“游戏具有一种独特的本质,它独立于那些从事游戏活动的人的意识……。凡是在不存在任何进行游戏行为的主体的地方,就存在游戏,而且存在真正的游戏……。游戏的存在方式并没有如下性质,即那里必须有一个从事游戏活动的主体存在,以使游戏得以进行”。13)(pp132-133)在此,我们看到:在伽达默尔的特定游戏观念中,具有独立主体地位的个体的行为是不能称为游戏的;相反,只有当个体自失于整体之中从而不再作为独立主体存在时,他与其他个体所组成的整体的活动才称得上是游戏。 

用经验科学的眼光看,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活动总是有一个承担者的。如果将活动的承担者称为主体的话,那么,即使在个体不足以称为(完全的)主体的活动中,也还是有一个称得上主体的东西的,那就是由个体之间的互补合作关系所构成的整体。伽达默尔为什么不将作为活动承担者的整体称为主体,而要将这个整体的活动称为主体呢?让我们来看一看伽达默尔本人对此的解释。他说:“胡伊青加注意到下述语言事实:‘尽管人们可以用德语说‘ein speil treiben(从事游戏)’,用荷兰文说‘een spelletje doen(进行游戏)’,但真正的动词乃是游戏(spielen)本身,即人们游戏一种游戏(man spiel ein spiel)。换句话说,为了表现这种活动,名词中所包含的概念必须用动词来重复。就所有这类现象来看,这就意味着,这种活动具有如此特别和独立的性质,以致它根本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那种活动。’”14)(p133)他还说:“游戏的原本意义乃是一种被动式而含有主动性的意义(der mediale sinn)。所以,我们讲到某种游戏时,说那里或那时某种东西‘在游戏’,某种东西一直在游戏,某种东西存在于游戏中。”15)(p133)在很多语言中,游戏一词的用法都具有一种被动中见主动的特性:当我们说“我们做/玩游戏”时,作为主语的游戏者所发出的行为,总是不可避免地被包含在作为宾语的游戏之中。由此,在语用层面上,可以说,游戏总是将游戏者及其行为囊括于自身之中。用伽达默尔本人的话来说,也即游戏总是超越游戏者及其行为而成为主宰,如他所言:“对语言来说,游戏的真正主体显然不是那个除其他活动外也进行游戏的东西的主体性,而是游戏本身。”16)(p134)而“游戏的魅力……正在于游戏超越游戏者而成为主宰。”17)(p137) 我们看到:伽达默尔是从“游戏”一词的特殊用法引出游戏的自我主体性的。这种用特定的语用方式来证明游戏的自我主体性的做法,不免让人觉得勉强。实际上,如果引进存在本体论的思想,那么,所谓的“游戏的自我主体性”就会更容易理解。我们知道:传统哲学在存在者的层面寻找世界的本源存在也即本体。然而,存在主义者却认为:具有定性的存在者都是在存在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存在之于存在者具有一种逻辑上的优先性;由此,存在才是存在者的本源也即本体。与传统哲学相比较,存在主义哲学在本体论上进行了一次视角或立场的转换,即从存在者转向了存在,从物体转向了事件;或者,用语言学的术语说,是从主语转向了谓语,从名词转向了动词。这就是所谓的存在本体论。在存在主义的术语中,本体已经是事件而非物体。由此,站在存在本体论的立场上,游戏就可以看成是生成游戏者的活动,也即产生游戏者的事件本体。在此基础上,只要对本体与主体进行互解,我们就可以方便地得到游戏的自我主体性的结论。当然,存在主义也是一种形而上学。根据这种形而上学所得出来的所谓“游戏的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的结论也只能是一种脱离人们关于游戏的公共经验的形而上学,而不可能是一种科学结论。实际上,当伽达默尔赋予“游戏”一词以“主体间的相融共生活动”之义时,他所说的“游戏”实际上已经成了理解——主体间的交流活动——的代名词。而他此时谈论游戏的用意也已不在于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把握人们称为游戏的活动的共性,而在于借“游戏”一词来表达他的解释学思想及相关的解释学艺术思想。正如伽达默尔本人所表白的:“我在艺术游戏中发现了诠释学的典型现象”18)(p83);“如果我们就与艺术经验的关系而谈论游戏,那么,游戏并不指态度,甚而不指创造活动或鉴赏活动的情绪状态,更不是指在游戏中所实现的某种主体性的自由,而是指艺术作品本身的存在方式。”19)(p130)他还进一步表白:在谈论作为理解模式的游戏时,“我们不探问关于游戏本质的问题,而是去追问这类游戏的存在方式问题。”20)(p131) 

让我们注意:伽达默尔在阐述他的解释学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