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的康德哲学(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线,而是曲线,德罗兹把它形容成“谜宫”(labyrinth)(英译本,第Ⅶ页)。“自由(者)”从一个谜宫进入另一个谜宫,并无秩序可言。 

  然而,德罗兹在这个序言的最后部份,着重谈的是如何从“无序之序”(discordant accord)来理解《判断力批判》的问题。 

  “情感”没有为对象立法的权力,当然就混乱(discordant),它保存了原始“感觉”(sense)之纷繁的杂多性,或者“解散”(de—)了“科学知识”之必然结构,看起来像个“无法无天——没有‘主席’”的地方;然而“情感”又可以——被容许“协调”各种职能的关系,使其“一致”(accord)起来,这样,虽不为对象立法,无普遍必然的“法律”,但此种“协调”“一致”,却保存了感性现象的丰富性,不仅仅徒具形式,而且有多彩的内容,兼有着知识与道德、必然与自由的优越性。在此种意义上,亦即高级形式的“情感”中,“自然”不是“科研对象”,而显示着另一种“意义”,甚至“自然”也是一种“自由”。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很强调审美判断的“无功利性”(disinterested),此种现象常为心理上的经验所验证,故后来有“心理距离”说;但究康德原义,并非心理的,而是哲学的。“无功利性”无涉判断对象的“实存”(existence),从这个意义说是只及对象“形式”;但我们尚可从另一角度说,保持此种“非功利”之“距离”,实在也是“让”其“自由”(海德格尔的Sein—lassen)的一种方式。我们观赏静物水果画,并非觉得它美味,虽然画饼不能充饥,但即使真水果在面前,果真鲜艳可爱,则亦不忍以其饱口福,于是此时水果亦得以“自由”。得了自由,也就自在,为我之物,就成为自在之物——是为康德之物自身。理性因其“自由”之本性,才使得我们作为理性的存在者不汲汲乎向大千世界(现象界)“索取”,而可以(被允许)进入物自身。 

  从德罗兹“立法”的思路来看,理性并不允许判断力——知(悟)性为情感的世界立法,于是这个世界的成员——“我”和“你”(他人)、“他”(自然)皆非“臣民”,都是平等的、活生生的“自由民”。所谓“活生生”,是指不仅仅是思想的、概念的、形式的,而且也是实质性的,感性的。 

  其实,康德《判断力批判》的世界,才是最基础的、最本真的世界,正是胡塞尔所说的“生活的世界”,海德格尔所说的“存在”的世界。这个真实的生活世界,因其无序而会发生许多冲突。理性各个职能在这个世界中个个生龙活虎,不顾各自的职能、权限,超出自己的领域而“侵犯”别的“职能”。在这个世界中,事情并不那样按步就班,时有波折,甚至时有倒退,“谜宫”本就充满了迂回曲折,而这却是一个“本真”的“时间”世界,而不是“非时间”的“概念”世界。这时,康德《判断力批判》给人们展示了一个新的视角,竟然对本世纪西方哲学的新学说,揭示了很有意义的参考系,怪不得英译者在介绍这本书时说,德罗兹在60年代写这本书时原把康德当作“论敌”来对待,而在70年代后期,态度却有所改变,把康德哲学与本世纪后期出现的新思路结合起来,为此种新思路提供了新的历史根据,也为康德哲学的研究开发了新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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