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欲论与普通经济学之间:巴塔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一种神秘消息,而巴塔耶从马克思的通俗教义中听到了这样一种神秘消息: 

  “由于马克思认为劳动主要就是改变物质状况(把实践还原为劳动,还原为目的理性行为结构),所以,他强调认为,物(经济)独立于其他一切努力(宗教的或一般情感的),而这在加尔文主义那里只是一笔带过。但反之,马克思又悄悄地坚持认为,人回归自身(的内在世界和内在本质)独立于一切行为。不过,只有在实现解放之后,这种回归才有可能;也就是说,只有在行为终止时,回归才开始。” 

  这就是实践哲学所提出的关于一个自成总体性的劳动社会的设计。 

  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在物化和自主权之间摇摆,它本应随着同质因素和异质因素、劳动和牺牲等不同领域的分离而走向结束,却再也不能从辩证法的角度来加以思考——至少再也无法按照主体哲学的启蒙辩证法模式来加以思考,因为启蒙辩证法坚持的是一种由不同理性环节组成的星丛。自主权是理性的他者。巴塔耶无法通过给他的现代性结构披上辩证法外衣而使之令人信服。他必须着重阐明两点:一是社会合理化这一世界历史过程的动力;二是来世论对彻底物化转变为自由的期待。巴塔耶用他的科学抱负来回答了这两个问题。 

  4 

  从其人类学研究开始,巴塔耶就一直不断地在探讨“炫财冬宴”(Potlatsch)和奢侈的节日:“炫财冬宴”期间,北美印第安人会把大量的礼物赠予对手,故意炫耀自己的财富,以此向对手发出挑战,羞辱对手,或让对手担负责任。 实际上,巴塔耶对交换礼物所具有的社会一体化功能(相互承担的责任)并不感兴趣。他忽略这一层面,目的是为了突出挥霍、消耗和故意损失自己的财产而又不追求任何对等回报这一更加值得重视的层面。“炫财冬宴”,是部落社会中非生产性消费的一个例子。但必须看到,馈赠者并不是在无私地挥霍财产。通过比富而击败对手,馈赠者保住了自己的声望和权力,并在集体中赢得或加强了自己的地位。这样,主动放弃的使用价值,就被通过计算所获得的权力给弥补了。这种实践的内部隐藏着自主权与目的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它用“生命的价值、声望以及真理来否定有目的的使用物品,而同时又出于一定的实际目的来使用这种否定。” 由于这种矛盾深深地扎根于一切历史形式的自主权结构当中,所以,巴塔耶用它来阐明浪费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权为何越来越被用于剥削劳动力,真正权威的源泉为何堕落成为“利益的可耻源头。” 

  然而,事实上,自主权与权力从一开始就融合在一起,而且,这种融合可以用来占有剩余价值。但这一事实绝不能解释清楚,历史上为何会出现世俗领域的扩张趋势和物化趋势,以及神圣领域为何会享有治外法权。巴塔耶不会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解释,因为,这种解释关注的依然是社会劳动系统内部的变化,而不是经济与暴力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暴力既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也不是建立在计算理性基础上,而是作为理性的他者,一开始就超越了人与外部自然的物质交换过程。所以,巴塔耶继承了马克斯•韦伯对资本主义的宗教伦理解释,并根据宗教史,把资本主义一直追溯到原初对道德冲动的管制,认为它先于历史上一切统治形式和剥削形式。巴塔耶这样做,显然是合乎逻辑的。我想分三步来归纳巴塔耶的有关观点: 

  第一步像《圣经》一样简明扼要。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主体从动物的生存环境中脱颖而出,依靠的不仅仅是劳动,还有禁律。人和动物的区别,也就在于人的生命冲动受到种种约束。与劳动一起形成的,还有性的羞耻和死亡意识。葬礼、服装及乱伦禁忌等,都说明死亡和性——即尸体和裸体——是最古老的禁忌。如果我们注意谋杀禁律的话,就会发现一种更加普遍的意义:与死亡和性相关的暴力都被禁忌化了——这种暴力在节日和宗教牺牲的仪式高潮中也有所表现。生殖上的无度和导致死亡的无度,与祭祀上的无度是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巴塔耶从字面上把“无度”理解为对个体化边界的僭越。最原始的规范如同堤坝,用以防止陷入奢侈浪费的泥潭。而这种奢侈浪费实属本性,它把个体的存在连为一体,确保生命的丰盈性和存在的连续性: 

  “如果我们在基本禁忌中发现存在一种倾向,拒绝把个体与浪费生命能量和毁灭性的放荡本性对立起来,我们就再也无法把死亡与性区别开来。死亡与性都是自然和无数的大众一起庆祝的节日的高潮。它们都意味着一种毫无节制的饕餮,而这与每个个体追求自我持存的深层愿望是相违背的。” 

  我们必须用规范来划定劳动领域,而规范把一种带有纵欲性质的暴力行为从“日常事务”中驱除了出去。 

  因此,到了第二步,巴塔耶指出,如果我们考察的仅仅是:对于社会劳动保障系统而言,社会生活的规范基础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我们就会发现,社会生活的规范基础是保持不变的。这种功能主义视角无法解释清楚禁律的约束力来自何处。涂尔干(Durkheim)早就指出,我们不能从经验主义的角度把规范的有效性化约为与禁律有着传统(即外在)联系的制裁行为。相反,规范的约束力来源于一种神圣的权威,我们会带着恐惧而又激动的心情去接近这个神圣之物,但我们永远也无法接触到这个神圣之物。巴塔耶从他的审美经验出发对上述事态作了解释,让我们认识到古老的规范都包含着深深的歧义:规范的有效性要求是建立在僭越规范的经验之上的,僭越越是遭到禁止,就越是充满诱惑。换言之,这是一种亵渎神圣的经验,其中,恐惧、厌恶和惊愕与迷恋和麻木的幸福等交织在一起。巴塔耶指出,法律和违法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合理化的劳动世界由于禁律而明确了界限并获得了奠基,然而,这些禁律本身绝不是理性的法则。相反,它们为世俗世界打开了朝向神圣的大门,从中获得了迷人的光芒: 

  “开始的时候,(禁律)对(内在本质的)暴力的平静反抗,并不足以分裂两个世界。如果这种反抗自身不具有暴力的话……那么,理性也就没有足够的权威来界定逾越的界线。只有不加思索的害怕和恐惧,才能抵抗毫无节制的放纵。这就是禁忌的本质:它带来了一个平静而理性的世界,但它自身在其原则中却是一种震颤,触动的不是理智,而是情感。” 

  色情经验和宗教经验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在于,它们都把关于原始禁律的共识与世俗化之后出现的强烈恐惧联系在一起。 

  “色情的内在经验要求色情者无论是对作为禁律基础的恐惧还是对僭越禁律的要求都保持高度的敏感。正是这种宗教敏感把欲望与恐怖、极度享乐与极度恐惧永远联系在了一起。” 

  巴塔耶在其他地方还描述了一种极度放纵的不同阶段:首先恶心,然后是对恶心的克服,接下来就是陶醉了。 

  最后一步也是第三步。到了这一步,巴塔耶作了道德批判,从而与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建立起了联系。他认为,宗教的发展过程(从古老的祭祀仪式到世界宗教,从犹太一神教的发生到新教)是一个伦理合理化的过程。路德和加尔文构成了发展史上的分水岭,在这一发展过程当中,宗教的基本概念被道德化,宗教经验则相应地被精神化。神圣概念导致的是一种矛盾的感受,又是恐惧,又是兴奋,它在被驯服的同时又发生了分裂。大天使也被逐出了天堂。一边是对天堂的祷告,一边却又是人世间的罪恶。色情与神圣的邪恶一道,被归属于尘世,并被谴责为肉欲之罪。虽然神圣概念不再出现歧义,原罪意识获得了一种纯粹的道德特征。但是,如果宗教的放纵和感官的放纵不再构成通往神圣的途径,那么,法律的规范有效性也就脱离了放纵的经验基础(也就是说,脱离了对法律的试探僭越),而法律的权威正是来自于这种放纵的经验基础。犹太教-基督教传统中之所以会出现一种自主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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