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而不传”的理论追踪(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中庸》)在先秦儒家的思想中,只要你努力学习,努力向善,居仁由义,“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关键就在于这种“大德”的精神超越。正是在这样的理路上,必然性地出现了“禅而不传”的理论。因为只有在“禅而不传”的社会建构下,“大德”的个体修炼才会得到根本的保障。

这种“禅而不传”的理论是儒家君权思想的必要前提与依托。换言之,君主,必须是大贤、大德、大圣之人,是天下万众百姓的道德表率,他“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利天下而弗利”(《唐虞之道》第2简),因此他“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中庸》),不是父传子式的宗法血亲家天下的魔头,而是选贤与能、修和与睦的政治理想的代表。换言之,《唐虞之道》的作者以为,不是禅让的君主,并不具备“公心”的君主,没有超越宗法血亲关系的君主,在先秦儒家看来,就是非法的君主!这是我们研究儒家政治伦理学必须注意的一个基本准则!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注意。



然而,有人说,“不禅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只是先秦儒家中部分人的思想,只是个别人的想法,并不能代表儒家思想的主体。他们的根据是《孟子·万章上》中的有关论述。声称孟子是赞成血缘宗亲基础上的“父传子继”的。为了弄清事实,我们现在不妨全文照录,仔细地来看一看孟子到底是怎么说的: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伊尹之于殷也。

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在这两段文字中,孟子一开始就指出“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即便是“父传子继”也最后取决于天命,非人力所能为也。所以孟子又说:“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孟子在这里强调的是“德”的积累深厚与否的问题。固然,孟子说了“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但是,他的意思是,如果天与贤,那那个“贤”人就必须是有深厚的德性的人,他的原话是“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因为思孟学派都认为只有大德才能配天;如果天与子,那那个“子”往往也是他的父王积德深厚,是天让他继承王位。孟子用“益”与“启”的例子说明了这种情况。但是这种父传子继的方式,有一个前提,这就是继承者必须是有德者,“太甲”“处仁迁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事实。在他德性修养不好的时候,他是不能接受上天的赐予的,即便是他接受了,最后也没有好下场,因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是上天的代表,他们是不会让无才无德的人占据王位的,他们会像诛杀独夫那样,把他驱赶出国境去。既然有德者必有天下,那么,德若圣人孔子,为什么却没有得到天下呢?在孟子看来,这只能用天命来解释了。“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非人之所能为也。”把一切都归之于天命的给予,因为没有时运,没有“天子荐之者”。(在这一点上,儒家的人学思想极见功夫,在郭店楚简《唐虞之道》和《超越穷达》中论述了儒家君子应该做出的选择。)

    孟子这段话的核心是天命思想,因此“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实际上是一个超越宗法血亲的判断,其本质仍然在于内在的“德性”是否上达于天,而“天”感其“诚”,“以行与事示之”,授之以天下苍生,《孟子·梁惠王下》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就是说上天授天下苍生给君主代为管理,如果尽职尽责,管理得体,则天命为“父传子继”,如果忘乎所以,草菅人命,“天”就会根据人民的意愿收回成命,“禅而不传”。

孟子这段文字的最后引用了孔子的话“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是点题,也叫画龙点睛。也就是说,“禅”与“继”,有不同时运、际遇,但是,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的主体之“德性”的积累程度、超越程度,在于杳远不测的天命终究丝毫不爽,会按照它的逻辑来做出恰当的选择。

然而,孟子这段文字的关键之处是“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结合上下文的关系,笔者的分析结果是,天命的选择是根据人民的好恶为好恶、根据人民的选择为选择的。也就是说,孟子的“天”,实际上就是天下苍生,就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既然“人民”就是“天”,君主的一切所作所为,就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唯一的归依,否则,“天命”就会很快转移到德性深厚、关心民生疾苦的人的手中。所以,这样看来,《孟子》与《唐虞之道》的禅让思想,不仅具有内在的联系,而且完全相通,本来就是一回事。《孟子·万章下》更显明地表达了孟子本人渴望禅让制的思想: 

        曰 :“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 :“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 :“王公之尊贤者也。”  

   儒家的禅让理论,有两个不容忽视的目的,其一,是为了敦促天下大大小小的君主们洁身自好,修身养性,积累功德,在道德上给全国的官员们一个表率,全国上下施行仁政。从这个角度上讲,在郭店楚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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