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之性情形而上学(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哲学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将起着佛、道所不能替代的现实作用。但儒学还并不止于此,它还能进一步地在人们最一般的生理、心理结构基础上把情与性作有效的联结、勾搭,从而建构起独具特色的性情形而上学。《论语·阳货》曰: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在孔子看来,食色声味不但是人性之情的正常要求,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生活礼制规范(如“三年之丧”)的心理基础。外在的法则律令不过是人的“前意识”(如S. Freud所言),总离不开内在感性心理的支撑,一句“女安,则为之”,蕴藏着整个儒学的天机。礼的守持、整体性的绝对命令的遵循,不但需要有非己因素的强制约束,而且更需要有对个体情感的高度依赖。只要自己问心不疚、无愧良知,一般说来,行为践履就不会有什么大的偏颇和闪失。孔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论语·学而》)于是,人伦生活最基本的情感心理就被确定为现实礼法和儒学立论的前提,父子、君臣、兄弟、朋友、夫妇“五常”关系也成为了社会管理与天下秩序的基础。这样就不难理解孔子为什么特别强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论语·学而》)与人心情感直接相连通的孝与悌,不仅是君子闻道求学的首要任务,而且更成为人生在世的一个最重要的本体性前提。孝与悌,既可以通过社会存在的制度形式予以保证,但最根源性的基础却还存在于人们的内心情感中。迫不得已的义务、责任并不能等同于发自肺腑的情愿与意欲。对于一个久病不起的老人来说,花钱雇来的护理工,与他(她)所期盼的“床前孝子”肯定有着截然的不同。

“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朱熹注曰:“致,尽其极也。盖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已者。”[24]说明只有感性的亲子之爱、只有以一定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性情,才是人类最原始、最本初的心理真实状态。所以孔子要强调:“君子不施其亲”[25](《论语·微子》),无论处事、做人,还是为学,都不要求排斥、放弃或背叛血缘亲情和感性心境,相反,而应该以此为实现人生抱负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一个人,如果真的“施其亲”,即使能成就出再大的功业,也不足为世人所挂齿。这就是孝在中国社会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十分特殊的地位的根本原因。在中国,“忤逆不孝”是最高级别的罪恶,同样,“六亲不认”总是无情无义的代名词。此外,似乎也没有比“众叛亲离”再悲凉残酷的下场了。

儒学把人性根基建立在日常生活的感性亲情上,而传统的西方哲学则不然。柏拉图以为人的灵魂里存在着三种基本成分:一是理性或理智(reason),二是欲望(desire)或情欲(appetite),三是包括愤慨(indignation)、怒火(anger)、脾性(spirit)等因素在内的激情(passion)。三种成分中,尽管激情总与理性相伴随,且每一部分都发挥着自己的功能,但是起领导和决定作用的还应该是理性,“理智既然是智慧的,是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的,还不应该由它起领导作用吗?激情不应该服从它和协调它吗?”只有“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协调,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26]的人,才能拥有“节制美德”。人们一般都以为,柏拉图是西方形式主义哲学的始作俑者,是知性形而上学之滥觞所在。本来,在柏拉图这里,还有“情”的存在,只不过是处于服从、协调于理智的次要地位而已。但是,演化到后来,“情”便逐渐退隐、淡出,经近代笛卡尔“第一哲学”的推波助澜,[27]至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理性主义已将“情”全部淹没。

对于情、智,柏拉图的态度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引情入智,知大于情;而儒学却是:化智入情,情高于知。中国人虽然从来都讲情理交融、合情合理,但近限于认识论上或口头上,一到实践行动的层面却往往把思想、理性诉诸情感,经常是理服从于情,情比理优先。不同于柏拉图的理智为欲望和激情之主,在儒学哲学里,情才是知、理、义、道的领导力量和决定因素。其实,即使中国人谈论“知”(或“理”),也绝不是西方意义上的“知”。“子曰: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这里的智、仁、勇既是理性,又是道德,又是感性,甚至还是艺术,根本不可能按照某一种特定的定义予以区分、划界。中国的“知”经常涵摄在情、意之中,一定没有了西方之“知”的那种纯粹性、绝对性与超越性。首先,在中国哲学里,“知”的对象是人,而不是抽象的概念系统、逻辑构架。“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论语·颜渊》)其次,学习的目的也不只是求知得理,而是达“仁”,即掌握做人的根本道理和重要原则。第三,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为什么只要达到“仁”之境界,放弃生命都没有悔恨和遗憾?就是因为中国的“闻道”关涉着人生在世的基本存在状态,是本体论、生存论意义上的哲学活动,而不是远离生活世界的、纯粹知性的认识论或方法论。

第四,“知”的存在形态也有所不同,西方哲学所通行的是关于事实或事物的中性陈述,所追求的是普遍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形式”,完全属于一种事实判断;而中国哲学的命题则总与情感态度、主观动机、心理情境相关联,大多属于价值判断,比较照顾与内容相关的“情实”。海德格尔存在哲学中的“此在”(Dasein)虽然也曾把人生在世的基本状态如烦(Sorge)、畏(Angst)、死(Tod)上升到哲学的形上地位予以强调和突出,但是由于“此在”是从西方形式主义传统中逐步推论、演绎出来的,缺乏情实的具体补充,所以他的生存本体论仍显得空洞、苍白,而与人有隔、与生活世界相分离。

第五,在西方,“知”可以客观、中立;而中国,“仁”却始终不离主体性情。柏拉图把“知”定格为灵魂之主,领导着欲望和激情,但这在中国哲学里却行不通,“仁”不同于“知”,也有别于“理”,它不是绝对的、纯粹抽象的道德律令。一方面,仁中有智,如:“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另一方面,仁也不乏情,如:“仁者不忧”(《论语·子罕》)。再一方面,“仁”更不同于纯粹自然的本能宣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乐,然后笑。”(《论语·宪问》)仁存在于人的社会性与超越性之中,而绝不应该是一种动物性的自然。

总之,儒学的“知”显然已不是纯粹理性的认识运动,也不是一种抽象的知识体系,而毋宁更趋向于本体性的“仁”。“仁”有理有情,有知有欲,有意有乐,是包容一切的心理原真。它比知、情、意的包容度更广大宽泛,涵盖着整个生存世界。

四、一种可能的新哲学方向

值得强调的是,没有了性情、没有了态度的形而上学一定会发展成为奴役人、扼杀人的恐怖哲学,同样,知性成分太淡、情实因素太多的形而上学则容易导致出专制或独裁的社会统治结构。《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里的“质”是感性、情实;而“文”则是理性、形式。一方面,“质”超越于“文”,意味着人还处于动物性的阶段,在很大程度上还会被“天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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