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的想象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他人,就是地狱。 
   —— 让.保罗.萨特 
  
                           一 
  
1934年,萨特写出他的第一部哲学著作《论自我的超越性》,这是他研究胡塞尔现象学的心得。萨特沉醉于现象学的思路,这可以追溯到他的巴黎高师同学阿兰.德龙在咖啡馆里对萨特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是现象学家,你就可以谈论这杯鸡尾酒,而且这就是哲学”。据萨特的终生情侣波伏娃回忆,听到这话,萨特激动得脸色都发白了(列维,第184页)。从此,在现象学的道路上,萨特一发而不可收,1935年,写《论想象》,1937年,《论心理》,1939年,《情感现象学理论纲要》,1943年,《存在与虚无》。所有这些现象学性质的著作,在思路上是一脉相传的,都可以追溯到《论自我的超越性》。 
  
对传统哲学家而言,意识“居住”在自我里,而萨特所谓“自我的超越性”,恰恰是说,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意识都不在自我里。换句话说,意识在自我之外。所谓自我,是别人的自我、他我、他者。他者不在意识里,或者不在我的意识里。针对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立场:我思应该有能力伴随我的所有表现,萨特问道,我们是否应该从中得出结论说,事实上在“我”中住着“我们的”所有意识状态,并且真实地操作着我们的经验呢?“我思”不是作为康德的“我思”,而是没有“我”的思,这正是萨特以及在他之后的法国哲学的一个危险趋势,它把康德作为一切经验条件的先验意识变化为超验或超越的意识,而超越的意识或自我的超越性,恰恰在于“无我”的意识,越界的意识,或者干脆说,“无意识”。 
  
用“无意识”与康德的“先验意识”互换,是否可以说,无意识是无我的意识,同时又是任何一个我的意识呢?但是,这种变化将最终把康德哲学置于危亡的境地,是对“批判哲学”的批判”。危险是由胡塞尔的现象学思路引起的。现象学如何处理意识中的“我”呢?康德的先验意识,被胡塞尔还原为在直觉经验中被描述的“事实”。“事实”与事实的区别,在于被加上了现象学的括号。在胡塞尔看来,“事实”的科学就是“本质”的科学,因为在现象之后再无本质。正是在这种无前提的现象学里,被还原了的鸡尾酒里冒出了哲学,在“世界之中”的纯粹经验。在被还原之前的鸡尾酒或我的生理-心理状态,应该被弃之不顾,否则,就谈不上“经验”的纯粹性。现象学放弃任何假说或理论前提,这是与康德哲学的根本差别。于是,现象学中的“我”是非人的,非个人的,“我”有一张非人的面孔。在现象学视角中,就好像是以第三人称而不是第一人称观察“我”。 
  
胡塞尔对“超越”(transcendant)与“先验”(transcendantal)的用法与康德不同。萨特采取了胡塞尔的用法:即并不事先假定存在一个作为一切经验先决条件的先验领域,而只有“自然的态度”与“现象学的态度”之间的区别,萨特则称之为“非反思”(irreflechie)与“反思”(reflexive)之间的区别(在不同场合,萨特也称“非反思”的态度为“前反思”)。而萨特所谓“自我的超越性”之“超越性”(transcendance),则相当于一个现象学目光之回撤(或者“逃避”)的方向性。在这个意义上,又相当于现象学的意向性概念,因为意向性的要害,就是现象学还原的目光的方向性,总之,这里的所有现象学概念,都是相互适应的。 
  
“自我的超越性”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含义,在于萨特创造性地理解了胡塞尔关于现象学意识的一句简明公式,这就是“一切意识都是对某件事物(也有人翻译为“某个对象”)的意识”。简单说,在萨特看来,这里的“意识”与“某件事物”不是一个东西,他们之间是“超越”的关系。换句话说,意识总是超越自己(“自我”)的界限去指向别的东西。至于这别的东西是什么,则五花八门,但总归是“他者”,正是与他者的关系组成了现象学的意识结构。现象学意识是对传统意识的超越,是意识之外的意识。这又是不可能的意识,因为那“某件东西”对意识是不透明的。意识面对的,是超越而又无法通达的东西,再不能在笛卡尔的“我思”之清楚明白的意义上说“我思,故我在”,这也等于宣告了传统意识的死亡。现象学的纯粹意识在萨特这里变成了“纯粹存在”:“因为它涉及存在的绝对性而不是意识的绝对性......事实上,在这里‘绝对’不是基于意识领域的逻辑构造,而是最具体的经验问题,它不是相对于这种经验,因为它就是这种经验,它也是一种非实体的绝对。”(萨特,1943,第23页)萨特的根据,就在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概念吸收了布伦坦诺的立场:“一切意识都是对某件事物的意识”(萨特,1943,第28-29页)。于是,意识变形为某件事物,而某件事物变形为萨特意义上的存在或绝对。萨特又采用卢梭和黑格尔的概念,把这种情形说成意识的异化。异化也可以说明从“反思前的我思”到反思,这也是意向方向的变化。 
  
现象学的“我”与意识所针对的事件一样,也是不透明的,因为“我”不再是生理-心理的我。我是空的或占据着一个空位,像无意识。又是与笛卡尔的判断相反,“我”为意识引进了不透明性,而不是清楚明白。意识变得昏暗起来,因为现象学的反思意识不再是自然而然的朴素意识。当笛卡尔以他的怀疑方法从我思得出我在的结论时,这个“我”连同“思”一样都是透明的。萨特这个不透明的“我”使人联想起莱布尼茨所谓相互之间没有可供出入窗户的众多单子,但是很不幸,萨特与莱氏的想象力在此处分道扬镳,因为与后者的判断相反,萨特有恶的想象力,他断定,他人就是地狱。借用莱氏的表达式,反其意而用之,也就是说,上帝为人类创造的世界,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坏的世界(萨特,1985,第27页)。也正是在这里,萨特扭转了胡塞尔现象学思维的方向。 
  
萨特区别了两种意识,“前反思的意识”就好像意识在说“我思”,这有点像笛卡尔在怀疑他的手不是他自己的,或者他的身体是玻璃做的。但是,“我思”显然可以被叠加起来,即还有第二等级的,反思的“我思”,悬空“前反思的我思”之内容,对思考本身进行思考。这时,意识的方向发生了转变,“显然,这不是我抓住的具有我的性质的我的意识。” (萨特,1985,第27页)而是对意识的意识。应该指出,前反思的意识与反思的意识并不是两种意识,它们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当两者分别执行“一切意识都是针对某个对象的意识”这条现象学训令时,有不同的意向方向或意向对象。于是,就有了“鸡尾酒就是具有使用价值的一种高级调料酒”和“鸡尾酒里出来了现象学”的区别。而在这两种情况下,鸡尾酒都是一个事实。“我正在想”是一回事,而“我想我正在想”则是另一回事,两者处于不同的精神空间:如果说前者是意识本身,那么,后者就是对意识的意识,可是,在萨特看来,对意识的意识,将会异化为非意识,也就是存在或现象学所谓“现象”。“胡塞尔第一次重新认识到,前反思的思想在变成反思的思想时,经历了根本的转变。但是,难道不应该把这样的变化限定在失去朴素性吗”(萨特,1985,第30页)?在朴素的自然态度面前,反思的态度之所以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一种新意识,一个虚无,要无中生有。要在沙滩上(因为原来作为基础的意识,比如笛卡尔式的我思,被还原了或被搁置不顾)构造空中楼阁。但这并不意味着丧失了真或事实,因为现象学的目光是真切的。 
  
现象学的目光,来自对关于世界是否存在的判断(这是一种朴素的非哲学态度)不感兴趣的旁观者。实际上,这个目光中只有“他”而没有“我”。胡塞尔把这个目光称为“现象学的剩余”,萨特则称之为哲学在失去了朴素态度后留下的“我”。当然,这个“我”名不副实,所以我们宁可称它为“目光”,这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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