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的想象力(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赋予他社会所拒绝他的,靠偷生存的权利,因为别人不理解他说的话,他的“社会”与“心理”身份都是孤儿。他像一个现象学家一样,生活在社会内容之外。热内有精神支柱,因为在偷东西的瞬间,他在内心选择了上帝作为自己秘密生活的见证,因为他的行为不在光天化日之下,因为上帝补偿了他母亲的缺失。他天真而快乐地偷,心地“纯洁”,没有悔恨和羞耻感,甚至在内心深处想着自己正在做神圣之事。热内的独特性在于,从degout或“失去食欲”中,从痛苦中获得快活。他对偷本身一点也不感兴趣,就像生活中别人的目光带给他痛苦。但是,这些素材的物质内容实在算不上什么,重要的在于,这些素材是引发现象学思维的象征符号,这甚至能使因盗窃而正在监狱里服刑的热内感觉就像住在皇宫里。他啃着窝头,吃相却像舞台上的喜剧演员。
热内的“我”真切地感到眩晕,因为他总在孤独中朝向不在场的东西,在毁灭中沉醉自己。深渊,一个想起来就感觉天旋地转的字眼,从那里冷冷地甩出一句话,全社会都听得见:“你是小偷!”。他生来就有越轨、犯罪的需要,就这样到死。他的“我”片刻又变形为天才思想家,时间,就是梦。“偷”是他恶的本性,传染到他的日常举止和思考方式;时间,就是令人讨厌的幻象,他没有未来,停滞在永远的此刻。背后的此刻,早已上了断头台。他的行为从来不可能在不中断旧秩序的情况下得以实现,所以,他总是在不是自己的名义下,变化他的行为。造反有理,他总在革命中。破与立同时发生。所有进出的门都紧锁着,自由只能破窗而入。活着,就是为了创造“罪恶”。对惯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恶,就是摧毁同一性和内在性,就是它此刻所不是的东西,就是“我”的他者。在他者问题上,萨特与勒维纳斯最大的不同,在于萨特朝向恶的而不是善的想象力。萨特不是无神论者,因为他有恶的宗教。恶就是非自己的存在,他人是我的深渊与地狱。从这里走出来快乐伦理学,绝望中走出了受伤害的快乐。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脸上流露着魔鬼附身后的微笑,换来异域中的灵感,尝试晦涩的自由、意识之外的无意识结构,用我所不是的东西说明我。
萨特的“我思”又一次与笛卡尔的沉思区别开来:“笛卡尔的方向与我相反,他把怀疑的方法用于‘我思’的内容,对意识说yes,意识将赐予他清楚明白。按照一种倒置的唯心主义,他把著名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用于他自己,只作为被感知者重新认识存在。可是,我们自己的清楚明白只在他者中发现我们的真理,是他者重识我们自己。对热内而言,真理与清楚明白保持距离,真理终将是高难而令人毛骨悚然的念头……”(萨特,1952,第40页)。怎么区别呢?他者在我思的视域之外,所以“要学会不可能想的想,忍受不可能忍受的忍受,把人们明知是假的东西当成真的”(萨特1952,第41页)。结果,总是突然降临令人恐怖的别者,对看不见的未来说话,心怀获得解放后的焦虑,不动声色的暴力,消失在他人的目光里。眩晕,不是因为念头太多,而是没有念头。念头在我脑子里随便掏个洞,逃之夭夭。不可能的事总令人神往,诱惑冒险,说改变了形状的语言。在通往不幸的道路上旅行,热内爱过一种忍受不了的生活,也就是毁灭希望,揭示出自己的生活本是无可救药的不幸。热内发明出许多精美的痛苦与折磨,拒绝希望与沉醉于不幸相反相成,以置于乏味上的兴致作为兴致,就像在萨德那里受折磨不是痛苦而是快活的手段。在活不成的滋润下径直回到生命的零度,孤独的热情,在那里,片刻的痛苦化做永恒。以失败作为人生的愿望,享受因丧失而获得的快乐。生命,来自虚无是为了重归虚无。缺少被爱的能力并不妨碍去爱的能力,两种不对称的爱。
萨特与热内一起,都想重塑人性,比如“变态的”爱,爱处于惯常不能爱的状态。同性恋者热内性变态为一个女人,他是自己的他者,喜欢“反常的”爱。他从来不说“我就是我”,而说,我是我的地狱,我与我保持距离。在自己不在场的地方生活,总不在自己应该在场的地方。在监狱里服刑的热内,每天都像睡在沙漠中的宫殿里。神圣的越轨,打破天平两边的平衡状态。热内只接受人们拒绝给他的东西。他的生命只是一个幽魂,他是一个活死人,他得到了神圣。越轨是魔法的代名词,这个词证明他还活着。他从无中而来,就像萨特说的,存在不过是虚无。人是非人,人终将变成一个东西。
悟性,是智慧中最神圣的能力。笛卡尔的怀疑方法,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靠的都是悟性。热内从恶中获得悟性,一种方法论的转宗。逻辑的理解力不是悟性,悟性是神圣的理解力。萨特语出惊人:作为方法论的转宗,恶的悟性比笛卡尔和胡塞尔的方法更加优越,因为它体验着“骄傲的痛苦”。它不导致胡塞尔普遍的先验意识、抽象的形式化的思想、笛卡尔实体化了的“我思”,而倾向于单独的微妙的“存在”,异化为黑色的光、意识的变节者、别一种精神自由(萨特,1952,第122页)。这使我不由想起德里达说的,真正的宽恕,是对不可原谅的事情表示原谅。最“不可原谅的”,不就是罪恶吗?这种态度,来自神圣而不是人的目光,别一种精神空间的别一种精神自由。在“去爱不可能被爱的事情”(德里达的思想)与“最可恨的正是热内最爱的”(萨特,1952,第124页)。之间,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甚至连微妙的差别也没有。这在无意中暴露了人的一种最为隐蔽的天性,它同时是幸福与痛苦的源泉,这就是心理上的强迫症,心理中的死胡同,明知不可而思念之,抑制不住去想自己本来不愿意想的事情。在这样的意义上,所有强迫心理都是反思性质的,因为这里的“强迫想”已经不再是朴素的想。在效果上,就是瘫痪、懒散、病态的疯话。这些心理,充满着对惯常心理的背叛,它改变了萨特的语言。比如,他不得不创造新的概念:“自为”的存在,即不是自己的在。萨特把热内的“恶”并入这样的“自为”,它是“不在的在”或者“在的不在”。强迫症的想就是自为性质的想,是一种恶性的意愿,它比单纯的善有更复杂的心理情结。它以心理上的“不应该”和“不得不”作为表面特征,像弗洛伊德揭示的女孩暗恋父亲和各个民族中普遍存在的岳母与女婿之间心理上的微妙关系,它与中国式的婆媳关系形成巨大反差。所有这些,都是折磨,因为上帝创造的世界,是宇宙中所有世界中最坏的世界。人创造出上帝这个词,是与受折磨融化一起的,反之,人在痛苦中只有面对上帝才得到精神的自由。
灵感与恐惧在一起,四平八稳、规规矩矩,从来就不会有灵感,从习惯的目光中逃脱,比如设想不是人观察(事)物,而是(事)物默默地观察人。于是,奇迹发生了,它通向一个未曾有过的世界。那目光,那奇迹令人恐怖吗?诗意的恐怖。这里有目光的冒险,因为“我”的目光变形为“它”。这里,有被拆散和解构了的语言,事物窃走了词语,把自己化身为词。于是,词有了一个怪怪的身体,迷惑人误把词语本身当作了事物,从此,与其说人被事物激动起来,不如说人总是被词语刺痛。“重要的,是词语的物质形态出场。词象征着被意味的物质内容。对热内而言,词就是被意味事物的存在。变化词就是变化存在”(萨特,1952,第261页)。于是“热内用名词说话,不是为了标示,而是为了改变词的模样。他盯着监牢的围墙,射出一个词:宫殿。等待着,他什么也没有等来。但是……重要的,词在他的嘴里……事物化为词的显现,这就是实在”(萨特,1952,第262页)。萨特又说,“热内有意撒谎,知道被意指的事物并不存在。他只要对他来说淘空他所用句子的含义,让句子提供别的东西、迷惑人的万花筒。意指关系只是与旁边的他者之间的关系”(萨特,1952,第263页)。
热内的“我”真切地感到眩晕,因为他总在孤独中朝向不在场的东西,在毁灭中沉醉自己。深渊,一个想起来就感觉天旋地转的字眼,从那里冷冷地甩出一句话,全社会都听得见:“你是小偷!”。他生来就有越轨、犯罪的需要,就这样到死。他的“我”片刻又变形为天才思想家,时间,就是梦。“偷”是他恶的本性,传染到他的日常举止和思考方式;时间,就是令人讨厌的幻象,他没有未来,停滞在永远的此刻。背后的此刻,早已上了断头台。他的行为从来不可能在不中断旧秩序的情况下得以实现,所以,他总是在不是自己的名义下,变化他的行为。造反有理,他总在革命中。破与立同时发生。所有进出的门都紧锁着,自由只能破窗而入。活着,就是为了创造“罪恶”。对惯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恶,就是摧毁同一性和内在性,就是它此刻所不是的东西,就是“我”的他者。在他者问题上,萨特与勒维纳斯最大的不同,在于萨特朝向恶的而不是善的想象力。萨特不是无神论者,因为他有恶的宗教。恶就是非自己的存在,他人是我的深渊与地狱。从这里走出来快乐伦理学,绝望中走出了受伤害的快乐。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脸上流露着魔鬼附身后的微笑,换来异域中的灵感,尝试晦涩的自由、意识之外的无意识结构,用我所不是的东西说明我。
萨特的“我思”又一次与笛卡尔的沉思区别开来:“笛卡尔的方向与我相反,他把怀疑的方法用于‘我思’的内容,对意识说yes,意识将赐予他清楚明白。按照一种倒置的唯心主义,他把著名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用于他自己,只作为被感知者重新认识存在。可是,我们自己的清楚明白只在他者中发现我们的真理,是他者重识我们自己。对热内而言,真理与清楚明白保持距离,真理终将是高难而令人毛骨悚然的念头……”(萨特,1952,第40页)。怎么区别呢?他者在我思的视域之外,所以“要学会不可能想的想,忍受不可能忍受的忍受,把人们明知是假的东西当成真的”(萨特1952,第41页)。结果,总是突然降临令人恐怖的别者,对看不见的未来说话,心怀获得解放后的焦虑,不动声色的暴力,消失在他人的目光里。眩晕,不是因为念头太多,而是没有念头。念头在我脑子里随便掏个洞,逃之夭夭。不可能的事总令人神往,诱惑冒险,说改变了形状的语言。在通往不幸的道路上旅行,热内爱过一种忍受不了的生活,也就是毁灭希望,揭示出自己的生活本是无可救药的不幸。热内发明出许多精美的痛苦与折磨,拒绝希望与沉醉于不幸相反相成,以置于乏味上的兴致作为兴致,就像在萨德那里受折磨不是痛苦而是快活的手段。在活不成的滋润下径直回到生命的零度,孤独的热情,在那里,片刻的痛苦化做永恒。以失败作为人生的愿望,享受因丧失而获得的快乐。生命,来自虚无是为了重归虚无。缺少被爱的能力并不妨碍去爱的能力,两种不对称的爱。
萨特与热内一起,都想重塑人性,比如“变态的”爱,爱处于惯常不能爱的状态。同性恋者热内性变态为一个女人,他是自己的他者,喜欢“反常的”爱。他从来不说“我就是我”,而说,我是我的地狱,我与我保持距离。在自己不在场的地方生活,总不在自己应该在场的地方。在监狱里服刑的热内,每天都像睡在沙漠中的宫殿里。神圣的越轨,打破天平两边的平衡状态。热内只接受人们拒绝给他的东西。他的生命只是一个幽魂,他是一个活死人,他得到了神圣。越轨是魔法的代名词,这个词证明他还活着。他从无中而来,就像萨特说的,存在不过是虚无。人是非人,人终将变成一个东西。
悟性,是智慧中最神圣的能力。笛卡尔的怀疑方法,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靠的都是悟性。热内从恶中获得悟性,一种方法论的转宗。逻辑的理解力不是悟性,悟性是神圣的理解力。萨特语出惊人:作为方法论的转宗,恶的悟性比笛卡尔和胡塞尔的方法更加优越,因为它体验着“骄傲的痛苦”。它不导致胡塞尔普遍的先验意识、抽象的形式化的思想、笛卡尔实体化了的“我思”,而倾向于单独的微妙的“存在”,异化为黑色的光、意识的变节者、别一种精神自由(萨特,1952,第122页)。这使我不由想起德里达说的,真正的宽恕,是对不可原谅的事情表示原谅。最“不可原谅的”,不就是罪恶吗?这种态度,来自神圣而不是人的目光,别一种精神空间的别一种精神自由。在“去爱不可能被爱的事情”(德里达的思想)与“最可恨的正是热内最爱的”(萨特,1952,第124页)。之间,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甚至连微妙的差别也没有。这在无意中暴露了人的一种最为隐蔽的天性,它同时是幸福与痛苦的源泉,这就是心理上的强迫症,心理中的死胡同,明知不可而思念之,抑制不住去想自己本来不愿意想的事情。在这样的意义上,所有强迫心理都是反思性质的,因为这里的“强迫想”已经不再是朴素的想。在效果上,就是瘫痪、懒散、病态的疯话。这些心理,充满着对惯常心理的背叛,它改变了萨特的语言。比如,他不得不创造新的概念:“自为”的存在,即不是自己的在。萨特把热内的“恶”并入这样的“自为”,它是“不在的在”或者“在的不在”。强迫症的想就是自为性质的想,是一种恶性的意愿,它比单纯的善有更复杂的心理情结。它以心理上的“不应该”和“不得不”作为表面特征,像弗洛伊德揭示的女孩暗恋父亲和各个民族中普遍存在的岳母与女婿之间心理上的微妙关系,它与中国式的婆媳关系形成巨大反差。所有这些,都是折磨,因为上帝创造的世界,是宇宙中所有世界中最坏的世界。人创造出上帝这个词,是与受折磨融化一起的,反之,人在痛苦中只有面对上帝才得到精神的自由。
灵感与恐惧在一起,四平八稳、规规矩矩,从来就不会有灵感,从习惯的目光中逃脱,比如设想不是人观察(事)物,而是(事)物默默地观察人。于是,奇迹发生了,它通向一个未曾有过的世界。那目光,那奇迹令人恐怖吗?诗意的恐怖。这里有目光的冒险,因为“我”的目光变形为“它”。这里,有被拆散和解构了的语言,事物窃走了词语,把自己化身为词。于是,词有了一个怪怪的身体,迷惑人误把词语本身当作了事物,从此,与其说人被事物激动起来,不如说人总是被词语刺痛。“重要的,是词语的物质形态出场。词象征着被意味的物质内容。对热内而言,词就是被意味事物的存在。变化词就是变化存在”(萨特,1952,第261页)。于是“热内用名词说话,不是为了标示,而是为了改变词的模样。他盯着监牢的围墙,射出一个词:宫殿。等待着,他什么也没有等来。但是……重要的,词在他的嘴里……事物化为词的显现,这就是实在”(萨特,1952,第262页)。萨特又说,“热内有意撒谎,知道被意指的事物并不存在。他只要对他来说淘空他所用句子的含义,让句子提供别的东西、迷惑人的万花筒。意指关系只是与旁边的他者之间的关系”(萨特,1952,第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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