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辨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卫灵公》)者,等等,说的都是有君子名位而无君子德行者。如果承认《论语》篇章次序有内在联系,《阳货》篇列举了各种类型的“小人”,如“乡愿”、“道听而涂说”者,“鄙夫”、“巧言令色”者,“紫以夺朱”者、“利口以覆邦家者”、“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者”、“有勇而无义为乱”者、“称人之恶者”、“居下而讪上者”、“勇而无礼者”、“果敢而窒者”、“徼以为知者”、“不孙以为勇者”、“讦以为直者”之后,紧接着总结性地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就更清楚:“小人”绝非一般的体力劳动者,而主要是有君子名位而为小人行径者。

孔子成年以后,生活在学界和政界的圈子里,所谓旧的君子阶层。在长期与这些上层社会的人相处和交往中,他看到了很多实际是小人的昏君佞臣、贪官污吏和像南子一样的女子。他发现了一条对“君子”必须区别对待的处世之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道德高尚者只需晓以大义,而品质低劣者只能动之以利害。这其实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今天尤其如此。当然,这句话对“劳力者”同样适用。不过“劳力者”文化程度虽低,品质高尚的君子很多。如果孔夫子在天之灵得知后世的“小人儒”歪曲他的话,把“君子”归结为脑力劳动者,把“小人’归结为体力劳动者,他一定要哭笑不得,并指着他们的鼻子斥责说:“我说的是你!”

我在《孔子研究》87年二期发表一篇《孔子鄙视劳动人民吗?》作了初步的辨析,此不赘述。

孔子历来最被诟病的是其妇女观。最近蔡尚思先生还把孔子和真理对立起来,以“我爱孔子,我尤爱真理”为题著文说:“孔子大谈忠恕之道,但却不能付诸实践,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诸如推父及母,推夫及妻,推男及女等。周公、孔子制礼的片面性,早经晋谢(谢安)太傅夫人和王文禄指出,男子制礼专为己谋。”(90年3月13日《文汇报》)其否定孔子根本思想的忠恕之道,正是从妇女观入手的。

本文主要辨析孔子的妇女观。

古人是怎样理解的呢?北宋经学家邢丙说:“此章言女子及小人皆无正性,难畜养。所以难养者,以其亲近之则多不孙顺,远之则好生怨恨。此言妇子,举其大率耳;若其禀性贤明若文母(周文王之妻,武王之母。西伯治外,文母治内,德政流布,风化大兴。)之类,则非所论也。” (《十三经注疏·论语正义》)“大率,”大概也,不是全称。妇女不外乎母亲、妻子、女儿三辈人,不能说他们无正性。男人和妇女也不都是“畜养”关系;相反,儿子倒是由母亲畜养和教育的。所以,“无正性,难畜养”的女子,绝非所有妇女。将这种“无正性”的女子与“禀性贤明”的文母并提,就更明确地表明不是全称;并且同样是在帝王左右者。这种人与帝王事业成败的关系极大。“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禹娶涂山氏之女侨而生启),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桀妃)。殷之兴也以有戎(商祖契之母简狄为有戎国之女),纣之杀也以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原及大任(姜原是周祖后稷之母,大任是文王之母),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幽王妃)。”(《史记·外戚世家》)《诗经》是这样评论褒姒的:“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灾祸)之阶(根源)。乱非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大雅·瞻×》)这种倾城的哲妇和畸形的宦官一样不可言教,是“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两种“小人”──妇女中的小人和男子中的小人。

《论语集注》说:“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临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臣妾是役人之贱者,男曰臣,女曰妾。朱熹也把“女子与小人”只限于于臣妾,统以“此小人”称之。难能的是,指出臣妾所以有二者之患,盖因“君子”不能“庄以临之,慈以畜之“造成的,这就比较公允。实际上,人们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和应用这句话的。试想,《红楼梦》里的贾政,如当着王夫人甚或老太太的面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该是多么不可想象;而对赵姨娘之流,这句话不又很贴切吗?



二、孔子的妇女观

从孔子以前的传统文化、孔子的思想、孔子的言行揭示孔子的妇女观。

1、孔子以前的传统文化的妇女观

古人认为,宇宙万物及人类社会的生成是,“天地氤氲(烟气盛),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过程是:“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周易·序卦》)把天地、阴阳、男女(雌雄)作为自然界的始基,夫妇作为社会的始基。所以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由生理条件引起的自然分工,进入文明时代就形成阳刚阴柔、阳作阴顺,男女有别、内外有分,以达到宇宙万物和社会家庭和谐的观念,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这无疑打上父权社会的烙印。但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只是认为天公地母,天在上,地在下;阳为正,阴为负:男主外,女司内的上下内外主从关系,是统一体相反相成的两翼,处于同一层次,缺一不可:无下则无所谓上,无内则无所谓外,无从则无所谓主。故《释名》曰:“妻,齐也。”《说文》曰:“妻,妇与夫齐者也。”

以宗法制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社会,把夫妻关系看得极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国是家的扩大,社会规范是家庭伦常的延伸,十分重视家庭和妇女的作用。“故《易》基《乾》、《坤》,《诗》始《关睢》,《书》美厘降(尧女娥皇、女英,感舜之文德,虽匹夫而下嫁之),《春秋》讥不亲迎(纪侯派大夫代他迎亲,非礼也)。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史记·外戚世家》)夫妻礼义相待,以和为贵:“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礼记·礼运》)孔子特别强调要尊敬妻子,他说:“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礼记·哀公问》)要做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宜尔家室,乐而妻帑。”(《诗·常棣》)婆媳、夫妇关系都是相互的,有条件的。齐国的大政治家晏子说:“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左传·昭公·26年》)这就是先秦“男女有别”、“内外有分”的实际情况。人们往往根据《孟子·滕文公下》“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说明先秦已有“三从”思想。这也是误解。整段话是“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母亲在女儿出嫁时叮咛她,也只能就她应遵循的妇道来告诫她,不可能也不应该把公婆、丈夫应遵循的规范和婆媳、夫妇关系的相互性也说出来;否则,岂非唆使她到夫家去争女权了。

错误在于把“内外有分”绝对化:男子独霸历史前台,剥夺了妇女的参政权,扼杀妇女为公的本性。《尚书·牧誓》载武王说:“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家遭殃。至今全国,包括台湾,都还有这种习俗观念。不过,孔子并不反对妇女参政。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泰伯》)帮助文王、武王奠定基础并打下天下的十个人才中,有一位妇女,一说是文王夫人太姒,号曰文母;一说武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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