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狐禅”看佛教的自由意志(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种不同的精神,不同的性格,和不同的风俗。”“是黑胆、苦胆、痰汁和血液这些体液按照其性质、多寡和不同方式的配合,使每一个人不同于另一个。”[4](P17-18)“心灵的一切作用既然是这样的依赖这脑子和整个身体的组织,那么很显然,这些作用不是别的,就是这个组织本身:这是一架多么聪明的机器!……比最完善的动物再多几个齿轮,再多几条弹簧,脑子和心脏的距离成比例得更接近一些,因此所接收的血液更充足一些,于是那个理性就产生了;难道还有什么别的不成?”[4](P52)  

巴隆·赫尔巴克同样认为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举例说,一阵狂风卷起沙尘,无论看起来多么混乱,“没有一粒沙一个水的分子是‘随便’地摆在那里的,它们都有占据现在所处的地位的充足的原因,它们没有不是按照它们应当那样活动的方式而活动的。一个几何学家,如果他正确的认识……不同力量以及被运动着的分子的特征,他就可以证明出,根据这些已知的原因,每个分子都严格的非那样不可的在活动着,而且不能够有别的样子的活动。”[5](P51)他攻击意志自由论,认为宇宙中仅有物质存在,心灵与意志不过是脑部机能的运转的结果。“人是纯粹肉体的东西;精神的人,只不过是从某一个观点——即从一些为本身机体所决定的行为方式去看的同一个肉体的东西罢了。”[5](P11)人类以及所有人为的产物统统都只是自然的一部分,都可以凭借纯粹科学方法一一分解,并可以预知。自然就象一部机器,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决定论者视自由意志为幻觉,任何“自由做出的决定和选择”都不过是肉体作为一种物质在自然的因果链上的一环,是必然的。

对上述严格决定论的观点,佛教显然是不同意的。事实上,佛教关于人有自由意志的表述可谓随处可见。在野狐禅中,人显然是自己命运的决定者。老人并不必然会“堕五百生野狐身”,只是因为他错对一转语.他对自己“堕落”的命运不满意,所以才提出“请和尚代一转语,贵脱野狐”的要求。老人提出这一要求,说明:1,他是狐狸,这是他的生命现状。2,他不想做狐狸,他对自己的现状不满。3,他认为自己并非必然的和永远的是狐狸,如果通过某种自主的方式(请和尚帮忙),他可能实现不做狐狸的愿望。4,如果他不作些什么,他可能会一直做狐狸。因为第3点,他会做点什么,因为第4点,他不会不做点什么,以达到自己的愿望,而且事实上他也达到了。就像当年不必然地堕落为狐狸一样,老人也不必然在当时当地脱野狐身,而是他的行为决定了他是人是狐。完全可以假设,如果没有百丈的这一转语,老人还将继续是狐狸。由此看来,他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佛教反对不落因果并不等于肯定落因果,或者说,佛教所支持的“落因果”不同于严格决定论者所理解的“陷因果”。而“昧于因果”的另一种解释是被因果蒙蔽,只知道有因果的恒常性,而不知其他(自由意志)。佛教支持因果必然,也支持自由,认为两者不矛盾。基于此,佛教反对严格决定论的观点。



三、严格决定论  

严格决定论的确立有理论上的困难。首先,如前所述,事物间的因果关系本来就是只能以经验认定,不能用逻辑论证。建立在因果关系基础上的决定论也面对不断的质疑。其次,严格决定论的一个标志性特点是可预测性。因为如果一切都是机械物理的因果所致,那么只要对前因有足够的了解,后果是一定可以预先推测出来的。很多决定论者都如此宣称,如法国天文学家拉普拉斯(Laplace P.S.,1749-1827)在1812年出版的《概率的解析理论》序言中写到:“在某一瞬间,能够了解促使自然运动的一切力量,以及构成自然状况的“超智慧者”,如果具有分析这些情况的极大能力,那么,只要用一个数学公式,他大概就能推断出宇宙中从最巨大的物体,直到最轻的原子运动,对他而言,大概没有一件事情会是不确定的,未来就像过去一样,都会呈现在他的眼前。”他也曾夸口说,如果他知道宇宙中每一个粒子的确切位置和一切力及运动,他就能准确的预言此后任何时刻宇宙任何细微和宏观的状态。

但事实上,有的东西是不可能预测的,比如发明和创作。如果一个人非常了解曹雪芹,那么根据他的身世、经历、才华、性格,可以预测他会创造,而且是一部小说,而且是不朽著作,但无论如何,不可能预测到他到底写的是什么,不能预测每一章节、每一句话,否则预测者本人就成了《红楼梦》的作者。而按照严格决定论的观点,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标点,不这么写而那么写,都是有原因的,都是必然的。创作的人都能理解这句话:在成稿之前,即使曹雪芹本人都不是很清楚自己会写什么。创作的灵感本身或许是可预测到的,但灵感的内容却不可能,否则就不是灵感了。

而且,现代科学量子力学也已经否定了以经典物理学为基础的机械的严格决定论,“海森伯原理(即指量子力学)在物理宇宙的最基本的层次上使自由意志的概念成为可能。因为自由意志的决策肯定是不可预言的。”[6](P268)由事物的不可预测性可以推出非必然性,这是严格决定论在立论时遇到的难题。

但是,另一方面,严格决定论也难以证伪。例如,《坛经》记载,慧能听到人颂《金刚经》,心生向往,于是决定去东山求法。这应该看作是他经过考虑后自由意志的决定,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仍然可以说,他之所以作这一决定,是他的家世、性格、意愿等先决条件决定的,表面上看,他可以去东山,也可以继续过打柴生涯。另一个人在同样情况下可能会考虑老母亲的生计而不离开她,但慧能做决定之前的内在外在条件决定了他只能作此决定,所有的因必然产生“去东山求法”的果,对慧能来说,他只是自愿,并非自由,他还是被决定的,他不可能选择别的决定,这种理论就好像是说,事情本来可以是另一个样子,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样子(事情是确定的,永远只可能是唯一的,事实上的那个样子)所以其实事情只能是这个样子,因为事情的确定性是无法更改的。这看来无法反驳。事物的存在本身就保证了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慧能没有通过去东山求法来改变他的生活和命运,他会不会悟道成为肉身菩萨、禅宗六祖?

一种回答是:不会。有因无缘,从历史角度看似乎也是这样。禅宗会推举一个终身当樵夫的人做他们的祖师爷?

一种回答是:仍然会。因为他能够使他自己悟道,成就他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东山。即使他不去东山,他做为他,还会做别的选择,使自己成为最后必将成为的那个样子。

最后一种回答是,他不会不去东山,有原因决定了他必然会去。上述问题是个假问题,没有“如果不去”,只有唯一的确定的事实(他去了东山),这个事实就是一切,除此之外,所有的假设或如果,都只是人的胡思乱想和庸人自扰。 同样,也可以认为野狐禅公案中的老人不会不(必然会)请百丈代转语而脱野狐身。

总之,严格决定论既不能证实,也不难以证伪。

四、 自由

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或者可以并存,或者不可以。认为不可以的,或者坚持严格决定论,以自由为虚幻,如赫尔巴特;或者以自由反对被决定,如萨特;或者把两者彻底分裂,如康德。认为可以的,就是通常所谓的温和决定论者。问题在于对“自由”的定义和认识。那么,自由到底是什么?

可以想象一下康德和一个犯人同住在哥尼斯堡,犯人被规定不能离开该地,每天有一次放风,而康德是自由的。那么,康德和犯人生活的事实情况其实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他们俩对同一事实的感受。现在,一个警察对呆在房间看书的康德说:我命令你不能离开房间,除了下午三点有半个小时的“放风”,终生不能离开你的故乡。那么完全可以想象,康德会感觉不自由。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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