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学何以可能?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内容摘要本文旨在讨论“佛教哲学”作为佛教研究的一个约定俗成的门类,其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到底有没有佛教哲学?其概念是否有内在矛盾?应该如何认识和化解?对“佛教研究”一词该作何种理解才能保障其地位的合法性和足够的发展空间?本文认为,对佛教哲学的理解可以是佛教的哲学和佛教的哲学,前者不成立,佛教的哲学可以分为从外部哲学地研究佛教和从内部研究佛教的哲学,前者不成立。佛教中有哲学,又因为哲学对佛教而言是个外来词,佛教哲学可以分为“佛教中的哲学”和“佛教哲学”,我们目前所做的多是前者,目标则是后者。最后,佛教的哲学应该发展为佛教哲学,一种真正的哲学,而且是对人类生活有所指导的哲学。

关键词佛教哲学;佛教的哲学佛教的哲学;佛教哲学;佛教中的哲学 

“佛教哲学何以可能”的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概念:佛教和哲学。自从乔答摩·悉达多觉悟后创立佛教开始,对于佛教教义的理解和诠释就构成了佛教在世界各地传播发展史上的重要内容,而对佛教教义的理解——比如上座系和大众系的法我之争、龙树所论的空等——有一部分被认为是属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哲学”。在佛教研究中,佛教哲学的研究和佛教史一样,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已经作为佛教研究学科中的一个专门门类被约定俗成的广泛接受,正是在这种约定俗成的广泛接受中,“佛教哲学是否可能”的问题被跳过去了。然而事实上这是个问题,而且是个不小的问题。

首先,佛教是一个信仰体系。但凡有生者(包括人)都会死,这是一个事实。人怕死,使这个事实变成了一个问题。佛教存在的全部目的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所谓“生死事大”是也。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解决,巫术的、理性的、信仰的等,佛教属于最后者。从佛教自身意义上说,它与哲学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是逻辑上还是事实上。

其次,佛教作为宗教,有其自身特点(如神秘的宗教体验、信仰等),而哲学亦有其不可变易的学术性质(如理性),这两者之间并不是天然融合的,两者的简单结合——佛教哲学是否具有合法地位,这是一个问题。

最后,佛教本没有“哲学”,佛教有戒定慧三学,有佛法僧三宝,有经律论三藏,但就是没有“哲学”。哲学对佛教而言是外来词。既然没有“哲学”,又何来“佛教哲学”?

总之,“佛教哲学”这个概念难以自明,其可能性问题也实在不可小视。在此,不妨借用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导言》中的两段话,说,我的目的是要说服所有那些认为佛教哲学有研究价值的人,让他们相信:把他们的工作暂停下来、并且提出像“佛教哲学这种东西究竟是不是可能”这样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研究的一个门类经过长期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时竟然有人提出这一门类是否可能和如何可能的问题,这实在叫人惊谔不已。但这本来不足为奇,因为人类的理性爱好探索,不止一次的把一座塔建成后又拆掉,以便查看一下地基的牢靠情况。事实上,这个工作是任何时候发现了都必须要干,而且任何时候干都不算太晚的。[1]

一、佛教的哲学

我们从分析“佛教哲学”名词开始。对于佛教哲学一词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将佛教哲学看作一个专名,专名的意思与其词素的关系是曲折的,隐含的,或者说,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关系。如同“光年”,既不表示物质的“光”,又不是表示时间的“年”,而是一个天体距离单位。如果佛教哲学被理解为专名,则既非佛教,亦非哲学,既不能从佛教、也不能从哲学来理解这个名词,那么“佛教哲学”其名所指的对象是什么,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只是到目前为止,尚无人对佛教哲学作此理解,这个问题可以搁置。

另一种方法是从佛教和哲学两个名词及其关系中去理解,这种理解又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佛教的哲学”,其二是“佛教的哲学”。站在佛教还是哲学的角度,从信还是疑出发,对佛教哲学就有了不同的理解和研究行为。概而言之,起点(立场)和终点(目的)不同,中间的过程(方法)也不同:前者是从佛教出发,为了佛教,属于信仰;后者是从哲学出发,为了哲学,是理性的。

佛教的哲学是借用哲学的方法来解决部分佛教问题,就像借用心理学概念和说法来解释入定的状态一样。研究佛教的哲学只是加深对佛教本身的理解,用中国学术的术语说,是以佛教为体,哲学为用。

佛教的哲学研究在事实上一直都是存在的,佛教界人士和部分对佛教教义有个人情感倾向的学者所作的佛教思想研究,相当一部分就属于这类。但是一般的宗教哲学理论并不认同这种解释,其合法性受到普遍的怀疑。因为在佛教的哲学研究中,佛教是目的,哲学是佛教的工具,这个工具可取可舍,但佛教根本教义不可伤害,所以,佛教哲学的研究者(更准确的叫法是佛教工作者)的研究空间和自由度相对比较小,只能在佛教教义所划定的范围内活动,他们对佛教教义只有解读,没有批判。这是他们首先受到质疑的地方。

哲学将自身“局限于固定的教条之内,而不是自由的从自身出发的思想”[5],显然与真正的佛教哲学学科精神及其应该有的自由度背道而驰。

除了研究目的和范围,佛教的哲学研究的方法也受到了普遍的挑战。通常有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宗教的”和“哲学的”,一般是指立论的方法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之分,具体的表述如下表:

 

积极的(哲学的)

消极的(宗教的)

怀疑

  相信

 

肯定命题

方法

可以证明

不能证伪

 暗含前提

否定的

肯定的

否定命题

  方法

可以证伪

不能证明

 暗含前提

肯定的

否定的

证而后信

信而后论

进攻

防守

哲学的方法是从疑开始,以疑为主。否定了的否定才是肯定,肯定了的否定才是否定,因为要“凭空”建立自己的理论营地,要“进攻”对手,以动致静,所以这种“真的才信”的方法总是难的。宗教的方法则以信为主,对信的东西信,对不信的东西不信,信则有,不信则无。“以信为真”的方法很容易建立一个封闭而完整的结构,自得其乐,易守难攻,他们一般并不首先证明自己,而只在受到攻击时进行防守,所以是消极的。这两种方法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问题在于,在佛教哲学研究中,哪种方法更接近其学科性质和研究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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