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佛教中有哲学,而且可以发展为佛教哲学,就认为“佛教的哲学”也顺带获得了合法性,就大错特错了。就像上述例子中,无论如何改造博古架,但是“用博古架搁东西装饰客厅”这个总的思路和方法是没变的,哲学终究是哲学。并没有花样翻新到最后,不再用博古架,而是把装饰品直接钉在墙上或者串起来吊在天花板上。上面的论证并不意味着可以确定“佛教的哲学”之必有。
所谓佛教自己的哲学,应该是完全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一个东西。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需要自己的表达语言、术语概念、结构框架和思维方式。它所思考的问题、使用的范畴和语言、它的思路、结构、框架等,都是全新的,更重要的是有自己的思想素材、思考角度和理论框架。总而言之,新的问题,新的方法,新的架构。虽然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是这种“佛教的哲学”在理论上并非没有可能性,我们不能断言其必无。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现成的佛教的哲学。佛教至今还没有,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建立起自己独有的范式和架构。
我们已经证明了佛教中有哲学,也有佛教哲学,所以从内部进行的佛教的哲学研究是合法和可行的,那么,研究佛教中的哲学和佛教哲学是否就是佛教哲学研究的极致和终极目标?佛教哲学研究还能向何处发展?佛教中的哲学是否就是真正的和完全的佛教哲学?
前面已经论到,信仰和理性的矛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宗教哲学问题,但是在佛教哲学中,这不是核心问题,它并不突出,至少,信仰和理性的矛盾不象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尖锐。因为佛教没有类似古希腊那样的理性精神传统,而佛教的信仰中没有“存在着上帝这样一个人,他是全能、全知、全善的”那样对理性而言荒谬的命题,也没有绝对的“只能通过信仰和服从,不能通过思想理解和进入上帝”的方法。佛教的教义整个儿建立在感性和经验生活的基础上,简单明了,非常容易被人接受,比如人生皆苦、苦来自欲、灭欲得道等。
“佛教哲学”概念中的内在矛盾来自另一个问题:认识和实践的不一致性。佛教哲学自身的根本内在矛盾不是信仰和理性的冲突,而是认识和实践的不协调。
佛教的根本出发点是:我如何才能活得更好?所以一直重实践。哲学的起点是:关于世界,我想知道得更多。所以从认识世界出发。一方面,有些可行的实践并不来自理性认识,而是一种感觉或直觉,另一方面,有的认识停留在理性抽象层面上,与实践无关,不能付诸行动,不能直接指导人类行为和生活。这就是认识和实践的不协调。
有人或许认为,哲学是抽象思辨,而人生的问题在于实践,实践和思辨完全是两回事。那么,两者的差别是不是横在哲学和佛教之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佛教和哲学是否只是平行线?是否可能、如何能够统一在“佛教哲学”中?这个融合的交点是什么?
佛教的核心不在哲学,而在修持和实践。智慧在佛教教义中一直没有占据第一位的地位,佛教是一条道路,一条通向完美生活和最高生命境界的道路,这条路是需要人走的,就像在旱地上永远无法游泳一样,不身体力行这条道路就不能达到佛教的最终目的。对佛教徒来说,“证得真如佛性”是一件实实在在,要恭身去做的事情,没有人会仅仅满足于知道、明白或者证明了真如。从佛教自身而言,它更愿意成为具体可行的人生指南,而非谈虚论玄的哲学。
佛教寻求的是人生的解答,但这个寻求过程需要发现世界的真理。这就使得佛教内在的需要哲学。活得更好和活得更明白是两回事,活得明白不一定就活的好,但是如果什么都不明白,人是一定活不好的,因为他甚至不明白自己活得到底好不好。什么是好,怎么才能好。明白了的好才是真好。所以,对佛教来说,哲学是其用以自立、自证和自圆其说的一种方法和手段,虽然只是手段之一,但却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事实上,佛教和哲学之间的鸿沟恰恰也是两者的融合点,佛教以其人生实践的宗教品质,正好能够帮助西方哲学找回他们曾经失落的古希腊另一个传统:实践智慧。佛教的修行和古希腊的实践智慧,两者在此可以得到统一了,更高层面的统一。通过道德实践解答人生问题,于佛教是最终归于正途,于西方哲学是重新发现遗珠,弥补其缺憾,使之更加完善。
实践智慧是佛教和哲学的共同归宿。佛教和哲学也从相互结合中获得新的内容。
对于佛教。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毋庸讳言,佛教的起点并不高,它从主观的表象开始,最初也满足于此。佛教若不借助哲学,将永远只在人类精神活动的低层次徘徊,最终流于“迷信”。
对于哲学。哲学若不借助佛教,则最终落不到实处,不能具有真正广泛的意义。哲学对从事哲学思考的人来说,当然是绝对个人的事情,但就其思考的对象是真理来说,则属于全人类。
历史上的哲学常常走到最高抽象处就自以为功德圆满地止步了,其实,还需再向前一步,回到具体的个体生命,哲学才获得真正的生命力,才不再是僵死和枯燥的抽象概念和命题推理。这最后一小步是该走的,它不但不会如某些人所担心的那样有损于哲学的深度,使哲学流于通俗哲学或者哲思式的人生感悟,而且这一小步才是对哲学的最终完成,并使它重新获得一个新的起点,而不至于死在半空中。
总有人问,哲学为何?一般的回答总是,纯粹的哲学什么都不为,为了认识而认识,为了求知而求知,其实哲学是有所“为”的,为了人生。人类认识的终点应该是实践,虽然其起点不一定是直接为了实践。其实,哲学是一定会落到实处的,思想和认识也一定会影响实践活动,任何虚妄的、离奇的、匪夷所思的思想和理论,最终都要落到现实中每一个人都能亲见亲听、每一个人都能亲自恭为的事物上,柏拉图美的理念最终必要在各个美的事物中体现自己,牛顿的经典物理理论解释了苹果落地,发现和尊重“人”就不那么信“神”,张扬自我意志的人比较具有攻击性……日月虽在空中,地上却有影子。没有不落到实践中的哲学。即使哲学家本人不做这项工作,别人也会帮他做。而别人代走的这最后一步可能会使整个哲学思考完全变了样,朱熹深刻高远的“天理”落到实处就成了寡妇守节,尼采的思想被纳粹推崇,哲学思想因为可以被不同的诠释,其最后对社会和历史的影响有时并非如哲学家本人所愿,所以这最后一步还是由哲学家自己走完比较好,善始还需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