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及美的本质的初步探讨(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赏非洲黄昏的美景,就未免有点儿太武断了。”[7] 本能之类的词语并不能解释什么,听起来却像神甫说“那是上帝安排的”一样合理。以上的论述至少可以说明,动物或多或少具有审美的观念。
然而,不得不承认,动物的审美意识与人类的审美意识(美感)有着本质的差别,动物只在某些方面才表现出对美的认识。动物的意识简单,数量少,不能变化(不是绝对的);人类则恰恰相反,人类广泛的可学习性、创造能力使自己的意识日益丰富,变化多端。所以只有人类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美感,动物所具有的美感是低级的,几乎可以忽略(在美的本质中再作进一步论述),而不是没有,或者主观的归为快感。用陶水平的一句话说:“动物的自由游戏快感中已孕育了人类美感的某些因子,或者说是人类美感的萌芽。[8] 马克思说过,对于不辩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由于动物的意识太过于简单、低级,不能与人类相提并论,从这个意义上去讲,我们承认只有人类才有真正意义的美感也不为过。美不能离开人,脱离人而论美显得毫无意义。
而人类意识又是怎样从简单到复杂的呢?它的根本动力是什么?达尔文认为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马克思则进一步说明了劳动在古猿转化为人的重要作用。劳动是古猿求生的一种特别的选择,这种选择超脱了动物本能的求生行为。劳动当然能满足古猿的基本生理生存需要,在这以后,古猿也能表现原始的高级需要,比如刚才所提到的猴王表现权势的行为,这是动物属性满足感的延伸,正是这种延伸,才使意识得到不断 的强化,复杂多变。其中古猿相对完善的大脑是先决条件,劳动相对于动物的游戏而言则是一种最好的强化途径。古猿的意识逐渐丰富,变化多端,彼此想交流,有表达的欲望。最初也只能借助于手势或者某些行为,就如同欢迎就摆尾的狗;而相对高级的嗓子,最初也只能吱吱唔唔,正是如此,才训练出能发出各种音节的嗓子,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语言才得予产生。当然,这是个相当 漫长的过程,语言的丰富则使意识更加复杂多变,人类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能力——可认知性和广泛的可学习能力。《生物的思维》一书指出,劳动只能促进社会进步,不能引起人类进化,脑思维能力的进化才是人类进化的主要特征。[9]  所以我认为,动物属性满足感才是人类意识人化的最原始动力,劳动只是一种强化的途径。同样,人的审美意识在复杂的意识中得到强化,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提高,超越,与动物的低级审美意识划开了界线。所以,美感源于动物属性满足感的延伸,而这种延伸的深度则由大脑的完善程度决定。


三、千古之谜:美是什么
  美是什么,现代许多美学家只讲美感和艺术,对美却避而不谈。1903年威廉·奈德在《美的哲学》一书第一话便是:“美的本质问题经常被作为 一个理论上无法解答的问题而放弃。”哈比吕把美的本质的探讨称为一项“困难和难以接受的任务”。美是美感的根源,撇开美而谈美感和艺术,如引无源之水,缘无本之木,任何美学体系,都必须回答什么是美的问题。
  关于美现在比较流行的是“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或者“劳动创造了美”,严然打着马克思主义美的实践观的旗号。同美的统一论一样,美的实践论也是在逃避美的本质之争,对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根本就未作说明。实践论引入了“人化的自然”、“劳动创造了美”等新观点,从实践的角度理解美,这是美学的一大创举,也是实践论显得合理的原因,至少它在一段时间内一定程度上统一了人们对美的认识。其实,实践论最想表达的是人在美的认识上的主观能动性,这倒是美的主观性的很好说明。美的实践论者机械地把“人的本质力量”和“对象化”强加给美,而所谓的劳动创造了美,根本就是断章取义。马克思没有美学方面的专著,甚至没有对美的基本观点(他只认为美离不开人类)。所谓的马克思对美的重要论述的出处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讲‘劳动异化’中共两次提到了美,分别是“劳动创造了美,却使劳动者成为畸形”和“……也能按美的规律来塑造物”。[9] 通观全文,那两句话所强调的是劳动和意识,与美的联系仅仅是出现了那两个字,说劳动创造了美是违背了马克思的本意的,也与马克思严谨的治学作风背道而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看待美学问题,也并不是非要从马克思的原著中找一点关于美的论述为自己的论点“镀金”,那种做法简直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即使如此,让我们看看那种断章取义,糊乱联系的漏洞吧。
  美确实离不开人类,这倒不是因为人类劳动创造了美,而是因为只有人类才拥有那复杂的意识--美的意识。劳动当然能创造人类认为是美的东西,但人类创造的东西可不一定美;人类同样可以感受到不是自己创造的美,如日月山川的雄伟壮丽,这种美与人类的劳动根本拉扯不上关系。也有观点认为未经人们直接改造的自然美,虽没直接显示人的本质力量,但由于它产生于人类实践根本改变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所以它仍间接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化。这种解释未免牵强。自然景观的存在是人类感觉到的美的物质载体,但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人们可能感到丑。同样,自然景观的存在与人类的实践活动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作为大自然万物之灵的人类,也只不过活动范围更广,影响力大一些而已,但人类始终是大自然的一份子。说它仍间接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化,就好比说大自然是为人类而存在一样荒唐。所以美的本质问题应与劳动彻底的决裂。
  美到底应该是什么呢?法国启蒙运动创始人伏尔泰曾提出一些关于美的重要见解,他认为有两种美,一种是不稳定的,相对的。他说:“美往往是非常相对的,在日本是文雅,在罗马就不文雅;在巴黎是时髦的,在北京就不时髦。”另一种则是普遍的,不变的 。他说有些行为是全世界都觉得美。又如他认为审美趣味既有普遍性和辨别其好坏的标准,又有特殊性,没有绝对的规格。在一般性的协调一致中,每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每个国家造成了一种审美趣味。[11] 总而言之, “美既是永恒的,又是可变的;既是稳定的,又是流动的,两者是对立的统一。”[12]美究竟是什么?该怎样来把它的特性和概念统一起来?
  我认为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这种文化共识是一定时期、一定区域的人对事物的共同看法,是对某一事物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有利于人类自身的普遍看法;这种文化包括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以及社会的风土人情、习俗、风尚等等。伏尔泰所说的美其实就是美的文化共识的一些特性,由此,我们可以轻易的得出美的一些特性。
  (一)区域性。或称民族性,即不同区域不同民族,对美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异,这是由于他们形成的文化共识的差异所造成的。古希腊以身体的强悍、各部分之间比例的协调为美;缅甸姑娘则以长颈,带铜圈为美,这二者在人体上的审美标准可以说风马牛不相及。
  (二)时代性。 美带有很深的时代痕迹,在这里不再作说明。
  (三)动态变化性。 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它不是静止,而是富有朝气的动态变化。美随人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人类思想在不断演变,因此人类审美文化共识的标准也随之改变。美的动态变化性,充分展现了人在美的认识上的主观能动性。也许一些思想前缘,有影响力的人的观点或者某些爱好、行为会影响一个世代的审美标准。所谓楚王好细腰,唐王喜丰腴,造成了全国民众审美趣味的改变和仿效成风。美的动态变化性还道出了人与动物在审美意识的根本区别。动物审美意识不仅少,缺乏交流,更谈不上美的文化共识,它只能局限在某些方面的审美观念,这种审美观念更可能是自发的,以生俱有,而不是通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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