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与中国美学精神(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的,当是潘立勇的《朱子理学美学》。他认为“朱子理学美学以其特有的哲理性和系统性,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别具一格,以其突出的伦理性显示着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和审美意识的特点,在当时和后代产生着很大的影响”。[13]

令人疑惑的是,很多研究中国古典美学的专家有意无意地回避或贬损朱熹美学的地位,并在思想中产生严重的矛盾。产生这一矛盾,或许本身就意味着朱熹美学具有的重大意义之所在吧!例如,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当代美学大家李泽厚在他的美学代表著作《华夏美学》中,虽然有极力贬低朱熹美学地位的言辞,但同时又不得不承认朱熹包括整个理学美学在中国美学史上的特殊意义。他一边说“与其说是宋明那些大理学家、哲学家,还不如说是苏轼,更能代表宋元以来的已吸取了佛学禅宗的华夏美学。无论在文艺创作中或人生态度上,无论是对后世的影响上或是在美学地位上,似都如此”。另一方面,“宋明理学却又正是传统美学的发展者,这发展不表现在文艺理论、批评和创作中,而表现在心性思索所建造的形上本体上。这个本体不是神,也不是道德,而是‘天地境界’,即审美的人生境界。它是儒家‘仁学’经过道、屈、禅而发展了的新形态。”因此。“这也可以说是在吸取了庄、屈、禅之后的儒家哲学和华夏美学的最高峰了”。[14] 实际上,李泽厚自身的美学体系建构,恰好也是对这一华夏美学传统的继续并由此发展而来。例如,他提出的“一个世界”的观点[15] 就是对整个儒家美学尤其是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美学的核心问题的重新思索和探讨。这“一个世界”主要是指儒家为人们设计的一种理性与感性、道德与审美、个体与社会相统一的生活世界,是一个既现实又超越的世界或境界。因此在儒家看来,人生的幸福就是在现实的人生境遇中如何实现人生的超越而达终极目的的问题(即“天人合一”问题)。

李泽厚在美学史研究中的这种矛盾,恰好也是当年苏轼和严羽所为难之事。既要追求着情感,又不得不落实到现实的社会人生境遇。苏轼和严羽在其贯彻自身的美学思想中总是立不住。审美中的理性与感性、天与人、思想与情感、道与言等方面的矛盾,在苏轼尤其在严羽那里表现十分突出。[16] 相反,这一矛盾正是朱熹解决的较好的方面。也就是朱熹从本体论高度对审美进行考察的成果。比如在“文与道”的问题上,朱熹主张“文道合一”。这一思想相当重要、内涵也十分丰富。朱熹的思想只是后继无人,也并未有人能将其思想包括美学思想真正地发扬光大,反而,其哲学伦理思想因合统治者的口味,终被统治者大肆挞伐而致使朱熹生活世界的鲜活性和完整性被肢解和歪曲。[17] 正如李泽厚所说的那样,朱熹(包括理学)的“这个本体”是“天地境界”,而“不是神,也不是道德”。由此,朱熹的“文”与“理”一样,并不是指文艺,而是指更为广大的人生境界、人生艺术。[18] 这一点恰好是研究者们因常常望文生义造成对文本理解之失误的关键之所在。值得庆幸的是,现在有学者已开始关注并对此问题,作了全新的阐释。如韩经太在其《理学文化与文学思潮》中就理学家的“作文害道”作了崭新的阐释。他指出,“作为理学家而提出的‘作文害道’之论,与其说它反映了道学先生不了解文学价值(文章价值)的偏执,不如说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了文学主体意识的文化品格问题,此亦即上文提到的人文关怀精神问题。” [19] 朱熹的“文”也应作如此解。这也才是《周易》以来“文”之真意和精神。

上述所示表明,朱熹的美学是从更理性、更深刻、更核心的方面去把握审美与人生价值的,即把道德与超道德的审美融为一体(文自道中流出、文道一体)。他是宋代美学思潮中当之无愧的典范。当然这一典范主要是从审美哲学的、审美性上学的和审美境界论等方面来说的,是有别于苏轼和严羽的。但他们又共同编织着宋代美学的精美花环。这恰好也是宋代繁荣及其文化(雅俗统一)多元趋向在美学思潮上的重要而具体的体现。不过,在这种多元趋向中,理学美学始终处于主导和优势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说,理学美学代表着宋代美学思潮的基本精神和走向——在“一个世界”中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高目标即审美境界。[20]

三、  朱熹美学是宋明理学美学的集大成者

如果说宋代美学整合了前此的中国古典美学,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大转型期——走向成熟,理学美学体现着宋代美学的基本精神,是宋代美学的集大成者;那么,朱熹则整合、发展并深化了理学美学,是理学美学的集大成者。

理学思潮是继先秦儒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后儒家学说的又一重大发展阶段。就时间跨度和学理性质而言,理学是指自晚唐以来至晚清的居于主导地位的文化思潮。理学包含着一般而言的理学(狭义的)、心学、气学等派别。理学美学是儒家美学乃至整个中国古典美学的成熟期。尤为重要的是,朱熹以“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21] 之气势,上承先秦、汉唐、两宋学术之血脉,开启明清古典学术(包括美学)繁荣与整合之大潮,致使中国古典美学才真正成熟。[22] 在此,我们有必要就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问题、理学美学的性质和基本精神等方面来观照朱熹及其美学的特殊地位。

与西方美学的求知及其主体如何获得对客体的真理性认识,其核心是“物”不同,中国古典美学重在追求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统一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其核心是“人”。当然西方美学也讲“人”,但人是在“理念”、“第一形式”、“神”、“我思”、“绝对精神”、“存在”的支配和统治下的,是没有真正获得意义和审美价值的。因此,这种美学的落脚点只能在于“物”,表现为人对“物”的追求的程度来确立审美之价值。在此“美”与“真”是统一的。中国美学也讲“物”,但,“物”始终是与人结为一体的,是有情意、有道德的“人化”之“物”,是人的生存和表现的一种载体。因此,中国古典美学的落脚点在于“人”,表现为“物”如何向人的转化及如何实现“天人合一”境界来确定审美之价值关系。在此,“善”与“美”获得一致。[23] 中西美学的这种差异,根源于西方自然哲学的特别发达而人生哲学则萎缩和中国人生哲学特别发达而自然哲学则萎缩。因此,中西美学并非对立、没有高下之分,而应是两者相生互补共同构筑人类美学家园的圆融体。

“美不自美,因人而彰”[24] 这简洁朴实的八个字道出了美学的基本性质和美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规律。那就是,美只能以人的存在而存在,美学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在于对人的解读与阐释。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学是人学。人的存在无非是在两个基本维度上展开的:一个是自然性的维度,再一个是精神性的维度。这两个维度之间所存在的张力与平衡构成了人(类)的存在的丰富性。而精神性更能体现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真正价值和独特意义。这也就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常说的与动物有本质区别的“灵明”。这一点“灵明”(精神性)体现着人的生命意识、道德意识和审美意识等基本层面。对人的“灵明”之着力挖掘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特征。因此,“人生论是中国哲学之中心部分”。[25]人生问题主要表现为“天”与“人”的关系问题。中国的整个学问(包括美学)宗旨是如何“味道”,即“究天人之际”。也就是在现实人生(“一个世界”)中如何实现超越,如何获得人生的最高境界。这种“以人为中心,基于对人的生存意义、人格价值和人生境界的探寻和追求的”人生境界理论,为中国古典美学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由此可以说,“中国古代美学是一种人生美学”。[26] 正是在这种人生美学的指导下,中国人的人生境界追求就不是由道德境界走向超现实的彼岸的宗教境界,而是由道德境界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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