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出发不能正确地解释“人本质”,从而也不能正确地解释“美本质”,所以,“后实践论美学”在自己的美学研究中就基本上放弃了“实践”概念,而精心抛出个“生存”命题。杨春时讲:“我认为,古典哲学把存在作为基本范畴,它往往被理解作为一种独立于人的实体;马克思把存在改造为社会存在,使其由实体变为历史活动,这是一种革命;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剔除社会存在概念的形而下成分,使其上升为纯粹的哲学范畴,这就是生存。人的存在不同于物的存在和动物的存在,就在于它是有意识的生存。”⑾
进一步讲,人的“生存”具有什么本质规定?杨春时讲:“生存的本质,一言以蔽之,就是超越性。”⑿
乍一看,在“人本质”问题上,杨春时似乎提出了一种新观点,即“人本质”就是“超越性”,但实际上,不是这样。
“超越”指的是什么呢?杨春时回答得非常干脆:“超越即自由。”⒀
这样,关于“人本质”,在杨春时这里说到底还是“自由”,在“人本质”是“自由”这点上,“后实践论美学”与“实践论美学”没有区别。
作为“人本质”的“自由”表现在哪里呢?
在“实践论美学”看来,作为“人本质”的“自由”表现在人的“物质生产”,存在于人的现实世界,杨春时可不这样看。他讲:“自由本质上不存在于现实领域,它必须经过超越性的努力才能获致。”⒁“古典的自由观是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而现代自由观则认为自由本质上是对现实的超越,它不是外在矛盾的解决而是内在精神的升华。”⒂“自由只存在于精神领域。”⒃
这就是说,作为“人本质”的“自由”,它不是表现在人的现实领域,而是超越现实,表现在人的“精神领域”,是人“内在精神的升华”。这样,在“自由”的表现、存在问题上,“后实践论美学”与“实践论美学”才见出本质区别。
再深入一步讲,人对现实的超越,或人“内在精神的升华”又是怎样实现和完成的?
杨春时讲:“自我生存又是一种解释性的体验,因此,通过纯粹直觉就可以获致生存意义,而这种纯粹直觉就是审美。”⒄这就是说,人对现实的超越,或人“内在精神的升华”,就是人通过一种所谓“解释性的体验”来实现和达成的,这样,“后实践论美学”就从根本上沟通了德国当代伽达默尔等的哲学“解释学”,从而富有了一种“哲学底蕴”。杨春时兴高采烈地讲:“人的存在——生存是精神性的,它创造意义世界,因而也是解释性的,生存本体论与解释学由是相通。”⒅
在“解释学”看来,人的存在本无“自由”,本无“意义”,只是通过人的“解释”,即“纯粹直觉”或“直觉体验”等等,人的存在在人的意识里即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存在时才有“自由”,才有“意义”,而所有这些才构成审美,进入审美领域,所以杨春时讲:“这种意义是主体解释的产物。”⒆“存在的意义就是美的体验所揭示的人的自由的本质。”⒇
这样,所谓哲学的“本体”,就由古典的“存在”,转而到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再转而到杨春时的“生存”,而“生存”,在杨春时这里也不过剥离得就剩下了一点点“稀薄”的实际上是与“现实世界”毫不相干的“纯粹直觉”或“直觉体验”,杨春时就是在这种哲学“本体”的基础上建构起了自己的“后实践论美学”。
在《中国当代美学的理论支点:人的本质还是人的智能》一文中,李志宏曾指出:“实践论美学与后实践论美学都以人本质为理论支点,也都以‘自由’为核心概念。”(21)李志宏的概括是准确的,科学的,抓住了根本!
但是,“人本质”是“自由”吗?对此,我持否定态度。
假如人的本质是“自由”,那么确定无疑,人“自由”了,解放了,人作为人就得到落实,也就是说,人就成为人,人从而就不会再为什么而感到心理不安,精神惶惑,思想迷惘,相反,人会获得一种内心的平和、宁静与安顿,感到心灵获得满足,感情有所寄托,精神得到慰藉。但事实上,人并没这样。比如,西方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高度发展,经济的普遍繁荣,社会的空前进步,无论从现实上,还是从思想上,人们都较过去拥有了更多的“选择”和“自由”,但显而易见的是,人们的精神生活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充实起来,丰盈起来,快乐起来,求得或达到一种内心的平和、宁静与安顿,相反,大家前所未有地感到活得无聊,精神空虚,心灵寂寞,感情无所寄托等等,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在物质生活获得极大的满足后,人们的精神生活出了问题,人们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人们不清楚自己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找不到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和“安身立命”之所。这种情况,在我国沿海一些发达地区目前也有突出反映。
由此看来,“自由”还不是人的本质,“自由”并没有使人成为人,使人本身得到落实,“自由”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人的“异化”状态。
没“自由”,人不能成其为人,这是“自由”对人而言的重要性及其伟大意义所在,但“自由”毕竟不构成人的独特性和真正本质,所以才出现了前文所述的,人“自由”了,解放了,但人还并没有成为人的实际情况,对“自由”对人而言所具有的这种局限性,我们也理应有所清醒认识,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既然“自由”不构成人的本质特征,那么,在“人本质”是“自由”的基础上所生发和引申出来的“自由美学”还能具有什么科学的品格和真理的意义吗?所以,“自由美学”应予解构!
二、“人本质”是“自我”,“自我美学”也许正构成21世纪中国美学的必然选择
人的本质是什么?
我以为,人的本质是“自我”,唯有“自我”,才客观地和毋庸置疑地构成了人的根本属性,最终本质,形而上意义,当然,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精髓和灵魂。
为什么?
(一)相对而言,人的“自我”是人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东西。
关于“人本质”,不同语境下,马克思和恩格斯有过不同表述。比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有两种不同表述:“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22)“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3)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又讲:“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24)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还重申了这一点,他讲:“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则提出另一看法,即:“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6)“人是人的最高本质。”(27)“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28)而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中讲:“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是劳动。”(30)那么,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些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展开的众多对人的论述中,那个才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代表了马克思主义真正的“人学思想”呢?是人的“自由”,还是人的“意识”?是人的“社会联系”或“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抑或是人的“劳动”或“实践”?或者是“人”或“人本身”即人的“自我”?我以为是人的“自我”。人的“自由”、“意识”、“社会联系”或“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或“实践”等固然都是构成人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没有它们其中任何一项无疑都“人将不人”,但是,有它们,也不一定就保证了人就是人,人作为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