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自由美学”,建立“自我美学”(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得到落实。在人的“异化”状态中,难道人没有“意识”、没有“社会联系”或“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没有“劳动”或“实践”吗?人“自由”了,如上所述,人作为人不是同样还感到活得无聊、精神空虚、心灵不安吗?而人的“自我”则不同。没有“自我”,没有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人将不人”;有了“自我”,有了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则人一定成为人,并且这种情况下,所谓人的“自由”、“意识”、“社会联系”或“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或“实践”等等,对人而言也才真正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了正面意义。所以,相对而言,人的“自我”对人而言才是最为重要和最为根本的,构成人的特殊本质,人的“自由”、“意识”、“社会联系”或“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或“实践”等等,实际上都不过是人达到和求得“自我”特殊本质的各种基本条件或一些现实的途径及手段,比如就“自由”而言,中国当代哲学家黄楠森就曾讲:“自由不是目的,人才是目的。”所谓“人才是目的”,实际上就是说只有人的“自我”才是最根本的,构成“目的”。

    (二)人的“自我”构成人的根本特性、最高本质、形而上意义。

    一个人有“自我”,即活出自己,实现了自我,展示和敞亮了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他才具有人性,成为人,即具有了人的尊严、人的体面、人的价值、人的意义。否则,一个人没有“自我”,即不能活出自己,实现自我,顶天立地,有所作为,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多部著作中所反复揭露的人的“异化”现象,这种情况下,“人将不人”,人活着,人的存在,到底还有什么价值什么意义呢?由此,人的“自我”才无疑构成了人的根本特性,最高本质,形而上意义,正如上文引述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

    并且正因为“人本质”是“自我”,人活着,就在使自己的“本质”“物化”或“对象化”,所以,人活着,人生的目的,实际上也就在活出自己,实现自我,正是在这种活出自己、实现自我的过程中,人作为人才得到落实,人从而才获得心理满足,得到精神慰藉,有所感情寄托。“自我”正因为是人的本质、特殊性,才客观和必然地构成了人的“安身立命”之所或“终极意义”所在。

    “人本质”如何贯通、联系了“美本质”?

    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就在于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试想,如果客观对象是孤立存在的,它与人无关,那么,它对人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这种情况下,它还怎么可能有幸作为审美对象从而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人作为审美主体还怎么可能喜欢它和欣赏它,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反映、审美评价呢?所以吕荧讲得好:“美不仅关系着物,它也关系着人,……问题不在物与物的关系,而在人与物的关系。”(30)“论美,论美与好,论及人与事物的关系,就必须考虑到人与事物的实际上的联系。”(31)前苏联著名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也讲:“没有对人的关系,物本身就无所谓良莠好坏。”(32)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就在于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这是我们在美学研究中所必须加以肯定和确认的。毛泽东曾讲: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毛泽东的话不愧至理名言,需要我们美学研究工作者认真消化,深入玩索!



    进一步讲,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即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是怎样的一种现实联系和关系呢?

    正是在对这个根本问题的深入揭示上,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人本质”贯通、联系了“美本质”,“从人本质解释美本质”,确实是我们在美学研究中探求“美本质”的一条唯一科学、正确和卓有成效的途径。

    众所周知,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只能由人类社会的实践来赋予,因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要实现什么东西,只有依赖“实践”,只有“实践”才“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实践”才是“事物同人作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33)。

    但是,也如众所周知,从“物质实践”出发不能正确地揭示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实际上,“实践论美学”就是在这里“失足”的,所以,在这里,“审美实践”的概念或思想就必然自然地和合乎逻辑地被提出来。

    什么是“审美实践”呢?“审美实践”具有什么本质特点?

    人活着,要维持生存,求得温饱,于是有人的“物质实践”,人的“物质实践”就是为人的生存提供经济支持,物质保障,使人吃饱穿暖,衣食无忧。但是,人活着,不会满足于这种物质生活,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如上所述,人的本质是“自我”,人活着,就在使自己的“本质”“物化”或“对象化”,也就是活出自己,实现自我,展示和敞亮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这样,人的“审美实践”就随之而产生了。人的“审美实践”则是人进一步为自己的生存提供相应的精神支持、感情寄托和心灵慰藉,使人活得充实快乐和幸福。试想,人的本质是“自我”,人活着,就在活出自己,实现自我,而当一个人真的活出自己,实现了自我,这时候,他作为人就得到落实,这种情况下,他感到灵府朗然,心下澄明,感受到一种美感愉悦,一种深刻的人生幸福体验,这不就是一件非常正常和十分自然的事情吗?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不能活出自己,实现自我,他会活得很开心,会有幸作为一个审美主体从这个世界上获得一种美感愉悦,一种深刻的人生幸福体验。由此,把人自我实现确定为“审美实践”,这是非常自然非常正确的,符合实际,抓住了人类审美活动的特殊本质,当然也是对人生命活动的形而上意义的高度思维抽象和科学理论概括。实际上,人的“审美实践”与人的本质紧密相关,“审美实践”与人生的目的也就是一回事!

    这样,通过“审美实践”,即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就使得客观对象成为“人的现实”和“现实的人”,成为人价值和意义的物质载体,从而与人之间确立了一种统一关系。而这种“统一关系”就是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我把它叫“审美价值”。由此可见,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为哲学基础,从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现实层面来思考和解决美的本质问题,这是一条非常正确和前途光明的道路,应该努力避免的是,我们不能拘泥于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象“实践论美学”和“后实践论美学”一样,把“实践”仅仅理解、规定为一种“物质生产”。

    确立了“审美价值”,以此为基础,我们对“审美欣赏”的本质、特殊性就可以求得一个基本的认识和理解了,即,如果“审美实践”在本质上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那么“审美欣赏”在本质上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的自我感受,自我评价,是作为审美主体,人通过由审美实践而来的感性物质世界的审美价值来感受自我,体验自我,判断自我,评价自我,感受、体验、判断和评价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象马克思早就深明的,“审美欣赏”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4)。

    “美”又是什么呢?“美”具有什么本质特点?

    “审美实践”和“审美欣赏”构成了人类审美活动的完整系统内容,而“美感”、“美”实际上都只是人作为审美主体进行“审美欣赏”获得的不同具体结果,即:“美感”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审美欣赏”过程中通过对感性物质世界的审美价值的审美感受、审美体验所获得的一种感情愉悦,精神满足,这属于人的感情领域;“美”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审美欣赏”过程中通过对感性物质世界的审美价值的审美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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