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吕荧“接着讲”——向叶朗先生请教(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真理品格。如果朱光潜“美在意象”的理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经不起推敲的,那么所谓“朱光潜的美学思想反映了西方美学从古典走向现代的趋势”, “朱光潜的美学思想反映了中国近代以来美学发展的历史趋势:寻找中西美学的融合”,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至于还想进一步以“美在意象”为基础建立什么中国当代美学思想体系,那就更是一种奢望和显得不得要领了,坦白地讲,这样的美学思想体系即便是花费心血气力建立起来了,那也绝然不是什么科学的美学思想体系。

当前美学研究陷入困境,局面非常之沉闷。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叶朗先生希望在美学研究上别开生面,另找出路,这个愿望是很好的,应该肯定,也令人感动和钦佩。但是当他扯出朱光潜这面旗帜,企图通过拈出“意象”二字重新解读朱光潜等的美学思想来实现这个愿望时,他这个愿望怕是要彻底落空了。这,就是我个人的结论。

 

二、吕荧美学思想及其重大理论意义

到底如何理解美,并以此为思想基础和理论出发点来建立中国当代美学体系?我的看法是从吕荧“接着讲”。吕荧“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观点作为中国当代美学界一种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无疑具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它理应也必然会成为我们建构中国当代美学体系的强大思想基础和理论出发点。

美是什么?“美是人的社会意识。”⑧这就是吕荧关于美的基本看法,我称它为“社会意识观”。我这里所以不沿用人们惯称的“主观说”,是因为所谓主观的,在有些人那里通常就是指脱离实际的,这种情况不利于人们对吕荧美学思想的认真学习和深入了解,容易造成一些人在没有具体地接触和认识吕荧的美学思想以前,吕荧美学思想的伟大价值和重要意义就已经被无形地降低了,否定了。

美为什么是人的社会意识呢?

需要是价值存在的内在依据或根本前提。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包括具有审美价值的自然事物。处在与人关系之外的自然对人而言也是无,没有意义。)作为审美对象,能够满足人作为审美主体的精神需要,使审美主体心理愉悦,感情共鸣,那就显然表明它本身内在地存在着一种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如果没有这种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它要给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享受和心理满足,那绝然是难以想象和不可思议的。并且它本身的这种审美价值、审美意义,既然是它本身内在的,固有的,那它就必然是确定的,即它不以任何审美主体的主观认识或反映与否为转移。但是,在不同的审美主体那里,甚至在同一审美主体的不同时期内,由于立场不同,观点有别,方法相异等等,它本身内在的这种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却完全可能得到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或认为美,或认为不美,甚至认为丑,鉴于这种情况,这种事实,吕荧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次破天荒地提出了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观点。他旗帜鲜明、直截了当地说:“美,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原先认为美的,后来会认为不美;原先认为不美的,后来会认为美。所以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⑨“美是人的一种观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观念,都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观念。”⑩由此可见,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并非吕荧个人的臆想和杜撰。美之所以是一种社会意识,就在于它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所内在固有的审美价值的一种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

进一步讲,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内容或实际意义,实际上也就是审美价值到底是什么呢?

吕荧讲:“辩证唯物论的美学的认识论认为,人的知觉和表象是物的映象,是人对客观存在的物的反映。美的事物自身是不依赖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然而并不是世界上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可以被人认为是美的。因此,美的事物需要具有一定的特征或条件(即美的条件),方才能够被人认为是美的。反对唯心论者所说,美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主观的观念或感情,任由感情外射或者感情移入就可以创造出事物的美。”⑾

接着,吕荧为了揭示这个“一定的特征或条件”,亦即审美价值,他继而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角度开始阐释说:“事物的创造生产的规律,就是人创造生产事物的规律。那意思也就是说,人类创造生产的事物,或为食用,或为欣赏,都是有益于人的生活的。无益而有害于人的事物,人类不会去生产它们。这些有益于人的生活的事物,能够改善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增进人类生活的幸福;因此,它们也就是美的事物,‘因此人也是按照美的诸规律而创造的’。人类创造生产的社会的事物具有这种性质,是很明显的。”⑿

在这里,虽然吕荧象中国当代大多数美学家一样,他只看到社会实践与“人类外表效用”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没有看到社会实践也与人的本质密切联系,息息相关,这是他的不足之处,这些都在一定的意义上影响乃至限制了他在美学领域更大的思想创获和理论建树,但他在提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后,又进而从社会实践角度考察和分析客观对象,希望通过揭示客观对象的一些本质特点,亦即审美价值,来进一步阐明美这种社会意识所赖以产生、形成的现实根据或本体原因,这种做法毕竟是十分正确的,体现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思想方法。

吕荧提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后,还深入地揭示了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等的辩证统一关系等等。他说:“美并不是超现实的,超功利的,无所为而为的。美随历史和社会生活本身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发展,并且反作用于人的生活和意识。” ⒀

吕荧“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具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

首先从理论性质看,吕荧“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体现了伟大的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而在中国当代开了唯物主义美学研究的先河。

提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固然有可能滑向美学研究上的主观唯心主义,比如认为美这种社会意识是什么人头脑中固有的,抑或人主观自生的,必然滑向美学研究上的主观唯心主义,但吕荧这种“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既没有坚持美这种社会意识是什么人的头脑中固有的,也没有坚持美这种社会意识是什么人主观自生的,而是始终坚持美这种社会意识只能是对社会存在的物质世界的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那么它显然就不是什么主观唯心主义的,应该说,它所充分和深刻地体现的正是一种伟大的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而在中国当代开了唯物主义美学研究的先河。

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蔡仪、朱光潜、李泽厚等的那些关于吕荧美学思想是什么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的批评无疑是根本错误的,对吕荧的美学思想我们必须重新认识。

其次从历史发展看,吕荧“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具有着伟大的开创性意义,是唯物主义美学研究的历史性突破和重大发展。

十七世纪荷兰伟大的哲学家斯宾诺莎就曾从与客观存在的联系和关系上提出美是人的一种意识、一种观念的唯物主义观点,比如他说:“……如果神经从呈现于眼前的对象所接受的运动使我们舒适,我们就说引起这种运动的对象是美的;而那些引起相反的运动的对象,我们便说是丑的。”⒁但那一切毕竟都过于简单,非常粗浅,还只具有一般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性质和特点。吕荧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为武器,把这种唯物主义美学研究进一步明确地、大刀阔斧地引进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与社会存在的关系角度比较全面和系统地提出了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这就不仅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次赋予了唯物主义美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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