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地说,布尔迪厄在习性的改变问题上确实费力不多,而且即使布尔迪厄承认存在这种可能,也不会倾向于认为习性会发生彻底改变,下面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生成性类比与关系性类比实践模型研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对社会实践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众多理论模型,布尔迪厄的类比实践是一种典型的类比模型。在一次后来以“建立类比方法”为标题的访谈中,布尔迪厄向提问者解释了自己的着作为什么“在时间上有很强的统一性,但又处理了很多不同领域”的原因,实际上他说明了“实践的一般经济学”的基础性地位以及类比在其中的重要性。这也成为评论者将其与马克思一同指责为经济决定论和还原论的原因。这种指责的对错姑且不论,至少有一点需要做出区分,即布尔迪厄的这种实践基础性与马克思的实践基础性其实有着本质的不同。布尔迪厄用场域对实践进行分类,各种场域的实践是类比性的,换言之,各个场域都遵循实践的一般逻辑或实践图式。而马克思将意识形态的活动排除在实践范围之外,物质生产与意识形态领域的活动各有自己的运作逻辑。也就是说,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实践模型,那么问题在于,布尔迪厄的类比实践模型是如何建构的,结合类比的有效性问题,此建构问题可分解为,第一,实践的一般逻辑是否可靠?第二,不同场域之间的相似性是否可靠?
一、类比模型及其有效性
正如因果性是因果推理的形而上学基础一样,相似性是类比推理的形而上学基础。最早使用“类比”一词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他们现存的音乐残片中,“类比”对应于“比例”,是一种数学用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及托马斯也是在“比例”的意义上使用“类比”,不过作为一种哲学运用,实际上是取其“相似”意向。托马斯的类比理论有两个理论基础,一个是亚里士多德的同名同义与同名异义的区分,另一个就是比例的相似和比例性的相似的分类。康德在用类比说明“至上存在体”的关系性特性时对类比也有专门论述,他说:“这样的认识是一种根据类比得来的认识,它不像我们一般对类比这个词所理解的那样,指两个东西之间的不完全相似,而是指完全不相似的东西之间的两种关系的完全相似而言的。”
康德在这里实际上区分了两种类比。“两个东西之间的不完全相似”接近于托马斯的“比例的类比”或卡耶坦的“属性的类比”,如果根据这种类比,我们会把用以思维经验对象的特性算作至上存在体的自在特性,但这是不可能的;而“完全不相似的东西之间的两种关系的完全相似”接近于托马斯“比例性的类比”,因为“至上存在体”超出了我们的认识界线,我们只能从关系的相似性角度把握其特性。卡耶坦认为这一类比是古希腊意义上的类比,也只有它可以最恰当地被称为类比。
布尔迪厄也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类比”概念。在分析实践逻辑时,布尔迪厄以仪式实践为例,认为仪式实践实施的是一种不确定的抽象,也就是“将同一种象征纳入不同的关系,从不同的方面把握此象征,或者把同一个参照对象的不同方面纳入同一种对立关系”,由于诸关系项所依据的对立原则没有确定,且常常归约为一种简单的对立关系,所以类比在对立关系之间建立起一种等同关系。布尔迪厄进一步认为这种不确定的抽象所建立的关系是以让·尼科所说的总体相似为基础的。所谓总体相似是“两个‘事实’决不会在各个方面都相似,而总是在某个方面相似,起码也是间接地相似(也就是说以某个共同项为中介)”。尽管布尔迪厄随后认为总体相似和不确定的抽象具有太重的理智主义色彩,无法表达实践逻辑非理性算计的逻辑特点,但类比实践以关系的相似性为基础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实践图式所表现出的普遍性“产生于在一些相似环境中采取相似的行动”。
换言之,对布尔迪厄而言,实践图式的普遍性来自相似的普遍性。其实,相似的普遍性并不难理解。当柏拉图在理念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建立类比,托马斯在上帝与被造物之间建立类比时,相似的普遍性只是一个简单引申而已。仅就同异关系而言,恰恰只有相似才可能具有普遍性。柏拉图的通种论已经表面,“是者”可以同时分有“相同”和“相异”,而不能只分有它们中的一个。卡尔纳普在构造世界的概念逻辑系谱时,以原初经验为基本要素,以原初经验间相似性的记忆关系为基本关系无疑也隐藏着相似的普遍性这一潜台词。在布尔迪厄理论体系中,卡尔纳普原初经验的这种相似性的记忆关系凝结成了习性这一整体性概念,因为习性的核心结构就是原初经验的不断身体化。它反映时间序列上的相似性。但是布尔迪厄还有另外一个序列的相似性,即不同场域的相似性。它意味着,虽然实践在各领域的具体逻辑可能各有不同,但是都根源于习性的深层实践图式。在一个场域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在其它场域也往往同样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因为场域就是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网络,它反映结构上的相似性。根据布尔迪厄对“建构的结构主义”的说明,我们可以将前者称为生成性的相似性,将后者称为关系性的相似性。当然,布尔迪厄将场域的最终解释权给了习性。但即便如此,布尔迪厄这种相似的普遍性与卡尔纳普仍然是有根本区别的。后者旨在建立一种逻辑构造,以逻辑原子主义为特征,而前者意在实践分析,习性始终在不断建构,这也是布尔迪厄否认自己是还原论者的根本原因之一。
相似的普遍性为类比推理的操作提供了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类比推理的保真性。恰恰相反,卡尔纳普已经指出,类比推理作为一种归纳推理其有效性是一个逻辑概率问题,因此类比推理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合理的类比模型。让我们先记住卡尔纳普对类比的定义:“如果我们已知事实,b和c共同具有某些特征,而且,c还具有一额外特征,那么我们可以考虑作出假设,c也有可能具有这一额外特征”。这是个经典的类比定义,但也是个比较笼统的定义,能容纳各种对类比模型的建构。海西(Hesse)认为一个合理的类比必须具备横向上的相似性、纵向上的因果性,以及非本质性的差异条件。根特纳(Gentner)认为总体性的相似性特征不能建立起有效的类比,它应该传递的是两个领域所共有的各自对象之间的结构关系,所以有效的类比是从前提域到目标域知识的结构比对(structure-mapping)。霍尔约克(Holyoak)则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类比都具有复杂的结构,无论是特征相似,还是结构相似,类比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因此类比推理是根据目标域的问题使用已知域的解决方案去发展出目标域问题对应的解决方案。这几个典型方案分别从相似性特征、相似性结构及实用主义考量为视角,彼此攻讦,但出发点都旨在建立更为有效的类比模型。布尔迪厄的类比实践当然也是一种类比模型。
但是无论哪种模型,一个有效的类比推理其实归结起来取决于两个要素,即量的要素和质的要素。量的要素是指该类比模型有效使用的次数,即“从b和c的已知条件得出c也有此额外特征”这一推理在已知经验中反复出现的次数越多,那么c在未来出现此额外特征的可能性当然也就越高。质的要素是指类比模型中相似性结构的严密性,即此额外特征对于b及其他已知特征之间结构越严密,越不可分离,那么此额外特征在c中出现的可能性也就越高。虽然布尔迪厄的生成性类比(对应生成性的相似)和关系性类比(对应关系性的相似)都需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考察,但是前者更突出地表现为量的要素分析,而后者更突出地表现为质的要素分析。
二、生成性类比
布尔迪厄的实践逻辑包括两部分,一是实践模型,二是实践特征,前者是行动的结构和原因并决定后者。实践模型的第一种表述在《实践理论大纲》和《实践感》中。“实践是实施结果和实施方法、历史实践的客观化产物和身体化产物、结构和习性的辩证运动”。理解这一实践的辩证法依赖于布尔迪厄两个基本观念。一是“在实践中理解实践”,以便克服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实现布尔迪厄所谓“参与性客观化”;二是习性本身既是结构,又发挥结构化功能,从而使“反思回归自身”成为可能,同样也使“参与性客观化”成为可能。所以习性既是实施结果(opusoperatum),又是实施方法(modusoperan-di)。而所谓“历史实践的客观化产物和身体化产物”则是指实践逻辑中历史的两种客观化,前者的产物是制度,后者的产物是习性。习性能使行为人生活于制度之中,制度则籍之以充分实现和完全可行。概言之,就实践模型而言,实践的逻辑与习性的运作实为一回事,即习性的形成与习性的实现。
习性概念被布尔迪厄反复定义,不同场合也多有出入,但其基本意向还是确定的,即“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的行为倾向系统”。这一倾向系统毫无疑问首先表现为一种身体状态,或身体素性,即所谓习性是历史实践的身体化产物。问题在于,第一,历史经验中的哪些因素被身体化或内化成习性?布尔迪厄对此有明确的描述:“一组特定的生存条件所特有的结构,通过相对独立的家庭经济和家庭关系施加不可避免的经济和社会影响,更确切地说,通过这一外部必然性(男女分工形式、物质世界、消费方式、亲属关系等等)在家庭中的特有表现,产生了各种习性结构,而这些习性结构反过来又成为感知和评价任何未来经验的依据。”
这种“特定的生存条件所特有的结构”就是习性赖以产生的社会条件,并通过习性延续到现时。斯沃茨说它类似于马克斯·韦伯的“生活机会”,当然也只是类似。虽然两者在各自理论中所指涉的内容是一致的,但是其扮演的理论角色却不尽相同。韦伯用生活选择和生活机会的函数来说明生活质量,行为人外在于所谓的“生活机会”,所以虽然受后者制约,但仍然有选择自主性。相比之下,布尔迪厄所谓特定的生存条件被内化为习性,所以行为人的行为实际上是无所选择的,“习性使在习性的特定产生条件之固有范围内形成的各种思想,各种感知和各种行为的自由产生成为可能,而且只能使这类思想、感知和行为的自由产生成为可能”。更为重要的是,具有结构化功能的习性同样会对特定的社会生存条件进行再建构,因为习性的内化或形成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再生产的过程。第二,它们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身体化或内化的?布尔迪厄在将习性解释为“实践信念”时进一步指出,“实践信念来自于原始习得的反复灌输”。因此,习性实际上由前后相继的两个过程形成,即原始习得和反复灌输,而后者就是实践经验的量的积累。所谓原始习得是指原始经验的首次身体化或内化,它是习性得以形成的第一步和基础,它通过实践摹仿(practicalmimesis)完成。摹仿是柏拉图的概念,“柏拉图早已注意到,实践摹仿意味着一种总体投入和一种深层的感情同一化”。所以实践摹仿不是机械的模仿(imitation)。在这一点上梅洛-庞蒂的习惯概念与布尔迪厄的习性有相通之处。他认为学习过程不是一种机械理论,“习惯的获得是对一种意义的把握,而且是对一种运动意义的运动把握”。布尔迪厄同时认为实践摹仿也不是类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