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论文(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9-30

  然而,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思想此后随着因果必然性哲学概念的出现非常自然地出现了。诚然,我们不能够说,阿那克西曼德既然提出了“命运”学说,也就在事实上提出和论证了人的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的问题。但是,无论如何,赫拉克利特既然宣布所谓“命运”也就是“必然性”和“逻各斯”,宣布“一切皆流,无物常住”乃万物的通则,宣布“我们既存在又不存在”,“对于灵魂来说,死就是变成水”,他也就因此而宣布了死亡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至于此后的德谟克利特讲“死亡是自然之身的解体”,讲灵魂是“有形体的”和“有死的”,即便是“神”,也不可能“享有不死的本性”;卢克莱修讲“我们应当顺从自然的厄运”,则显然是进一步在用自然的必然性来解说人的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了。⑷19世纪著名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年)更是从辩证法的立场把“必然性”理解为“死亡的根据”,一方面辩证地指出:“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生命的活动就在于加速生命的死亡”,自然的死亡是自然对人所执行的必然的无可逃避的“绝对的法律”,另一方面又辩证地指出:“死亡的根据是个体性转化为普遍性的必然性”。⑸这就把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及生死辩证关系发挥到了极致。

  然而,在死亡问题上就只有必然性而根本没有偶然性吗?一些哲学家对此也作了否定性的回答。例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就说过:灵魂的死亡和不死只具有“道德的确定性”,“关于灵魂不死的任何理性设定都是不允准的”。⑴另一个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尔巴哈则在强调人的死亡的必然性的情况下强调了人的死亡的偶然性。他指出:一切存在于人之外的事物,

  一切他在一般自然概念下作为差异有别于他自己的东西,都是人的各种局限性和否定性。同一棵树、一堵墙相撞也就是同死亡相撞,同存在的有限和终点相撞。一个人为了意识到他的有限,是无需步入墓地的。因为在他自己四周的每一个客体都传达了这个信息。对一个人的肋骨一推,从外面的一压,都是一种活生生的“死亡的提醒”。⑵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1905-1980年)进而从死亡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角度论证了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联,指出:“死亡丝毫不能被等待”。因为凡等待都需要一个确定性的结局,而且还需要有一个确定的过程正在实现中。但死亡不是这样。我们虽然都有一死,但是我们究竟何时死则是不确定的,甚至是纯粹偶然的;我们致死的原因的数目是无限的,它们的总体也不构成一个系统,因而我们的死期是“不可预测的、意向不到的”。这样,虽然死亡一方面是确定的和必然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它又只是“从外面”降到我们身上的、没有任何理由可言的、偶然的荒谬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对“我的死”自然也就无任何意义上的等待可言了。⑶

  三 死亡的普遍性与个体性:“死亡总只是自己的死亡”

  死亡的普遍性是一个同死亡的必然性紧密相关的问题。原始人既然理解不了死亡的必然性,他们也就理解不了死亡的普遍性。对于原始人来说,“死亡从来就不是自然的。”⑷其所以如此,乃是由于在原始人看来,任何人的死亡都不是由于死者自身的缘故,而是由于某种外在的“神秘的原因”所致,或是由于死者“违反了什么禁忌(即使是由于不小心而违反了)”,或是由于“某个人借助巫术仪式而进行的蓄意犯罪的谋杀”,甚至“蛇咬而致死通常都被看作是由于蛇受了巫师的影响的结果”。⑸这样一来,死亡也就既没有什么必然性,也没有什么普遍性可言了。

  但是,随着人们对自然因果必然性和死亡必然性的认识的加深,人们也就获得了死亡普遍性的认识。在发展了的人类看来,死亡不仅对于这个那个人是必然的,而且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必然的和无可避免的。古罗马时代的著名无神论哲学家琉善(约120-180年)根据死亡的普遍性原则,明确地提出了“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琉善认为:不管是穷人、富人、奴隶和国王都必有一死。他曾把人生比作从高处冲下来的泉水激起来的水泡,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迟早都要破裂。而且,当人们死亡的时候,不管他们活着的时候拥有什么,在死的时候,也都“必须离去”,也都要变成一具难看的骷髅。⑹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在谈到死亡的这种普遍性时,也宣称“死是最坚决的共产主义者”。费尔巴哈说道:“死是最坚决的共产主义者;它使百万富翁与乞丐,皇帝与无产者,都一律平等。”

  然而,死亡不仅具有绝对的普遍性,而且也具有鲜活的个体性。诗人哲学家尼采(1844-1900年)就曾从“成为你自己”和“超人”的原理出发,强调了死亡的个体性原则。他强调说:“透过对于死亡与其意义的思索,会蓦然发现,我们的‘死’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死亡。”⑵不过,虽然在他看来,我们每一个人死亡的色彩都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却无非有两种,这就是“超人”的死亡和“末人”的死亡。当代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则进一步强调指出“死亡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作为此在,始终要面临无限多的可能性,但惟有死亡才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这是由于死亡的个体性、属我性和不可替代性使然;也就是说,“死亡总只是自己的死亡”,死亡是世上最私有的东西,它是谁也帮不了忙的,是谁也替你考虑不了的。不仅如此,死亡之所以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还在于只有死亡才可以使此在自身“个别化”,从而“本真地作为他自己而存在”,也就是说,惟有死亡才可以把“此在”的“此”开展出来,使单个人从芸芸众生中分离出来,从日常共在的沉沦状态中超拔出来,真正成为“我的存在”或“我自己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才强调说:“只要此在生存着,它就实际上死着。”⑶把死亡的个体性如此鲜明地表达出来,是海德格尔死亡哲学的一个重大贡献。

  四 死亡的普遍必然性与人的自由:“成就之死”与“自由的死”

  每一个人都是必然要死的。死亡的这样一种普遍必然性并不意味着人在死亡面前就像一块石头或一只小狗一样,毫无作为和建树。而这就在事实上提出了“成就之死”和“死亡的自由”问题。“成就之死”和“死亡自由”作为哲学术语虽然是由尼采首先提出来的,但是,作为对死亡的一种理解,却也是许多哲学家的共识。

  黑格尔在谈到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年)时,曾经赞叹到:“苏格拉底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有意识地认识了并且说出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⑷其实,苏格拉底之所以是一个英雄,不仅在于“他有意识地认识了并且说出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而且还在于他通过在逃生和死亡的生死抉择中为了“坚持”“精神的更高的原则”而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亡,并且以此彰显了这一原则。

  如果苏格拉底是西方古代哲学的英雄(烈士)的话,那么,布鲁诺(1548-1600年)则是一位近代哲学的英雄(烈士)。因为他和苏格拉底一样,也是在人生道路上自觉地选择了“成就之死”和“死亡自由”的。在他之先的哥白尼(1473-1543年)为了逃避死亡而推迟了《天体运行论》的出版,而哥白尼之后的布鲁诺则面对死亡不折不挠宣传宇宙无限说,即使罗马宗教裁判所的8年囚禁和罗马广场的熊熊烈火,也都不能使他有丝毫的退缩。布鲁诺曾经提出过“活死人”或“死活人”概念。所谓“活死人”或“死活人”也就是一种既非死人又非活人、既无死亡又无生命的人。用布鲁诺的话来说:“他――不是死人,因为他有目的地生活着;他――不是 活人,他本身是死寂的;他――没有死亡,因为他在死亡中产生思想;他――没有生命,因为他不生长,也感觉不到自己。”⑴也就是说,这样的人毕生始终抱着一个坚定的人生目的,他执着地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拼搏奋斗,既不为个人生存的情势所左右,也不为死神的降临而退却,他对个人的荣辱、生死,全都“麻木不仁”,无知无觉。在这个意义上,他“不是活人”,“没有生命”,因而可以说他“虽生犹死”。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他死后虽然不会复活,却也不是“死人”,也没有完全死去,因为他生活的崇高目标,他的伟大的人生理想,甚至他的死亡本身,都会激励人们生活下去,并为之奋斗不息。在这个意义上,他“没有死亡”,“不是死人”,从而可以说是“虽死犹生”。布鲁诺本人就是这样一个虽生犹死又虽死犹生的“死在一时,活在千古”的“活死人”和“死活人”。

  近代伟大的人本主义思想家费尔巴哈在黑格尔之后再次把死亡奠基于人的意志上,重申和强调了“我愿意死”的原则。在费尔巴哈看来,人和动物都必有一死,但是由于人与动物不同,具有理性和意志,能够“预见和预知他自己的死”,“甚至能够把死提升为他意志的一个对象”,从而不仅能够和动物一样“必然要死”,而且还能够“愿意一死”。因此,是否“愿意一死”是人的死亡和动物的死亡的一个原则性区别。一个人只有“把死提升为他意志的对象”,“愿意一死”,他才可以说是“属人地死去”。需要指出的是:在费尔巴哈这里,死亡的自愿与自由同死亡的自然必然性是统一的。他强调说:只有在人可以从死亡中解脱出来,可以在他不希望死亡时就能够不死,可以完全决定他死与不死这样一类情况下,才谈得上超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其实,对于费尔巴哈来说,“愿意一死”或“属人地死去”不仅不与自然必然性相矛盾,而且恰恰是要求人们遵循人的本性生活,要求人们对不死不抱任何幻想,从而安安静静地死去。“属人地死去,意识到你在死里面完成了你最后的属人的规定地死去,也就是说,与死和睦相处地死去,――让这成为你最终的愿望、最终的目的吧。”⑵

  然而,在西方哲学家中,把“死亡的自由”和“成就之死”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则是诗人哲学家尼采。在尼采看来,究竟什么是“自由的死”或“死的自由”呢?尼采回答说,这就是“当我愿意死,死就来到。”那么,究竟我在什么时候愿意死呢?自然是“在适当的时候死去。”然而,究竟在什么时候死才死得其时呢?于是尼采提出了“成就之死”的问题。什么是成就之死呢?这就是一个人在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活动赋予自己、人类和大地以新的意义之后死去。所以,尼采说:“当你们死,你们的精神和道德当辉灿着如落霞之环照耀着世界;否则你们的死是失败的。”由此看来,死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生的问题。因而,所谓“成就之死”实际上讲的是“成就之生”,所谓“失败之死”,实际上讲的是“失败之生”。尼采认为,许多人的生和死都是失败的,因为他们毫无创造精神和进取精神,结果,少年颁白,精神先老,虽生犹死。这些人是死得太晚了。尼采不懈地呼吁人们避免“失败之死”,追求“成就之死”,因为惟有这样的死才能够给人类和大地以意义。“我示你们以成就之死,那对于生者是一个刺激和一个期许。”“我如是愿意着死,使你们朋友们为我之故而更爱大地;我愿意重返于地,使我于诞生我者之地中得享安息。”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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