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04
中国哲学曾被说成是“早熟的智慧”,孔子、老子等伟大的哲人依据自己的阅历和经验,直觉地领悟到许多人生的真谛和高明的哲理,达到了很高的哲学境界。他们也留下了见诸文字的经典文本,这也可说是客观化的精神。但由于中国先哲对生命的领悟侧重于人的道德意识的能动性,而“仁心”、“良知”、“良能”的实现必得在具体道德情境中才有其正当性和客观性,而难以形成先验的、纯粹实践理性的知识系统。这就使他们的道德格言必须在不同的情境中体会、领悟,亦即停留在主观精神的环节上,而没有发展出客观化的、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⑥ 后学者要贴近圣人之心、“古仁人之心”,必须依据自己的阅历和经验,切己体察,努力践履,其天资纯厚、颖悟者或许接近圣人境界,从而使道统存续。但终究难有哲学知识的系统性的积累和明显的历史进步。也许印度佛学传入之后,中国的形而上学语言和范畴有了极大的丰富和拓展,逻辑学、知识论、存在论等领域的分析性的概念在研究者中开始使用,但佛学的宗教旨趣和悟觉修炼的途径,仍没超出直觉体悟的主观性精神环节。
中国哲学对意识能动性的自觉,是道德理性和道德能力的自觉,它也必须使其对象化、客观化成为可见的制度和规则,在儒家的思想中这大致是“礼”的体系。“礼”作为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是人所具有的仁爱之心的对象化,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上对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合理性的普遍共识,是内在的、主观的普遍道德实践意识的对象化和制度化,是建立良好的和谐的社会秩序的精神基础。从理想性上说,因为“礼”是“仁”的客观化,具有仁心、良知的人在尊“礼”、行“礼”的过程中,就是在实现自己的规律和原理,亦即自己的道德实践意志,因而是自由的。但在孔子的时代,社会现实已是“礼崩乐坏”,“仁”与“礼”、内在的道德意识与外在的道德规范已经分裂和离异,即使是人们仍在沿袭某些“礼”的规范,也已缺少内在的敬重和真诚,所以孔子问道:“人而不仁,如礼何?”从今天的立场看,中国儒家“内仁外礼”的道德思想不仅因为历史的变化而难以实现,就其自身而言也有根本性的缺陷。首先是它缺少西方哲学对生命和精神的自由本质的意识,不仅缺少个体自由的原则,也缺少对精神生命普遍的自由本质的自觉,从而使礼法规范系统的内在的精神本体只能是人的社会性生活的自然倾向,即仁爱之心、恻隐之心等。所以,李泽厚先生说中国传统哲学是“情感本体论”。⑦ 没有自由本体的客观伦理规范体系,不仅不能把自由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目标,也失去了正义的基础和前提。所以,从中国道家指控“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到五四时期人们说“以礼杀人”,几千年来,儒家的道德哲学一直不能得到充分的合理性论证。其次,儒家的客观伦理规范体系缺少系统的理性证明。由于缺少纯粹理论的态度和人性作为理论理性的自觉,中国传统哲学没有系统的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没有思辨的、理性的证明方法,儒家的道德推理只能直接诉诸情感体验和隐喻的论证。比如,儒家伦理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由“家”及“国”、家国同构,以父子喻君臣,以家庭伦理关系构造国家法律关系。如果说父子之间确有基于血缘关系而具有的自然亲近倾向,而让人们对高居庙堂之上的君王也同样亲爱,则明显是牵强附会、生拉硬扯。外在的、客观化的制度规范和伦理规范缺少内在的、主观精神的根据,用马克思的说法是精神的异化,从后现代的权力分析看则是暴力和恐惧。最后,由于缺少理性的根据和证明,儒家的客观伦理规范体系必定成为封建专制的意识形态。如果多少唤醒其内在的主观精神的依据,只能发展和实施一种教化统治者的教化哲学。孔子、孟子周游列国,苦心孤诣地规劝君主们施仁政、爱人民、保社稷,尽管有时也用功利主义的诱导,如说“仁者寿”、“仁者无敌”等,但鲜有成效。我们今天说孔子是“丧家狗”,他丧失的是由内在主观精神充实的客观精神家园。
三、精神的自觉与生命的完成
东西方哲学虽然旨趣、方法和理论形态各不相同,但从根本上说皆出自对生命的领会和精神的自觉,特别是他们共同意识到的精神生命的自觉和完成,构成了东西方哲学共同的存在论基础。精神生命固有的自己规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和自己完成自己的辩证运动,是东西方哲学会通的本体论视域,也是我们今天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意义的一个重要维度。
生命领会与精神自觉始自主观精神。按照黑格尔的看法,从个体生命欲望的自然生命形式进展到“我们”的精神生命形式,已经是有些客观性的理性,而普遍的精神生命的自觉必然发展出客观制度、伦理的客观精神形式以及宗教、艺术和哲学等逐渐达到精神自我意识的主客统一的绝对精神形式。在国内外黑格尔哲学研究中,人们往往更加关注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本体论和历史哲学的辩证法,而较少思考黑格尔辩证法作为个人精神生命自我实现和完成的生存论意义或者说人生哲学的意义。孙正聿教授最近的一篇论文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憾。⑧ 只要我们认真阅读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小逻辑》、《法哲学原理》等著作,随处可见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系统的理论见解。比如,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明确地提出人作为能思普遍者的普遍者,其使命就是从自在的自然存在达到自为的存在。“就人作为精神来说,他不是一个自然存在。但当他作出自然的行为,顺从其私欲要求时,他便志愿作一个自然存在”,“自然人本身即是个别人”,“只要人老是停留在自然状态的阶段”,他便会受到规律和普遍原则的反对,“他会就成为这种规律的奴隶”。⑨ 人若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就必须经过漫长的精神教养和思想的努力,使自己摆脱自然状态,成为普遍性的精神,与自然的理念和社会的规律与原则相统一。自在自为的生活就是精神自由的生活,这也是精神生命自我实现和自我完成的生活,也可以说就是人生的使命和意义。
中国儒家哲学的直接理论形态就是人生哲学。它始于人的实践理性的自觉,即人心固有的良知良能的自我意识。人之异于禽兽在于人有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等“善端”或者说是“道心”,尽管有一种说法“道心惟微”,但人却可以在真诚的道德践履中,择善固执,操存涵养,逐渐使其充实扩大,直至成为浩然之气。致良知良能于万事万物,廓然而公,达到道德生命的自我完成。孔子、孟子等都深知“内圣外王”、“致君尧舜”的困难。道德生命的完成需要自然生命的成长,需要在漫长的道德实践中体验、省思、学习,从而才能获得具体而微的情境性的实践智慧,也才能逐渐获得普遍原理的明证性和坚定性。孟子所说“四十不动心”,不是道德生命的终止,而是如孔子所说“不惑”于外物、人言的内在坚定,是“收其放心”的“不动心”。孔子至七十岁才说“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不是圣人的谦虚,而是真实的道德感言。道德生命领会的自觉最初只能是主观性的精神环节,虽然“求仁在己”、“吾欲仁斯仁至矣”,主观道德的意欲较易实现,但仍要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客观化、对象化,要与外在的礼法规范相统一。至于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的契合自如,以及道德自由的境界可能真的需要毕生的努力。如果说“内圣”是可期的,“外王”则就是儒家两千多年的一个梦想。历代帝王“望之不似人君者”有多少不好说,但真正能以民为本、以道治国者是太少了。总之,儒家道德生命自我完成的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是一种超越的道德形而上学。它虽没有黑格尔式的理性形而上学的逻辑形态,却同是区别于个别化的自然生命的普遍化的精神生命作为本体的领会和自觉。
按照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思路,中西哲学都根源于人与自然的断裂,即人的自我意识的出现。黑格尔在许多著作中强调通过思想的努力重新回到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天真状态,中国哲学也有“夫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的说法。我们可以说,中西哲学的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都指向“天人合一”的绝对目标,都力求达到自在自为的统一。但无论是西方哲学对理论理性能动性的自觉,还是中国哲学对道德理性能动性的自觉,都是一种精神的觉解,或者说都是观念论的、唯心论的精神自觉,用海德格尔的说法,中西哲学所开启的思想方向、打开的思想视域注定无法完成弥合人与自然分裂的“原始创伤”。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人的自然状态、物质生命的否定、漠视或淡化。即使如黑格尔这样最思辨的学者,也仍然在自然与精神、自在与自为、个体与普遍的区分中,把自然、自在和个体的欲望作为低级的意识而扬弃。中国哲学也在人心与道心、人欲与天理的区分中,否定了人的自然欲望的道德意义。中西哲学对精神生命的自觉与提升是哲学的历史贡献,但对自然生命的贬抑则使其难以成为普通大众的精神自觉,从而受到历史的惩罚。在工业革命之后,人类历史开始进入到一个物质主义时代,高贵的形而上学的人的自我意识,被世俗的纵欲主义的狂欢所淹没。学理上的形而上学终结、后形而上学等说法,无非是我们时代个体自然欲望当权的理论表现而已。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才是必然的,马克思哲学才成为有特殊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的理论学说。
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马克思哲学用“生产过程”取代了黑格尔“生命过程”的存在论,用“人的优先性”取代了“意识优先性”,马克思没有超出“主体形而上学”的视域。⑩ “生产过程”恰是人的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人的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统一的过程。物质生产过程既是满足人的自然欲望的过程,也是人的精神创造和精神提升的过程。“生产过程”的存在论真正克服了传统哲学中人和自然的分裂,是对人的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真正辩证的整体觉解。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劳动是历史存在的前提,因此,作为自然存在的个体的欲望不是应使人害羞的动物本能,而是人性固有的并且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只有在满足了人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之后,才能有人的精神生命包括理论理性能力和道德理性能力的自由发展。马克思并未否定希腊自由民纯粹理论生活的理想,而是认为工业革命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已经具备了或者说应进一步创造条件使社会具备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希腊式公民。同样我们也可以推论说,马克思并未否定中国儒家道德生命自我完成的理想,而是认为只有在物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本社会制度是正义的前提下,“内圣外王”才是可能的。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是对中西哲学精神本体的内在超越,是一种新的存在视域的开放。按照马克思的理想,人类社会将进入“后物质主义”的时代,在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中,劳动成为游戏,人是自然的朋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存在的自身绽放、自身显现。自由的人才能给自然以自由。海德格尔晚期苦苦寻求的超越“主体形而上学”的存在感受也许只能在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真正获得。
注释:
① 孙利天:《朴素地追问我们自己的问题和希望: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基础》,《新华文摘》2005年第20期。
② [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1页。
③ 高清海:《哲学的秘密在于人》,《哲学的憧憬》前言,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
④ 孙利天:《中国哲学对意识能动性的理解》,《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年第5期。
⑤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页。
⑥ 王天成:《形而上学与形上境界》,《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
⑧ 孙正聿:《辩证法:黑格尔、马克思与后形而上学》,待发。
⑨ [德]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2页。
⑩ [法]F. 费迪耶:《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
中国哲学对意识能动性的自觉,是道德理性和道德能力的自觉,它也必须使其对象化、客观化成为可见的制度和规则,在儒家的思想中这大致是“礼”的体系。“礼”作为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是人所具有的仁爱之心的对象化,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上对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合理性的普遍共识,是内在的、主观的普遍道德实践意识的对象化和制度化,是建立良好的和谐的社会秩序的精神基础。从理想性上说,因为“礼”是“仁”的客观化,具有仁心、良知的人在尊“礼”、行“礼”的过程中,就是在实现自己的规律和原理,亦即自己的道德实践意志,因而是自由的。但在孔子的时代,社会现实已是“礼崩乐坏”,“仁”与“礼”、内在的道德意识与外在的道德规范已经分裂和离异,即使是人们仍在沿袭某些“礼”的规范,也已缺少内在的敬重和真诚,所以孔子问道:“人而不仁,如礼何?”从今天的立场看,中国儒家“内仁外礼”的道德思想不仅因为历史的变化而难以实现,就其自身而言也有根本性的缺陷。首先是它缺少西方哲学对生命和精神的自由本质的意识,不仅缺少个体自由的原则,也缺少对精神生命普遍的自由本质的自觉,从而使礼法规范系统的内在的精神本体只能是人的社会性生活的自然倾向,即仁爱之心、恻隐之心等。所以,李泽厚先生说中国传统哲学是“情感本体论”。⑦ 没有自由本体的客观伦理规范体系,不仅不能把自由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目标,也失去了正义的基础和前提。所以,从中国道家指控“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到五四时期人们说“以礼杀人”,几千年来,儒家的道德哲学一直不能得到充分的合理性论证。其次,儒家的客观伦理规范体系缺少系统的理性证明。由于缺少纯粹理论的态度和人性作为理论理性的自觉,中国传统哲学没有系统的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没有思辨的、理性的证明方法,儒家的道德推理只能直接诉诸情感体验和隐喻的论证。比如,儒家伦理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由“家”及“国”、家国同构,以父子喻君臣,以家庭伦理关系构造国家法律关系。如果说父子之间确有基于血缘关系而具有的自然亲近倾向,而让人们对高居庙堂之上的君王也同样亲爱,则明显是牵强附会、生拉硬扯。外在的、客观化的制度规范和伦理规范缺少内在的、主观精神的根据,用马克思的说法是精神的异化,从后现代的权力分析看则是暴力和恐惧。最后,由于缺少理性的根据和证明,儒家的客观伦理规范体系必定成为封建专制的意识形态。如果多少唤醒其内在的主观精神的依据,只能发展和实施一种教化统治者的教化哲学。孔子、孟子周游列国,苦心孤诣地规劝君主们施仁政、爱人民、保社稷,尽管有时也用功利主义的诱导,如说“仁者寿”、“仁者无敌”等,但鲜有成效。我们今天说孔子是“丧家狗”,他丧失的是由内在主观精神充实的客观精神家园。
三、精神的自觉与生命的完成
东西方哲学虽然旨趣、方法和理论形态各不相同,但从根本上说皆出自对生命的领会和精神的自觉,特别是他们共同意识到的精神生命的自觉和完成,构成了东西方哲学共同的存在论基础。精神生命固有的自己规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和自己完成自己的辩证运动,是东西方哲学会通的本体论视域,也是我们今天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意义的一个重要维度。
生命领会与精神自觉始自主观精神。按照黑格尔的看法,从个体生命欲望的自然生命形式进展到“我们”的精神生命形式,已经是有些客观性的理性,而普遍的精神生命的自觉必然发展出客观制度、伦理的客观精神形式以及宗教、艺术和哲学等逐渐达到精神自我意识的主客统一的绝对精神形式。在国内外黑格尔哲学研究中,人们往往更加关注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本体论和历史哲学的辩证法,而较少思考黑格尔辩证法作为个人精神生命自我实现和完成的生存论意义或者说人生哲学的意义。孙正聿教授最近的一篇论文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憾。⑧ 只要我们认真阅读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小逻辑》、《法哲学原理》等著作,随处可见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系统的理论见解。比如,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明确地提出人作为能思普遍者的普遍者,其使命就是从自在的自然存在达到自为的存在。“就人作为精神来说,他不是一个自然存在。但当他作出自然的行为,顺从其私欲要求时,他便志愿作一个自然存在”,“自然人本身即是个别人”,“只要人老是停留在自然状态的阶段”,他便会受到规律和普遍原则的反对,“他会就成为这种规律的奴隶”。⑨ 人若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就必须经过漫长的精神教养和思想的努力,使自己摆脱自然状态,成为普遍性的精神,与自然的理念和社会的规律与原则相统一。自在自为的生活就是精神自由的生活,这也是精神生命自我实现和自我完成的生活,也可以说就是人生的使命和意义。
中国儒家哲学的直接理论形态就是人生哲学。它始于人的实践理性的自觉,即人心固有的良知良能的自我意识。人之异于禽兽在于人有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等“善端”或者说是“道心”,尽管有一种说法“道心惟微”,但人却可以在真诚的道德践履中,择善固执,操存涵养,逐渐使其充实扩大,直至成为浩然之气。致良知良能于万事万物,廓然而公,达到道德生命的自我完成。孔子、孟子等都深知“内圣外王”、“致君尧舜”的困难。道德生命的完成需要自然生命的成长,需要在漫长的道德实践中体验、省思、学习,从而才能获得具体而微的情境性的实践智慧,也才能逐渐获得普遍原理的明证性和坚定性。孟子所说“四十不动心”,不是道德生命的终止,而是如孔子所说“不惑”于外物、人言的内在坚定,是“收其放心”的“不动心”。孔子至七十岁才说“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不是圣人的谦虚,而是真实的道德感言。道德生命领会的自觉最初只能是主观性的精神环节,虽然“求仁在己”、“吾欲仁斯仁至矣”,主观道德的意欲较易实现,但仍要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客观化、对象化,要与外在的礼法规范相统一。至于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的契合自如,以及道德自由的境界可能真的需要毕生的努力。如果说“内圣”是可期的,“外王”则就是儒家两千多年的一个梦想。历代帝王“望之不似人君者”有多少不好说,但真正能以民为本、以道治国者是太少了。总之,儒家道德生命自我完成的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是一种超越的道德形而上学。它虽没有黑格尔式的理性形而上学的逻辑形态,却同是区别于个别化的自然生命的普遍化的精神生命作为本体的领会和自觉。
按照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思路,中西哲学都根源于人与自然的断裂,即人的自我意识的出现。黑格尔在许多著作中强调通过思想的努力重新回到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天真状态,中国哲学也有“夫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的说法。我们可以说,中西哲学的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都指向“天人合一”的绝对目标,都力求达到自在自为的统一。但无论是西方哲学对理论理性能动性的自觉,还是中国哲学对道德理性能动性的自觉,都是一种精神的觉解,或者说都是观念论的、唯心论的精神自觉,用海德格尔的说法,中西哲学所开启的思想方向、打开的思想视域注定无法完成弥合人与自然分裂的“原始创伤”。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人的自然状态、物质生命的否定、漠视或淡化。即使如黑格尔这样最思辨的学者,也仍然在自然与精神、自在与自为、个体与普遍的区分中,把自然、自在和个体的欲望作为低级的意识而扬弃。中国哲学也在人心与道心、人欲与天理的区分中,否定了人的自然欲望的道德意义。中西哲学对精神生命的自觉与提升是哲学的历史贡献,但对自然生命的贬抑则使其难以成为普通大众的精神自觉,从而受到历史的惩罚。在工业革命之后,人类历史开始进入到一个物质主义时代,高贵的形而上学的人的自我意识,被世俗的纵欲主义的狂欢所淹没。学理上的形而上学终结、后形而上学等说法,无非是我们时代个体自然欲望当权的理论表现而已。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才是必然的,马克思哲学才成为有特殊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的理论学说。
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马克思哲学用“生产过程”取代了黑格尔“生命过程”的存在论,用“人的优先性”取代了“意识优先性”,马克思没有超出“主体形而上学”的视域。⑩ “生产过程”恰是人的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人的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统一的过程。物质生产过程既是满足人的自然欲望的过程,也是人的精神创造和精神提升的过程。“生产过程”的存在论真正克服了传统哲学中人和自然的分裂,是对人的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真正辩证的整体觉解。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劳动是历史存在的前提,因此,作为自然存在的个体的欲望不是应使人害羞的动物本能,而是人性固有的并且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只有在满足了人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之后,才能有人的精神生命包括理论理性能力和道德理性能力的自由发展。马克思并未否定希腊自由民纯粹理论生活的理想,而是认为工业革命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已经具备了或者说应进一步创造条件使社会具备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希腊式公民。同样我们也可以推论说,马克思并未否定中国儒家道德生命自我完成的理想,而是认为只有在物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本社会制度是正义的前提下,“内圣外王”才是可能的。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生命领会和精神自觉,是对中西哲学精神本体的内在超越,是一种新的存在视域的开放。按照马克思的理想,人类社会将进入“后物质主义”的时代,在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中,劳动成为游戏,人是自然的朋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存在的自身绽放、自身显现。自由的人才能给自然以自由。海德格尔晚期苦苦寻求的超越“主体形而上学”的存在感受也许只能在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真正获得。
注释:
① 孙利天:《朴素地追问我们自己的问题和希望: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基础》,《新华文摘》2005年第20期。
② [德]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41页。
③ 高清海:《哲学的秘密在于人》,《哲学的憧憬》前言,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
④ 孙利天:《中国哲学对意识能动性的理解》,《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年第5期。
⑤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页。
⑥ 王天成:《形而上学与形上境界》,《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
⑧ 孙正聿:《辩证法:黑格尔、马克思与后形而上学》,待发。
⑨ [德]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2页。
⑩ [法]F. 费迪耶:《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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