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笔者曾以参赛选手和听课教师的双重身份,参与了所在地区的赛课,这次赛课选课范围限定于人教版教材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在参与过程中,笔者惊异地发现一个共性,那就是无论对文本的解读达到何种程度,不管有没有带领学生将文本吃透,参赛者最终都扛出了文化和艺术的大旗,在这些教师的课堂里,无论是“吆喝”,还是“春酒”;无论是“云南的歌会”,还是“端午的鸭蛋”,都被贴上了文化的标签。“刷子李”、“泥人张”等都被尊为民间艺人。我们承认这些的确是中华民族不可多得的文化,“刷子李”、“泥人张”等身怀绝技的文化传承者,也的确是民间艺人,但值得深思的是,我们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文化传播和熏陶的时候,是应该将文化神圣化,将其束之历史高阁呢,还是应该将文化通俗化,使之亲近现实生活?我们的教师在对学生讲解这些文化时,是应将文化口号化、概念化、标签化,告诉学生“这就是文化”,以顺应所谓的时代潮流呢,还是应带领学生走进文化、理解文化、亲近文化,让学生真正知道“这为什么是文化”,以服务于文化的传承呢?
谈到这里不禁想起现在社会上流行的泛文化现象。所谓泛文化现象,即什么都文化了,什么都借文化而行。比如说,爱赶饭局的,说是饮食文化;爱喝酒的,说是酒文化;爱跳舞的,说是娱乐文化;产苹果的,说是苹果文化;产大葱的,说是大葱文化……令人悲哀的是这股“泛文化”、“浅文化”之风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吹进校园、吹进语文课堂这块传承文化的主阵地。上《故宫博物院》、《桥之美》、《中国石拱桥》、《苏州园林》无不说这是建筑文化,至于建筑要上升到文化的高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则往往轻描淡写,甚至只字不提;教《社戏》、《安塞腰鼓》、《竹影》、《观舞记》、《口技》无不说这是民俗文化、民间艺术,至于民俗需具备哪些因素才能成为文化,是不是所有的民俗皆可视为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教师往往视为份外之事,高高挂起……那么,试问长此以往,我们语文教师在语文课堂上究竟充当的是何种角色呢?是文化内涵的宣讲者、传播者,还是文化标签的粘贴者、艺术概念的灌输者?
让教师如此钟情于文化与艺术,却又不愿深究文化与艺术的原因,恐怕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教师认为,文化和艺术像油彩,涂抹到自家的脸蛋上,课堂立马光彩夺目,熠熠生辉。文化和艺术毕竟有品位,是个好东西,张口文化,闭口艺术,粗俗便变成了高雅,自己也有了品位。于是乎,愈没有文化,没有品位,愈要拉上文化,以显得有品位,有文化。至于是否要向学生解释文化,那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从应试教育的角度来看,这纯粹是一种徒劳;从备课的角度来看,这纯粹是自我折磨。
真正有良知的语文教师,绝不会允许自己的语文课堂成为文化标签的制造阵地,他们会积极备课,不断钻研。他们不仅会告诉学生“这是文化和艺术”,而且会和学生积极探讨“这为什么是文化和艺术”;他们不仅让学生“知其然”,更让学生“知其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