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设法学实验课程中待解决的问题
达成上述目标过程注定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但既然是不二选择,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迎难而上,其中需要解决诸多问题,但总结起来不外乎三类:人、财、物。
(一)人包括三类人,第一类是教学领导,第二类是实验教学教师队伍,第三类是有志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积极上进的学生
对于第一类人的要求就是纠正对法学实验教学认识的偏差,继而高度重视法学实验教学。实际上,这个层面主要是在制度上、政策上的倾斜,毕竟法学实验教学至少在笔者所在院校还属于新生事物,需要领导的高瞻远瞩,予以支持。第二类人中的教师队伍既包括指导教师也包括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负责人。他们需要精心选拔,要选拔那些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实务操作经验的教师、律师或法官指导实验教学。他们必须是精英中的精英,不仅自身具有很高深的法学修养,更擅长于运用这种修养引导青年才俊。第三类人的选拔一方面要遵从自愿原则,另一方面也要设定特定的标准,选择那些有志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积极上进的学生。之所以要设定一个较高的标准,不仅是为了适合于这种精英式教学方式,更是为了最终实现法学实验教学的目标。
(二) 财的问题主要是经费问题
一方面开设这样的实验教学课程本身就需要经费的投入,并且还是一大笔经费,因为正如前文所述,法学实验教学的本质是精英教育而不是大众教育,这种精英教育本身就意味着大量的投入。这里的经费不仅仅是用于建设法学实验室及其软硬件设施的维护,更主要的是用于实验室的运转,包括模拟立法等实验费用、办理各类案件费用、给指导老师的津贴。
(三)物
此处的物实际上主要是指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场地问题,场地不仅仅是提供人、财、物聚集之地,还可以切实保证相关场景的模拟效果,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较为真实的活动环境,给学生一个方便而又真实的法律活动空间。此外,此处的物还包括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硬件。
四、法学实验课程开设的预期成果
法学实验教学的目标分两个层次:总目标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完善的实验教学队伍和教学条件为保障,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为一体,培养学生探寻案件事实的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具体目标是建立理论与实验紧密衔接、技能训练和知识学习相互补充、情智培养和综合素质提升并重的三位一体的实验教学模式。[按照这一目标定位,建成之后的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会达成如下效果:
(一)培养和锻炼学生多方面的能力
在从事法律职业中所必需的寻找、运用法律的能力、认知案件事实的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表达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法庭审判的控制能力等等都将在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各类教学活动中的到切实的锻炼。因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实质上就是一个内容丰富、运行规范的法律教学体系,在这里将为所有有志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提供展示与发展平台,实现其“在行动中学习”的目标。
(二)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
作为法学实验室的教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超强的动手能力和获得新知识的能力,能站在科技前沿,将新技术、新发明及时引入实验课,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开拓意识。面对这种高标准,我们的指导老师在制度化的实验教学机制下定能实现“教学相长”。
(三)建成“一体化、多层次、开放式”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
所谓“一体化”是指法学实验教学的内容覆盖从立法到法律运行的各个阶段。“多层次”是指不仅要适合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的法学实验教学,更要有适合只具有初级水平的学生。
(四)形成系统的实验教材体系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引发参与学生思考的案例、事件也必将引发其他学生的思考,给其他学生启示,教师所要做的就是将这种思考记录在案,形成卷宗,最后编辑成册。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在学生及指导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可以形成一套优秀而由受欢迎的实验教材。
(五)促进高校教学资源开放,形成良好的辐射效应
作为一所大学,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其功能早不只是培养人才,而切切实实是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其自身也必须担负起相应的社会服务功能。建成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后进行对外开放,不仅会带来源源不断的教学案,更会给高校增光添彩,在分享这种优质教学资源的同时也必将产生良好的对外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