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前网络新闻对大学生法律认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5
[论文摘要]网络新闻对大学生法律认知素养的提升具有重大的作用,但也应当看到网络负面新闻对大学生法律认知也具有深刻的负面影响,其原因是网络媒体独特的传播影响力,对当代大学生产生了较强的诱惑力。面对这种影响,应从净化媒体环境,提高大学生媒体素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升大学生法律认知素养,增强大学生的全面素质。
[论文关键词]网络 负面新闻 法律认知
网络媒体是一种具有强大融合功能的传播媒介,在当今大众传媒中,网络媒体可以通过链接、复制、转载等功能,整合其他所有大众传媒的信息。同时网络具有传播的快捷性、信息的丰富性、表达的新颖性、空间的虚拟性、参与的互动性等特点,对大学生产生着深刻且广泛的影响,网络在大学生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大学生生活的又一个重要领域和空间。青年大学生求知欲望强烈,对各种信息需求旺盛,对网络信息趋之若鹜。可以说当今的大学生使用网络、参与网络互动,进行网络生活已经成为他们重要的生活方式。通过网络大学生们可以获得丰富的知识,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思维,开阔他们的视野。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网络信息的来源是复杂的,其内容参差不齐,其中的不良信息、不良价值观念肆意泛滥,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不良的网络信息、虚拟自由的网络环境也影响着大学生对法律观的认知。
一、网络新闻对大学生的法律认知产生了重要影响
当前,很多涉及法律内容的文章在网络中传播,大学生们从中获得了对法律相关的知识,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基本认识,但这种认知往往是感性的,不能使大学生形成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同时,网络负面新闻的存在,对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和法律观念的形成,产生了负面影响。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大学生群体在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守法态度上的心理体验和评价。法律认知包括心理的认知、观念的认知和守法态度的认知,这个认知是一个由浅层认知到深层认知的过程,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深化的过程。当前,网络负面新闻对大学生的法律认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网络负面新闻影响大学生遵守法律观念的形成。从司法部门的有关数据统计来看,当前大学生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法律观念较强,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在自己的生活、社会交往中,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在心理上认同公民守法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意义。但是,也有部分学生的守法观念处在自觉认识的边缘,他们之所以守法,是害怕被法律惩戒,而不认同作为社会个体应当守法。大学生守法观念的形成,不仅受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受到周围社会个体因违法而遭受惩戒产生的警示作用的影响。同时,当前网络新闻中传播的法律事件,也对大学生的守法意识的形成发生了正面或负面影响。网络新闻中不恰当的犯罪情节描述,犯罪分子逃脱的报道,犯罪分子面对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后的“坦然自若”的报道,使得部分大学生对违法犯罪产生了侥幸心理,甚至有的大学生从中学会了犯罪的一些手段和方式,显然网络负面新闻无疑催化了部分大学生违法犯罪欲望,对他们遵纪守法观念的形成,产生了非常严重的消极作用。
2.网络负面新闻的影响,使得大学生对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产生了怀疑。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视法律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应是法制社会的基本认识。当前,网络媒体通过新闻事件的报道,使大学生们看到了依靠法律权威,正确维护合法权益的正能量,看到了法律的惩恶扬善,认识到了法律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大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对社会各方面生活发挥着重要的稳压器的作用,它是平衡社会关系和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利器,在社会稳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但是,当前,负面新闻的报道也使得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一些权大于法的新闻报道和媒体表现出的无奈,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尊严认识、地位认识大打折扣,一些大学生认为,在当今社会,权力可以极大地干扰法律的正常运行,社会关系可以瓦解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中起到的作用,由此导致一些大学生不自主地在受到法律侵害时,不是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寻求社会关系的帮助。因此,网络负面新闻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认识产生了冲击,对法律的尊严和地位产生了怀疑。
3.网络负面新闻的影响,使得大学生的民主平等观念受到了冲击。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精髓的民主与平等观念,当代大学生大多数持肯定和认可态度,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地完善发展,它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受网络负面新闻不全面报道的影响,且大学生法治观念尚处于不完善时期,认知能力相对较弱,使大学生的法治平等观念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有些大学生甚至认为资产阶级的民主才是完全的民主,对当前我国的民主法治制度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悲观消极情绪。
4.网络负面新闻的影响使得大学生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识发生失衡。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内涵的核心,权利与义务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对等关系,世界上不存在无任何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无任何义务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的,只有权利与义务达到统一,相互依存,权利与义务才能符合法治理念,才是正确的法治观念。但是,当前网络负面新闻的宣传,使大学生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发生失衡。网络媒体中报道的诸如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不履行相应义务的新闻,普通老百姓只见履行义务而不见权利的新闻,使得部分大学生将这些社会个案现象误认为是社会的普遍现象,这导致了大学生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的偏差与失衡。
5.网络负面新闻的影响使得当代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动摇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既是对当今社会司法机关的信任,也是信任法律,遵守法律规范的基础。但是由于网络媒体负面新闻的报道,使得大学生对当前司法机关是否能够公正执法、是否能够公正审理、是否能够判决产生了不同程度的信任危机,甚至有的大学生不相信司法机关能够按规定履行司法程序,不相信司法机关能够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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