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中的转介机制(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7


  三、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根据大学生心理危机个案的危机类型与级别,按照事先编制的转介操作流程及时予以合理转介,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确保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有效。
  1 基层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院系向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上报并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最后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工作部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2 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3 心理咨询中心与校医院之间的相互转介。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对咨询中发现的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按照转介原则和程序及时转到校医院,由医生进行相关检查。校医院医生在日常接诊中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也应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取得联系,转介到心理咨询中心接受心理咨询。
  4 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院系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5 校医院向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对那些具有一定心理危机但又不特别紧急的学生,一般应根据学校的医疗外出就诊管理规定,由校医院开据外出就医转诊单,由学生自行或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陪同,前往指定的精神专科医院就诊,然后再回校报销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
  6 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高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大学生提供优先会诊、检查、治疗与住院等便利,减少周转环节,使危机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评估、诊断和办理住院手续,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危机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对有自杀企图并计划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对其施行有效的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迅速通知学生家人到学校,由学校、医院、学生家庭共同采取干预措施。为了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精神卫生服务质量,高校与精神专科医院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良好的联络机制和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签订有利于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绿色”通道等框架协议,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共享机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保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有序,使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畅通。但要特别提醒的是,高校与医院共享危机学生的相关信息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总之,充分运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中的转介机制,可以有效处置大学生的心理危机个案,避免危机的扩大化或衍生新的危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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