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存在于空间中。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单个存在时,如此。共同存在时如此。当我们通过另一物体描述物体的运动时,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这种性质是不变的。但又由于物体间的运动状态不同,这种运动状态的不同显现在对物体运动状态的描述中。在空间中静止的物体,在空间中加速度的物体。为什么不是静止呢?(不影响惯性的存在) 以受力物体描述另一物体时,以受力物体的运动状态为基点(即静止)。静止与静止不同。什么叫静止?一在空间中静止二相对于另一物体静止。(包括两物体静止;相对于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静止;相对于变速运动的物体的静止。)广义相对论后认为所有的物体都是惯性系。根据等效原理和一定条件下,引力场中的加速系与惯性系等效,推所有的参照系都是非惯性系,惯性系是非惯性系的一部分。
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相对于参照而言,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在空间里的惯性定律与在参照系里的惯性定律。在参照系里的惯性定律,静止是相对的,不受外力也是相对的。如果把参照系分为惯性系与非惯性系,惯性系中的惯性定律与非惯性系中的惯性定律所指的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是不同的。所谓的不受外力也是不同的。在空间里,惯性力的描述。本身就是以惯性的存在为条件.
vis insita,或物质固有的力,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一种起抵抗作用的力,它存在于每一物体当中,大小与该物体相当,并使之保持其现有的状态,或是静止,或是匀速直线运动。
这个力总是正比于物体,它来自于物体的惯性,与之没有什么区别,在此按我们的想法来研究它。一个物体,由于物质的惯性,要改变其静止或运动的状态不是没有困难的。由此看来,这个固有的力可以用最恰当不过的名称,惯性或惯性力来称呼它。但是,物质只有当有其他力作用于它,或者要改变它的状态时,才会产生这种力。这种力的作用既可以看做是抵抗力,也可以看做是推斥力。当物体维持现有状态,反抗外来力的时候,即表现为抵抗力;当物体不易于向外来力屈服,并要改变外来力的状态时,即表现为推斥力。抵抗力通常属于静止物体,而推斥力通常属于运动物体。不过正如通常所说的那样,运动与静止只能作相对的区分,一般认为是静止的物体,并不总是真的静止。
理解 物体具有惯性。物体因为具有惯性,会产生惯性力。物体受到外力时,产生惯性力。惯性力就是物体的反作用力。表现为推斥力或抵抗力与物体加速或减速有关。抵抗力通常属于静止物体,描述的是静止物体加速的时候;推斥力通常属于运动物体,描述的是运动的物体减速的时候。
物体存在于空间中。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惯性与参照系无关。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物体具有惯性,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不改变物体的惯性,改变不了物体的惯性。不受外力的物体是不存在的。而惯性是物体的固有性质,不论物体处于什么状态,都有惯性。所以,(现实中)物体具有惯性的这种性质不是体现在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或者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而体现在受到外力时,物体处于有加速度的运动状态。我们选择不同的参照系描述时可以使物体的运动状态不同,可以使物体处于相对的不受力的惯性状态,即相对的不受外力时,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即惯性系,惯性定律成立。而选择不同的参照系,非惯性系时,惯性力的现象是存在的。)非惯性系中有非惯性系中的惯性状态。
在参照系里的惯性定律,静止是相对的。不受力的物体不存在。所有的参照系都是非惯性系,惯性系是非惯性系的一部分。
如果f=ma表示物体受到的力的大小,ma=f表示物体产生的力的大小(见惯性大小的单位),那么,物体有加速度的运动时就是力(即ma=f),物体加速度为零的运动是不是就是惯性呢?即ma0=惯性。a0表示加速度值为零。
a有数值时表示物体产生力,表示力,表示物体加速度的运动是力;a没有数值时表示物体产生惯性,表示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