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发展性资助在高等教育资助中的意义与实践(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1-14
目前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各高校要从校内资助经费拿出不少于30%的经费用于发放勤工助学报酬,要求学校大力开发科研、教学、教辅、后勤服务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以确保大一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人有勤工助学的机会的同时,帮助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提升学习科研能力。
同时还鼓励各高校结合本校专业特色,建立相对固定的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帮助引导学生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提前接触社会,进而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完全统计,2010年浙江省参与勤工助学的大学生有 88 526人,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10%。
3.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社会的发展对大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目标,赋予了大学生成才新的含义。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就是要提升其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这也就要求资助工作必须从有助于学生成才出发,全面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好地发挥资助育人的目标。2009年至今浙江省资助工作以“感恩季”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巡回报告”、“诚信教育主题演讲比赛”、“寻找爱心大使活动”、“困难学生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我的勤工助学故事征文”等活动促进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质。各类实践项目的开展,不仅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还增强了学生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同时提高了他们的综合能力。
三、浙江省发展性资助的实践
伴随着浙政发【2007】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浙江省在2007年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措施、勤工助学为主导、校内资助为激励措施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浙江省已经初步形成以“政府主导、高校为主、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助学格局。为此,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中确立了《加强大学生助学资金管理 ,全面实施发展性资助行动计划》的课题。2011年省资助工作年度会议上进一步提出“确立发展性资助理念,全面推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的资助工作目标,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大学生资助的综合功能,要将“智助”、“志助”、“自助”与“资助”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几年来,浙江省各地各部门、各高校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校内资助经费的激励作用,先后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发展性资助项目。
1.浙江大学困难学生教育实践项目
从2005年开始从学校的困难补助经费中划一定额度用来支持开展有助于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的教育实践项目(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活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要求各项目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完善资助的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模式。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阳光体育资助项目
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田径等各类体育裁判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考试获得国家三级裁判等级证书的困难学生由体育教学部统一注册管理,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各类体育赛事做裁判员。这个项目提高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赛事组织管理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增强自身能力和素质,成功实现了“资助”与“智助”的结合。
3.树立典型,开展活动
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爱心承诺”活动及湖州师范学院的“诚信有为、励志成才”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探索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途径,以实践促发展,在“智助”、“志助”、“自助”与“资助”结合上下功夫并取得一定成功。2010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涌现了不少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拼搏奋进的典范,如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称号的衢州学院学生杨杰,荣获省“十佳大学生”称号的玉树地震后积极倡议并组织捐款活动援助家乡的浙江警察学院的藏族女孩尼玛曲吉,用自己稚嫩的双肩承担起全家的生活重担的浙江工商大学的鲍福光,荣获“2011年感动湖州”称号的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赖玉娇,等等。
上一篇:试析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立法设计探微
下一篇:试论体验的课程理解观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