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我国高师革命。伴随这场革命而来的新文化运动,使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省办高师音乐系(科),它们仅有几人或几十人的学生。这些省办高师音乐系(科)虽然规模较小,体制也不一,但为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事业的开创与发展积累了一些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推进了我国的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二是发展期(1950—1965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轨。学习了苏联教学经验并改革旧的教育体制。同时,美育在国家方针中的地位得以确立,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受到了较大重视,高师音乐教育也相应得到了重视和发展,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音乐教育人才。三是下滑期(1966—1976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系统所谓的“教育改革”、“停课闹革命”活动,导致招生停止达四年之久。1970—1976年,高师艺术系科中由“群众推荐”与“领导批准”的“工农兵学员”艺术素质较差,学员大多不会吹、拉、弹、唱,有些甚至不会识谱。再加上当时很多学员的“上大学、管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的思想,导致教学质量下滑。四是新发展期(1977年至今)。在这三十多年的发展中,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自七十年代末起,教育部为尽快恢复和发展高等艺术师范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高师音乐教育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和策略。在困难和曲折中,高师音乐教育发展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在教研活动、理论研讨、专业点的设置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呈现出了独特的风貌。
二、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发展现状
我国通过1980年教育部在高等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教学方面提出:制定教学计划、认真抓好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科学研究的要求;颁布《高等师范学校四年制本科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1996年国家教委制定《高等师范专科三年制(二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等措施,加强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通过90年代中期,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的乐理、视唱、练耳三者为一体的基本乐科教材体系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21世纪高师音乐教材”等,促使了教材建设稳步进行。通过扩大招生规模,实现多层次、多形式办学,为解决中等学校音乐师资缺乏打下了好的基础。
我国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的业务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其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一)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的基本问题;(二)具备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三)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四)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对照以上国家教育部的培养目标,我们审视一下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人才培养现状:自1999年扩招以来,艺术类录取分数线的降低,致使一些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相对较低的学生也走入了音乐教育本科课堂,学生的专业水准参差不齐,导致教学的难易程度难以协调,培养出的学生水平整体下降,很多学生毕业后很难达到国家教育部的培养要求,甚至难以胜任毕业后的工作需要。有不少学生毕业后不愿当音乐教师,许多专业上比较突出的学生进入了歌舞团、群众文化艺术馆、工会或其他单位工作,毕业生改行和流失的情况较为严重。在教师资格认定方面,社会上缺乏严格完善的考核、认定制度。进入中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的教师只需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音乐专业课程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即可,而进入小学的教师连考试这道程序也免了。毕业生是否合格,无严格的鉴定,学生通过了学科考试便算合格。这种极不完善的考核机制,是导致毕业生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