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然辨证法概论”与“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从1987年起,“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被原国家教委正式规定为理科博士生的一门独立的必修学位课程。这门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性质的交叉学科。它的任务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分析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问题,提高博士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博士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阔视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现代科技革命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既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又具有综合科技文化素质的新时代高级科技人才。“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是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后续课程,那么,如何处理好它与“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区别和衔接呢?
首先,二者的教学对象与层次不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而“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是理工农医类博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理工科博士生在大学本科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硕士生期间系统地学习过“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课程。同时,硕士阶段的学习相对于博士阶段来说,还属于打专业基础的阶段,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也只能停留在“概论”方面,而对博士生来说,由于他们是属于“对越来越小的领域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人”,更何况大多数博士生都有自己固定的研究方向,且学有专攻,因此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学必须在“与”字上下功夫。
其次,二者的教学内容与方法不同。教育部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已有明确规定.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观。而对“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还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各校讲授的内容也不完全一致。由于教学内容不同,使得这两门课程的教学方法也不尽相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比较固定,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学为辅。在授课过程中,多采用提问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师生互动的方法以及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课程讲深、讲实、讲活;“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教学对象是博士生,因此,该课程的教学我们主要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来进行,内容包括:现代科技革命与经济发展、现代科技革命与制度创新、现代科技革命与政治管理、现代科技革命与世界政治、现代科技革命与伦理建设、现代科技革命与思维方式、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命运、现代科技革命与人的全面发展等。教师在围绕专题讲授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与该门课程相关的一些前沿问题,如科技伦理问题、工程伦理问题、医学伦理问题等,鼓励理、工、医博士生结合自己专业去思考、去分析、去解决。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他们从狭隘的专业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博士,即“富学之士”和“广博之人”。
最后,二者的教学目标与要求不同。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目标,主要是紧密结合科技发展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准确地概括现代科技成果,正确地回答当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重大社会问题。帮助学生掌握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正确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加深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理解,形成跨学科的知识结构,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指导思想和工作。教学的要求是必须站在时代前沿.与时俱进。反映时代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从而在研究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上,更好地发挥政治理论教育功能;在研究生的科学素质教育上.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从而体现本课程的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更好地发挥本学科所具有的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而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教学目标,主要是: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报告与科学发展观,阐明科技革命与世界形势的变化,科技革命对世界和平与中国发展的影响:回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如何发展科技与教育的重大问题:从整体上、动态上分析现代科技革命发展的动向.研究它的关键性领域、新的生长点及其对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了解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重大社会思潮。教学的要求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与方法,分析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问题,提高博士生观察问题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当今社会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单一的知识结构难以在社会立足。但这不是由某一门或某两门课程所能完成的.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然辩证法概论”及“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这三门课程,虽然都是具有哲学性质的(其中,后二者还文理兼有,有很强的综合性),但在讲解中切忌全而空,应有所侧重,有所突出。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应侧重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着重传授给学生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重在针对性与感染力:“自然辩证法概论”应侧重于使理工科硕士生理解自然界的辩证法、掌握科学技术方法论以及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重在思想性:“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应侧重于理工科博士生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理解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以及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的辩证关系,特别在“与”字上下功夫.重在前沿性。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从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实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定位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后续课程.又是“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课程。作为本、硕、博三个阶段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它们所具有的导向性、层次性、针对性与时效性有很大的不同。其中,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因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而占有特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