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2-19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 应予退学的;
  (五)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四要做好学生的休学与复学安排。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五要做好学生退学工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 本人申请退学的。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要做好学生的毕业、结业与肄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对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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