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北朝时期五行帝德推演所反映的不同正统观(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时间有王猛辅佐。王猛是无神论者,对图谶之术,极其反感。大约也不可能同意苻坚定五行次。但不管怎么说,《晋书 . 姚苌载记》记载了前秦的帝德,就肯定是有的。假如前秦真的定过木德,即与前燕并列。但有一点很重要,前秦也承认前后赵的合法性,说明当时的关中士大夫与韩恒的思路相同,也将胡人整体纳入华夏正统之中。这种做法,要么是两地儒家士大夫英雄所见略同,要么是关中儒生对韩恒那番话的精髓,心领神会。无论哪种情况,都说明当时胡汉精英都开始将胡人作为整体来接纳了。
  后秦:由上引史料,已可见后秦定了帝德,为火,承前秦而来。胡人的正统地位第三次为后继政权所承认。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到此时期,胡汉精英的主流在对胡族政权的定位问题上,已经形成共识,逐渐趋于理性和现实。
  北魏初期:北魏之初,尚未控制中原,在解决合法性危机问题上,另辟蹊径,与中原的胡人政权思路很不同。据《魏书 . 太祖纪》记载:天兴二年(399)“尚书崔玄伯等奏从土德,服色尚黄。” [22]《魏书 . 礼志》也说:“群臣奏以国家继黄帝之后,宜为土德。(中略)于是始从土德数用五,服尚黄,牺牲用白。”[23]这是土德之论的官方说法,与刘向父子为王莽推演帝德时,不惜改变五行相克次序,千方百计地要把土德授予新莽的用意大致相同。崔玄伯建议北魏国号魏,虽未明说因为曹魏也是土德,却是那种效果,是双重保证北魏受土德的作法。这又与光武再受西汉火德之先例呼应。罗新说此次定帝德是承继后秦火德而来,似乎不妥。[24]当时后秦尚未灭亡,北魏的儒生不会做出如此不合情理的事。说北魏土德继承后秦是492年高闾的解释,已经是北魏行土德几乎一百年之后,很不可信(详后)。崔玄伯诸人的理由昭昭,不宜多作其他分析。




  崔玄伯的思路不能完全看作是汉人士大夫的思路,更重要的是反映了胡人统治者的意图。与刘汉否定西晋一比较,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奥妙来。刘汉恢复汉祚目的并不在于强调汉朝的正统性,而在于否定西晋的正统地位,所以根本不提再受火德。同样,北魏国号魏,行土德,也并不在于恢复魏祚,而在于否定西晋。这就是为什么崔玄伯等人不提北魏是恢复曹魏国祚,却声称北魏再受黄帝土德。北魏初期统治者对西晋的敌意,可以从北魏初期统治者反感西晋文化清楚地感受到。力微四十二年,遣太子如魏,观风土。五十六年,中土已经是西晋天下,太子再次入晋。“在晋之日,朝士英俊多与亲善,雅为人物归仰。”[25]此太子已经变得非常晋化。但是当他回到代北,却遭遇固执鲜卑民俗者的强烈抵制。据记载:

  (五十八年),始祖闻帝归,大悦,之诸部大人诣阴馆迎之。酒酣,帝仰视飞鸟,谓诸大人曰:‘我为汝曹取之。’援弹飞丸,应弦而落。时国俗无弹,众咸大惊,乃相谓曰:‘太子风彩被服,同于南夏,兼奇术绝世,若继国统,变易旧俗,吾等必不得志,不若在国诸子,习本淳朴。’咸以为然。且离间素行,乃谋危害,并先驰还。始祖问曰:‘我子既历他国,进德如何?’皆对曰:‘太子才艺非常,引空弓而落飞鸟,是似晋人异法怪术,乱国害民之兆,惟愿察之。’自帝在晋之后,诸子爱宠日进,始祖年逾期颐,颇有所惑,闻诸大人之语,意乃有疑,因曰:‘不可容者,便当除之。’于是诸大人乃驰塞南,矫害帝。[26]

力微太子大约是第一个因晋化而刺激了拓跋部民族感情的鲜卑人,虽身为太子也不免杀身之祸。很可注意的是,害他的拓跋部人所持之理由,是他不能保持鲜卑人的“淳朴”,可见拓跋部人对西晋文化是多么的不能接受。到北魏统一北方,拓跋鲜卑对西晋的态度,基本上没有改变。据《魏书》卷三三《公孙表传》记载,魏太祖拓跋珪在总结燕国灭亡的原因时,说“国俗敦朴,嗜欲寡少,不可启其机心,而道其巧利”,故 “深非之”。[27]此所谓“启其机心,而道其巧利”,即是指燕国的汉化改革及其向慕华夏文化的风气,改变了鲜卑人“敦朴”的“国俗”,所以引起了人心混乱,终至于国家灭亡。慕容部乃鲜卑人中间最为汉化的一支,从曹魏时期起,就很向慕汉风,慕容廆时期又进行过汉化改革。其后,慕容部人对汉文化一直非常认同,至拓跋魏统一中原之时,他们已经汉化很深了。慕容廆汉化改革之际,其榜样正好是西晋。因此,西晋文化不可能为“深非” 慕容部的北魏统治者所喜好。同样,西晋的国祚也不可能为其所承认,所以他们宁愿恢复远古黄帝的五行帝德,曹魏五行次“暗合”,还为以后继承后秦帝德留下空间。至于有学者称作此选择是因为拓跋魏尊崇曹魏,笔者认为是过分索隐,因为在当时那不是有说服力的理由,聪明如崔玄伯根本不提。虽然他利用了人们的联想,以达到“暗合” 曹魏的效果,但与刘汉公开宣称恢复汉祚的情形完全不同。何况刘汉不宣布再受两汉火德,有可能是为西晋灭亡以后继承西晋帝德预留空间,北魏初期不宣布再受曹魏帝德,是为取代中原的后秦帝德预留空间,也未可知。
  夏:418年,赫连勃勃攻陷长安后,即皇帝位。正史并没有记载赫连勃勃颁诏定五行次为金,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只是“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国称大夏。”[28] 虽然胡义周的《统万铭》中写到“金精南迈,天辉北映”,那是说夏禹,而非指赫连勃勃。[29]赫连勃勃将自己的源头接到夏朝,与刘元海将其政权的源头接到汉朝,北魏初期将自己的源头接到黄帝的做法相似,但更极端。刘汉和北魏都明里暗里找了个比较近的朝代去攀附,赫连勃勃却谁都不攀附。根据他自己的理由,乃是因为“朕大禹之后,世居幽朔。祖宗重晖,常与汉魏为敌国。中世不竞,受制于人。逮朕不肖,不能绍隆先构,国破家亡,流离漂虏。今将应运而兴,复大禹之业”。[30]赫连氏提出此说,与其汉化很浅有关,一如石勒石虎,以及北魏初期的统治者,对汉代以来胡汉都共同坚持的华夏正统,不那么看重。这种看似复古,实则抵制当代汉文化的手法,北周和隋初还会见到,是十六国北朝时期很值得研究的另一个问题。
  北魏孝文帝时期:至此,北魏行土德已近百年,祖宗成法,孝文帝没有改变的余地。但是因为北魏初期的帝德之说很不合汉魏以来的潮流,不重新调整说法,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加上后秦是火德,到孝文帝的时代,后秦已亡,似乎给人一个印象,北魏公开说是黄帝之后而行土德,而暗地里却与胡人唱和,继承了后秦的帝德。而且,由于北魏之初抗拒汉化,也不否认后秦灭亡之后,北魏默认继承其火德的可能性。前述预留空间的猜测,可为一旁证。根据高闾的考证,后秦灭亡(417)之后,北魏的确曾有一次重申土德,表明继承后秦帝德的举动:“秦承燕,木生火,故秦为火德。秦之未灭,皇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称制玄朔。故平文之庙,始称‘太祖’,以明受命之证,如周在岐之阳。”[31] 前秦与北魏关系一向很密切,聘使往来频繁。姚泓被刘宋灭亡之后,其匈奴镇将姚成都与其弟和都举镇降魏。[32]明元帝拓跋嗣还特地下诏:“河东,河内有姚泓子弟播越民间,能有送致京师者赏之。”[33]可见当时拓跋嗣将拯救后秦宗室当作己任。笔者认为,这不但因为后秦与北魏关系密切,而且后秦是被刘宋灭亡的,它的灭国是整个北方的挫折。以此种情形推测,即便是一种对南方政权的姿态,北魏也应该表明继承后秦帝德的立场。高闾的考证是很可信的。即便高氏的考证不成立,按照十六国已经连续三次承认前朝帝德的趋势,北魏此时顺应潮流,重申土德,并加入承认后秦的内容,并不困难,也有利于胡人的整体利益。
  但是,孝文帝沉迷于推行汉化政策,很不屑与其他胡人为伍,且不说北魏可能有过重申土德,以继承后秦帝德,即便没有,他也生怕有瓜田李下之嫌疑,必欲彻底避开后秦而后快,再定帝德乃势所必然。再定帝德意味着改变祖宗成制,于是交与大臣讨论。孝文帝早已胸有成竹,这本来是一次走过场的讨论,但诚实的高闾还是说出了应该继承十六国传统的理由。他说:

  臣闻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苟位当名全,化迹流洽,则不专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尧舜禅揖,一身异尚;魏晋相代,少纪运殊。桀纣至虐,不废承历之叙;厉惠至昏,不阙周晋之录。(中略)燕承赵,水生木,故燕为木德;秦承燕,木生火,故秦为火德。(中略)故以魏承秦,魏为土德。[34]

有这些理由,再加上前引后秦灭亡后,北魏曾重申过土德,以示继承后秦帝德,高闾的主张是很合理的。他与韩恒的思路相同,主张“夷狄之入于中国则中国之”,承认前朝胡人政权的合法性。但是,秘书丞李彪和著作郎崔光等却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的主要根据是:首先,神元帝与晋武帝交好。刘石起兵时,北魏先祖桓帝和穆帝是以抗击胡人,保护晋人为宗旨。以后诸帝也以消灭中原胡人为使命。司马氏灭亡之际,北魏正好建国,所以当继承晋德。其次,“自周之灭及汉正号,几六十年,著符尚赤。(中略)自有晋倾沦,暨登国肇号,亦几六十余载,物色旗帜,率多从黑。是又自然合应,玄同汉始。”其三,秦朝不为汉朝承认,十六国诸政权更不能获北魏承认。[35]这一派的意见无论哪一条都极其不合逻辑。晋朝倾覆之际,北魏还不曾建国,只是称代王,哪有资格继承西晋帝德?何况北魏初期对西晋的敌意已如前述,非常清楚,何来与西晋的友善关系?时间六十余年纯属牵强附会,从西晋316年灭国到登国元年(386)明明是七十整年。以汉承周德来比拟魏承晋德一说,更加无稽。汉朝只跳过秦朝,北魏则跳过了十六国三个帝德连续的朝代。何况真正把秦朝永远排斥在外的是王莽,而不是汉朝(见前)。不过,强词夺理之论本是无逻辑可以分析的。诸人最后还给主土派扣了一顶大帽子:“绍晋定德,孰曰不可,而欲次兹伪僭,岂非惑乎!” [36]讨论到了这种地步,已经不是平等对话。孝文帝本有倾向性,主水派的图穷匕首见,替他挡了所有反对者的言路,采用主水派的意见就毫无悬念。太和十六年(492)正月“诏定行次,以水承金。” [37]这次定五行次可以说是十六国北朝历史上一个新的转折点,即中原地区已经形成的承认胡人王朝正统地位的共识被推翻了(北魏初也不承认,但毕竟那时北魏地处偏壤,对中原政治的影响甚微)。当时还未迁都洛阳,但由此已可感觉到汉化措施来势很猛。虽然新的帝德定法看似更汉化,但却是将胡人推开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倒行逆施,辜负了十六国胡汉精英将胡人纳入华夏大家庭的共同努力。所以,除了孝文帝及其追随者以外,普通人可能都被得罪了,不但伤及鲜卑人,也伤及其他胡人。北魏末年几乎是全体胡人大反叛,是否有孝文帝将所有胡人排斥在华夏正统之外的因素,很值得深思。
  北齐:北齐取代东魏是“禅让”的方式,自然承认前朝胡人政权的合法性。但是正史上只记载北齐宣布取代东魏,却没有记载颁布新的帝德,非常令人费解。似乎北齐曾经有过推演帝德的尝试,但所得谶纬图瑞却很奇怪。550年文宣即位之日,也有“京师获赤雀,献于南郊”的记载。[38]按谶纬推演标准,赤雀呈祥,似乎该是应火德。隋朝建国时也有赤雀降临的记载,可以为佐证(见后)。但在五德推演中,北齐有这种符瑞却是不对的。出现这样不协调的符瑞,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北齐懾于宇文氏的威力,而不敢冒然行事。据《北齐书》卷三十《高德政传》记载,北齐文宣帝欲取魏而代之,遭到朝中很多大臣的强烈反对,杜弼的理由是:“关西是国家劲敌,若今受魏禅,恐其称义兵挟天子而东向,王将何以待之?”[39]也许正因为有此顾忌,文宣帝虽然坚持称帝,却以放弃继承魏朝五行帝德为妥协,以免惹怒宇文氏。儒生们弄出火德的符瑞,抑或是故意让推演帝德流产,以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定?只是,此机会再也没有了。北齐所选择的代魏方式其实是向宇文氏发出分享天下的倡议,可见北齐从一开始就是苟且偏安的打算,最后被北周消灭就不足为憾了。
  北周:北周代魏也是所谓“禅让”的方式,承认前朝胡人政权,没有任何问题。557年改朝换代之日,百官上奏议云:“今魏历告终,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实当行录,正用夏时,式遵圣道。惟文王诞玄气之祥,有黑水之识,服色尚乌。” [40]西魏延续北魏之水行,而周继魏运,当然是木次。在此问题上,宇文氏比高氏站得更高,一点也不折衷妥协,不作偏安的短期打算,时机一成熟就直接取代北魏帝德。这样一来,北方的正统链没出中断,也没有出现分岔。何况即便出现了,前边只有一个北魏,只是谁去继承它的问题,而不是要不要继承它的问题。十六国那样的正统次序大混乱局面,再也不会有了。
  到了隋朝代周,也是宫廷政变形式,更没有承认不承认前朝政权的问题,五行次之确定极为简单。据记载,“六月癸未,诏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为火色。” [41]火代木德,毫无悬念。
  中国历史的正统链虽然经历了十六国和北魏时期的混乱,但到隋朝,已经理清了顺序。这个混乱的过程其实是各种正统观念的大交锋,是一场关于如何确定胡人地位问题的隔着时空的大辩论。这场辩论不仅对胡人逐渐建立华夏正统观,理清胡人与汉人,以及胡人与胡人之间的新关系,而且对汉人,尤其是儒家士大夫重新审视胡汉关系以及相关的儒家理论,都影响很大。我们至少看到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多次得到重申,第一,只承认自己,却否认其他胡人进入华夏正统链,如后赵和北魏孝文帝;第二,既承认自己,也接纳前朝胡人政权进入华夏正统链,如前燕(韩恒),前秦,后秦,北周,隋,可能还有北魏明元帝拓跋嗣;第三,用复古来否定所有胡汉政权,如北魏初期(崔玄伯)和赫连夏。观点虽然不同,但都围绕承认不承认胡人进入华夏正统链,或者胡人愿意不愿意进入华夏正统链的问题而展开。由于参加交锋和辩论的主体均是胡人和他们麾下的儒士,承认不承认胡人朝廷是华夏正统,或者胡人愿意不愿意成为正统,都无法扭转胡人进入华夏正统链的大势。何况,第二种正统观毕竟是主流。隋朝征服陈朝,南北正统之争宣告结束,五行次序最后还是以胡人的朝代为主轴,延续下去了。胡族朝代可以纳入华夏正统(不仅仅是汉化),从此有了先例;孔夫子那个“夷狄之入于中国则中国之”的理论,终于在十六国北朝时期,以这种方式落到了实处,对中国历史的意义之重大,无论怎么估量,都是不过分的。



[1]《汉书》卷二五《孝文本纪》,第1213页。
[2]同卷,第1213页。
[3]关于王莽以前五德体系,请参考李汉三《先秦两汉之阴阳五行学说》,台北:钟鼎文化出版公司1967年版,第103-118页。
[4]《汉书》卷二五《郊祀志》,第1270页。
[5]关于此体系之得来,请参考李汉三《先秦两汉之阴阳五行学说》,,第118-124页。
[6]关于光武受火德,也请参考李汉三《先秦两汉之阴阳五行学说》,第125-131页。
[7]《晋书》卷一○一《刘元海载记》,第2648-2649页。
[8]《晋书》卷一○一《刘元海载记》,第2649页。
[9]《晋书》卷一○一《刘元海载记》,第2645页。
[10]同卷,第2651页。
[11]《晋书》卷一○三《刘曜载记》,第2685页。
[12]《晋书》卷一○八《募容廆载记》附《高瞻传》,第2812-2813页。
[13]《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第2743页。
[14]同上,第2746页。
[15]《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第2729页。
[16]《晋书》卷一一○《慕容儁载记》,第2834页。
[17]《晋书》卷一一○《慕容儁载记》附《韩恒传》,第2843页。
[18]《晋书》卷一一一《慕容暐载记》,第2851页。
[19]《晋书》卷一一五《苻健载记》,第2870页。
[20]《晋书》卷一一六《姚苌载记》,第2967页。
[21]《晋书》卷一一二《苻洪载记》,第2868页。
[22]《魏书》卷二《太祖纪》,第34页。
[23]《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第2734页。
[24]参考罗新《十六国北朝的五德历运问题》,《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3期。
[25]《魏书》卷一《序纪》,第5页。
[26]《魏书》卷一《序纪》,第4页。
[27]《魏书》卷三三《公孙表传》,第782页。
[28]《晋书》卷一三○《赫连勃勃载记》,第3202页。
[29]《统万铭》见《晋书》卷一三○《赫连勃勃载记》,第3210-3213页。
[30]《晋书》卷一三0《赫连勃勃载记》,第3205页。
[31]《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第2744页。
[32]《魏书》卷三《太宗纪》,第58页。
[33]同上。
[34]《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第2744-2745页
[35]此派理由均见《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第2746页。
[36]《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第2746页。
[37]《魏书》卷七《高祖纪》下,第169页。
[38]同前,第50页。
[39]《北齐书》卷三十《高德政传》,第407页。
[40]《周书》卷三《孝闵帝纪》,第46页。
[41]《隋书》卷一《高祖纪》,第15页。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