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义利思想片论(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在两宋时期出现了封建手工工匠从封建“结合主义者”向自由雇佣劳动者转化,而这是隐藏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胡寄窗,1981;漆侠,1999)。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正是这种两宋时期的经济高度繁荣,以及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正在这一时期缓慢的发展,刺激了两宋时期义利思想的活跃。
(二) 非正式制约的违背
中国由于其地理自然环境的影响,这不仅决定了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而且决定了在中国地域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们“安、足、静、定”的民族性(钱穆,1997)。因此一切引起社会动荡的因素在社会知识分子的眼中都是要加以反对的。其中土地政策问题就是一个让历朝历代统治者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春秋以前,农业生产主要是通过在土地王有的前期下,施行对土地进行分封而形成的井田制度来实现的。但是一方面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导致农业生产技术革命,另一方面由于井田制度对在土地上劳作的自耕农、奴隶缺乏生产的激励,因此使这种土地制度不适应奴隶制末期的社会发展,因此具有有效激励并且适应新生产力发展的土地私有制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到了春秋时期,鲁国初税亩的施行,正式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度的合法性,并且在私有土地上生产出来的财富逐渐成为了国家岁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中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和土地,由于土地的面积是一定的,而人口的数量可以得到调整,所以在古代农业社会中人口的多少往往决定了农业产出的高低。但是由于在中国传统继承制度中往往追求公平,不像欧洲采取长子继承制度[2],而是采取诸子稀产的办法,把土地分成若干小块。由于农业生产的自身特性,当土地面积过小时就不能产生规模经济,因此为土地的变卖和土地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3]。从此土地兼并现象由此出现。通过土地兼并,造成了农业生产劳动者地位和角色的变化,原来有地的自耕农通过土地兼并获得更多的土地成为了地主,而另一些自耕农由于土地被兼并失去了生产生活的来源成为了佃农和流民。由于土地兼并的频率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导致流民人数不断增加,再加上某些朝代统治者税赋负担沉重和自然灾害,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危机。正是这种原因自春秋以来的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和社会圣贤都会对土地制度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他们往往认为土地制度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治乱兴衰”。而中国历代的士大夫往往形成一种错误的逻辑,认为社会危机源于流民过多,而流民泛滥源于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源于土地制度的私有制,而土地制度的私有化则源于井田制度的瓦解。因此在中国古代很多时贤要求恢复以往的井田制度来取代目前的土地私有制。为了使该问题能够得到更有效的论证,一些知识分子往往把抑制土地兼并看成“义”,而把不抑制土地兼并看成“不义”。这一点在宋以前已经上升到一种非正式制约的范畴。但是到了宋代特别是南宋,统治者采取了“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由此形成了与传统非正式制约的冲突,由此也导致了在宋代空前的义利之间关系的深入讨论。
(三) 悖论丛生的时代
在宋代统治三百多年的历史里,既有在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的新契机,同时在这一时期里,其也是一个充满着许多离奇悖论的朝代。在政治方面,其虽然完成了唐末及五代十国的藩镇割据的局面,但是其却没有完成全国的的统一;虽然在宋代国家经历多次政治经济军事上的改革[4],但是几乎没有成功的;宋代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削弱了宰相的权利,分散了地方军事首领的权利,形成了部门内部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而且地方都直接对中央负责,但是其结果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绩效较差的一个朝代。在军事方面,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具有常备驻军最多的一个朝代,最高峰达百万之众。但是为什么宋代的军事力量却十分软弱,宋代的疆域没有向北方和西方进行扩张,在南方的领土也不向他以前的朝代伸向越南的内陆。而且宋代虽有强大的军队却没有同北方半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取得任何好处,一直处于称臣的地位。在经济方面,宋代经济繁荣发达程度超过唐代,特别是南方经济的发展超过北方,而且商业发达,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市场格局在宋代已经开始形成和确立,并且为明清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创造了演化的基本路径。虽然宋代已经具备了商业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条件,但是为什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会与西方分岔,没有迈进近代化。在思想文化方面,出现了历史上又一次百家争鸣,各学派相互兼收并蓄,特别出现了吸收道家、佛家认识论和宇宙观而从儒家思想演化而来的宋代儒家道学(理学),而且流派众多,如关学(张载)、洛学(程氏兄弟)等。此外非主流学术观点也曾出不穷,如永嘉学派功利主义(叶适、陈亮)等。但是思想上的活跃既没有给宋朝统治者带来除弊革新的良方,同时也没有改变宋代灭亡的厄运,而且导致了在宋后一直到今天人们思想上的保守和禁锢。
由于宋代社会既有生产方式变化的新动向,又有现实统治政策与传统主流非正式制约的冲突,同时又由于宋代所面对的历史特殊性,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宋代展开义利思想大讨论的背景。
二 传统义利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在了解完宋代义利思想产生的基本社会背景后,我们下面就主要来探讨一下宋代的主要的义利观。首先我们来考察一下宋代义利思想对宋以前的义利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探讨之前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传统”的真正含义。所谓“传统”,他实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其并非仅指“以往的”或者说“旧的”事物,而是以往延续至今、并且在今天还有生命力的东西,而且其还蕴含着不断补充又不断淘汰的涵义(叶坦,2001)。那么关于义利思想的传统主要指的则是以孔孟义利思想为基础的儒家“贵义贱利”论[5]。其中孔子的主要义利思想观点如下:首先,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6]。这是传统儒家义主利从论的最基本最主要论点。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君子才能懂得义,而小人只懂得追求利。既然君子和小人与贵贱之分,君子之德自然就贵于小人之行,义自然就贵于利。这种传统的儒家义利思想实际上蕴涵着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萌动时期社会等级制度与伦理之间的微妙关系。其次,认为“见义思利”[7]。这是指当君子采取一种求利的行动时,首先想一想这种利本身以及求利的方式是否符合礼义。如果符合就应心安理得地获取他。如果不符合礼义,那么就宁可安贫乐道。再次,认为“因民之所以利而利之”[8]。这是孔子从“小人喻于利”的认识出发,认为在使用小人时,不可一味用暴力强制,而要“利之”即允许他们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使他们对劳动或工作感兴趣,从而使生产活动取得好的效果(赵靖,1997)。最后是“义以生利”的思想。孔子认为由于礼制本身已经对各级奴隶主贵族的财富占有和生活享用作了明确的说明,只要坚持礼义,奴隶主贵族所需要的利,自然就有了保证,所以不需要再言利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义以生利”。孟子的义利思想则是在继承了孔子的义利思想后,并结合了其“仁政”学说加以发展,从而发展了儒家的“义主利从”思想。这里要说明的是孟子的义主利从思想与孔子的思想相比更加偏激。孔子“罕言利”,但不是不言利。而孟子则提出了一个“何必言利”[9]的观点。在孟子看来,如果国家内部的所有人都言利,则国家就会灭亡,所以只能讲义,不能言利。看见孟子把儒家义利观推倒了一个极端的地步。赵靖对于孟子的义利观评价时说,“孟子的义利观,……简直成了……唯义论”[10]。这些义利观点就构成了传统儒家义利思想的核心,此后来的许多儒家学者,都遵循着这一传统,并且值得一提的是正是这些思想的影响,使儒家经济思想具有典
(二) 非正式制约的违背
中国由于其地理自然环境的影响,这不仅决定了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而且决定了在中国地域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们“安、足、静、定”的民族性(钱穆,1997)。因此一切引起社会动荡的因素在社会知识分子的眼中都是要加以反对的。其中土地政策问题就是一个让历朝历代统治者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春秋以前,农业生产主要是通过在土地王有的前期下,施行对土地进行分封而形成的井田制度来实现的。但是一方面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导致农业生产技术革命,另一方面由于井田制度对在土地上劳作的自耕农、奴隶缺乏生产的激励,因此使这种土地制度不适应奴隶制末期的社会发展,因此具有有效激励并且适应新生产力发展的土地私有制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到了春秋时期,鲁国初税亩的施行,正式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度的合法性,并且在私有土地上生产出来的财富逐渐成为了国家岁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中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和土地,由于土地的面积是一定的,而人口的数量可以得到调整,所以在古代农业社会中人口的多少往往决定了农业产出的高低。但是由于在中国传统继承制度中往往追求公平,不像欧洲采取长子继承制度[2],而是采取诸子稀产的办法,把土地分成若干小块。由于农业生产的自身特性,当土地面积过小时就不能产生规模经济,因此为土地的变卖和土地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3]。从此土地兼并现象由此出现。通过土地兼并,造成了农业生产劳动者地位和角色的变化,原来有地的自耕农通过土地兼并获得更多的土地成为了地主,而另一些自耕农由于土地被兼并失去了生产生活的来源成为了佃农和流民。由于土地兼并的频率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导致流民人数不断增加,再加上某些朝代统治者税赋负担沉重和自然灾害,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危机。正是这种原因自春秋以来的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和社会圣贤都会对土地制度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他们往往认为土地制度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治乱兴衰”。而中国历代的士大夫往往形成一种错误的逻辑,认为社会危机源于流民过多,而流民泛滥源于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源于土地制度的私有制,而土地制度的私有化则源于井田制度的瓦解。因此在中国古代很多时贤要求恢复以往的井田制度来取代目前的土地私有制。为了使该问题能够得到更有效的论证,一些知识分子往往把抑制土地兼并看成“义”,而把不抑制土地兼并看成“不义”。这一点在宋以前已经上升到一种非正式制约的范畴。但是到了宋代特别是南宋,统治者采取了“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由此形成了与传统非正式制约的冲突,由此也导致了在宋代空前的义利之间关系的深入讨论。
(三) 悖论丛生的时代
在宋代统治三百多年的历史里,既有在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的新契机,同时在这一时期里,其也是一个充满着许多离奇悖论的朝代。在政治方面,其虽然完成了唐末及五代十国的藩镇割据的局面,但是其却没有完成全国的的统一;虽然在宋代国家经历多次政治经济军事上的改革[4],但是几乎没有成功的;宋代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削弱了宰相的权利,分散了地方军事首领的权利,形成了部门内部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而且地方都直接对中央负责,但是其结果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绩效较差的一个朝代。在军事方面,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具有常备驻军最多的一个朝代,最高峰达百万之众。但是为什么宋代的军事力量却十分软弱,宋代的疆域没有向北方和西方进行扩张,在南方的领土也不向他以前的朝代伸向越南的内陆。而且宋代虽有强大的军队却没有同北方半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取得任何好处,一直处于称臣的地位。在经济方面,宋代经济繁荣发达程度超过唐代,特别是南方经济的发展超过北方,而且商业发达,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市场格局在宋代已经开始形成和确立,并且为明清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创造了演化的基本路径。虽然宋代已经具备了商业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条件,但是为什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会与西方分岔,没有迈进近代化。在思想文化方面,出现了历史上又一次百家争鸣,各学派相互兼收并蓄,特别出现了吸收道家、佛家认识论和宇宙观而从儒家思想演化而来的宋代儒家道学(理学),而且流派众多,如关学(张载)、洛学(程氏兄弟)等。此外非主流学术观点也曾出不穷,如永嘉学派功利主义(叶适、陈亮)等。但是思想上的活跃既没有给宋朝统治者带来除弊革新的良方,同时也没有改变宋代灭亡的厄运,而且导致了在宋后一直到今天人们思想上的保守和禁锢。
由于宋代社会既有生产方式变化的新动向,又有现实统治政策与传统主流非正式制约的冲突,同时又由于宋代所面对的历史特殊性,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宋代展开义利思想大讨论的背景。
二 传统义利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在了解完宋代义利思想产生的基本社会背景后,我们下面就主要来探讨一下宋代的主要的义利观。首先我们来考察一下宋代义利思想对宋以前的义利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探讨之前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传统”的真正含义。所谓“传统”,他实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其并非仅指“以往的”或者说“旧的”事物,而是以往延续至今、并且在今天还有生命力的东西,而且其还蕴含着不断补充又不断淘汰的涵义(叶坦,2001)。那么关于义利思想的传统主要指的则是以孔孟义利思想为基础的儒家“贵义贱利”论[5]。其中孔子的主要义利思想观点如下:首先,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6]。这是传统儒家义主利从论的最基本最主要论点。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君子才能懂得义,而小人只懂得追求利。既然君子和小人与贵贱之分,君子之德自然就贵于小人之行,义自然就贵于利。这种传统的儒家义利思想实际上蕴涵着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萌动时期社会等级制度与伦理之间的微妙关系。其次,认为“见义思利”[7]。这是指当君子采取一种求利的行动时,首先想一想这种利本身以及求利的方式是否符合礼义。如果符合就应心安理得地获取他。如果不符合礼义,那么就宁可安贫乐道。再次,认为“因民之所以利而利之”[8]。这是孔子从“小人喻于利”的认识出发,认为在使用小人时,不可一味用暴力强制,而要“利之”即允许他们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使他们对劳动或工作感兴趣,从而使生产活动取得好的效果(赵靖,1997)。最后是“义以生利”的思想。孔子认为由于礼制本身已经对各级奴隶主贵族的财富占有和生活享用作了明确的说明,只要坚持礼义,奴隶主贵族所需要的利,自然就有了保证,所以不需要再言利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义以生利”。孟子的义利思想则是在继承了孔子的义利思想后,并结合了其“仁政”学说加以发展,从而发展了儒家的“义主利从”思想。这里要说明的是孟子的义主利从思想与孔子的思想相比更加偏激。孔子“罕言利”,但不是不言利。而孟子则提出了一个“何必言利”[9]的观点。在孟子看来,如果国家内部的所有人都言利,则国家就会灭亡,所以只能讲义,不能言利。看见孟子把儒家义利观推倒了一个极端的地步。赵靖对于孟子的义利观评价时说,“孟子的义利观,……简直成了……唯义论”[10]。这些义利观点就构成了传统儒家义利思想的核心,此后来的许多儒家学者,都遵循着这一传统,并且值得一提的是正是这些思想的影响,使儒家经济思想具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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