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相当普遍,实际上已成为人们在成立家庭过程中共同遵守的一种模式。从区域对比上看,早婚在华北乡村更为突出。这正是它所具有的区域特色。早婚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文章认为,仅仅把它归结为是相沿已久的传统习惯的结果,仅以人们思想冥顽不化的保守观念作崇来解释显然是不够的。更关键的因素还在于华北农村社会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李金铮则从另一角度对近代华北乡村的早婚问题做出解释(《二三十年代冀中农村性比例失衡的实证分析——以定县为例》,《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认为一是生理因素,二是社会原因导致此地区性比例严重失衡,而这种病态性的性别构成,又成为华北地区早婚与迟婚的重要社会原因。
傅建成《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抗日战争研究》1996年第1期)一文对抗日根据地的婚姻制度改革作了初步探讨,认为废除旧婚制,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制是共产党人领导的根据地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式是通过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婚姻条例从法律和制度意义上来保障婚姻自由、反对早婚、禁止买卖婚姻和纳妾、蓄婢、童养媳、租妻等恶习,并确立了保护抗日军人婚姻权益的制度。这一改革为建立新型婚制奠定了基础,对于乡村社会变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近代家庭制度研究方面虽有一些成果,但大多或是从总体上概述其演变趋势,或侧重于城市家庭和上层人物典型家庭状况变化的描述,而专门论述近代乡村家庭制度变动的成果却甚少。其主要研究结论是,从家庭结构演变趋向上看,一是家庭结构与规模是由大趋小,以4至5人为主的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占绝大多数;二是家庭关系由传统走向近代,父权意识、男性支配地位开始弱化;三是家庭基本功能发生变化,(见徐永志:《略论晚清家庭的变动》,《历史教学》1998年第1期,陈亚平:《近代华北农村家庭制度探微》,《学术论丛》1998年第5期,乔志强、董江爱:《近代华北农村家庭养老制度的利与弊》,《学术论丛》1998年第1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邓伟志的《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该书虽然是从总体上论述近代家庭问题的专著,但其所用资料和其关注点也较多地涉及到近代乡村的家庭。它从太平天国对封建家庭的冲击始,通过对历次进步运动、思潮对传统家庭制度、观念的冲击、改革的纵向论述,大体构勒了近代家庭制度与观念发展、演进的轨迹和历史内容、基本特征等;认为其变革的走向是:家庭功能在一天天地由多到少,家庭结构在一天天地由紧到松,家庭观念在一天天地由浓到淡,家庭理论在一天天地由浅入深(见《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序》)。
关于近代乡村社会习俗和风尚演变的研究有焦静宜的《浅析民初华北农村社会习俗逆向势力》(《南开学报》1996年第1期),李少兵的《民国风俗西化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1994年第4期)、王守恩的,从清末民初社会习俗的移易看中国早期现代化对人们心态层面的影响》(《学术论丛》1998年第1期)等。焦文着重论述了近代华北乡村习俗变革中的守旧力量的影响与作用,从思想障碍、社会阻力、生产力的低下、新生的腐化现象诸方面论述了制约和阻碍乡村风俗改革力量的复杂性、复合性。李少兵的文章则主要论述习俗西化现象,认为近代习俗的变化呈多样性、丰富性特点,且中西习俗共存共容,并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别。
此外,对于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恶习问题也有研究。徐永志《近代溺女之风盛行探析》(《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5期)一文认为,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溺女之风在南北各地甚为盛行,且遍及贫富两大阶级,较历代更趋严重,实为中国历史上溺女“全盛期”。其社会危害一是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二是助长了近代民间的早婚、收养童养媳及其他婚姻陋习的流行,三是增加了刑事诉讼案件,影响了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张鸣《华北农村的巫觋风习与义和团运动》(《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一文,从浸透在乡村社会生活深层的巫觋风习的解析入手,对乡村民众巫觋风习的类型、缘由、方式进行了探讨,并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习俗与义和团运动的内在关联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解释。认为义和团不是迷信了巫术才去和洋人作战,而是出于驱逐洋人的救国与自救的冲动,才选择了包括巫术在内的神秘武器。
6.)近代乡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国近代乡村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首先缘于近代以来乡村出现的严重社会危机和社会问题,因此乡村社会问题理当是乡村史研究的重要方面。郑起东《近代华北的摊派(1840—1937)》(《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期),以比较翔实的资料对华北乡村中的摊派问题作了研究。认为,晚清时期的摊派及差徭以各种名堂层层加码,至咸同时,各省的差徭摊派已约等于该省田赋数额的三分之一至全部。差徭过重且不公是清末政治动荡,丧失民心的重要原因。但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其横加在百姓身上的摊派较清代更为沉重,有的竟接近全省平均每亩田赋和附加税的三十倍。无疑,超重的摊派,对于近代乡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代农民的离村问题,在30年代就引人关注。发表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的王文昌《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问题》对此作了初步探讨。文章对农民离村的具体情形作了分类,并考察了农民离村的数量、比例、发展趋势及横向分布情况;然后,对造成农民离村的社会原因、国内社会环境作了考察;最后,对农民离村的消极影响也做了分析。当然,对于农民离村的“人口压力原因”的解释,还须进一步以更多的资料和有力的分析来剖析,对此,彭南生《也论近代农民离村原因——兼与王文昌同志商榷》(《历史研究》1999年第6期)一文提出了不同意见。与王文昌将农民离村的直接原因归结为农业危机的加深、苛捐杂税的加重和连年的战祸与灾荒三方面相互作用,根本原因即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农村的加紧掠夺的观点有所不同,彭南生认为农民离村主要源于静态和动态的人口压力。可以说,在近代化进程中,农民离村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历史现象,但它所包含的内涵却十分丰富,也十分复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至有助于我们对当代乡村社会发展的深入思考。王印焕则系统考察了1928—1937年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地域流向和职业流向,并指出由此产生的双重社会影响:一方面促进了流入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又具有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大片土地荒芜以及助长社会动荡的负面影响(王印焕:《1928—1937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流向及其社会影响》,《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出版)。对此,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从另一角度作了较详细的研究。流民问题不仅是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的一大社会问题,它也是超越社会制度而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该书依据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近代流民产生的原因、流民的流向、流民与近代社会的关系、如何解决流民问题等,作了尝试性的探索。
不难看出,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其成果和发展路向都是令人欣喜的。尤其是相当一批研究成果在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上突破了传统模式,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文化学、家庭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如周晓虹、程歗、邓伟志等人的研究)已经融入了史学研究,而且社会生理学、生理医学(如李金铮《二三十年代冀中农村性比例失衡的实证分析》)等方法也被借用。可以说,新近兴起的近代乡村史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理论与方法的创新上。
在研究取向上,近代乡村史研究集中体现了当代史学由上层社会转向下层社会、由个体描述转向群体分析的历史性转变。
傅建成《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抗日战争研究》1996年第1期)一文对抗日根据地的婚姻制度改革作了初步探讨,认为废除旧婚制,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制是共产党人领导的根据地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式是通过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婚姻条例从法律和制度意义上来保障婚姻自由、反对早婚、禁止买卖婚姻和纳妾、蓄婢、童养媳、租妻等恶习,并确立了保护抗日军人婚姻权益的制度。这一改革为建立新型婚制奠定了基础,对于乡村社会变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近代家庭制度研究方面虽有一些成果,但大多或是从总体上概述其演变趋势,或侧重于城市家庭和上层人物典型家庭状况变化的描述,而专门论述近代乡村家庭制度变动的成果却甚少。其主要研究结论是,从家庭结构演变趋向上看,一是家庭结构与规模是由大趋小,以4至5人为主的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占绝大多数;二是家庭关系由传统走向近代,父权意识、男性支配地位开始弱化;三是家庭基本功能发生变化,(见徐永志:《略论晚清家庭的变动》,《历史教学》1998年第1期,陈亚平:《近代华北农村家庭制度探微》,《学术论丛》1998年第5期,乔志强、董江爱:《近代华北农村家庭养老制度的利与弊》,《学术论丛》1998年第1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邓伟志的《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该书虽然是从总体上论述近代家庭问题的专著,但其所用资料和其关注点也较多地涉及到近代乡村的家庭。它从太平天国对封建家庭的冲击始,通过对历次进步运动、思潮对传统家庭制度、观念的冲击、改革的纵向论述,大体构勒了近代家庭制度与观念发展、演进的轨迹和历史内容、基本特征等;认为其变革的走向是:家庭功能在一天天地由多到少,家庭结构在一天天地由紧到松,家庭观念在一天天地由浓到淡,家庭理论在一天天地由浅入深(见《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序》)。
关于近代乡村社会习俗和风尚演变的研究有焦静宜的《浅析民初华北农村社会习俗逆向势力》(《南开学报》1996年第1期),李少兵的《民国风俗西化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1994年第4期)、王守恩的,从清末民初社会习俗的移易看中国早期现代化对人们心态层面的影响》(《学术论丛》1998年第1期)等。焦文着重论述了近代华北乡村习俗变革中的守旧力量的影响与作用,从思想障碍、社会阻力、生产力的低下、新生的腐化现象诸方面论述了制约和阻碍乡村风俗改革力量的复杂性、复合性。李少兵的文章则主要论述习俗西化现象,认为近代习俗的变化呈多样性、丰富性特点,且中西习俗共存共容,并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别。
此外,对于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恶习问题也有研究。徐永志《近代溺女之风盛行探析》(《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5期)一文认为,近代乡村社会中的溺女之风在南北各地甚为盛行,且遍及贫富两大阶级,较历代更趋严重,实为中国历史上溺女“全盛期”。其社会危害一是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二是助长了近代民间的早婚、收养童养媳及其他婚姻陋习的流行,三是增加了刑事诉讼案件,影响了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张鸣《华北农村的巫觋风习与义和团运动》(《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一文,从浸透在乡村社会生活深层的巫觋风习的解析入手,对乡村民众巫觋风习的类型、缘由、方式进行了探讨,并从社会心理和文化习俗与义和团运动的内在关联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解释。认为义和团不是迷信了巫术才去和洋人作战,而是出于驱逐洋人的救国与自救的冲动,才选择了包括巫术在内的神秘武器。
6.)近代乡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国近代乡村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首先缘于近代以来乡村出现的严重社会危机和社会问题,因此乡村社会问题理当是乡村史研究的重要方面。郑起东《近代华北的摊派(1840—1937)》(《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期),以比较翔实的资料对华北乡村中的摊派问题作了研究。认为,晚清时期的摊派及差徭以各种名堂层层加码,至咸同时,各省的差徭摊派已约等于该省田赋数额的三分之一至全部。差徭过重且不公是清末政治动荡,丧失民心的重要原因。但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其横加在百姓身上的摊派较清代更为沉重,有的竟接近全省平均每亩田赋和附加税的三十倍。无疑,超重的摊派,对于近代乡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代农民的离村问题,在30年代就引人关注。发表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的王文昌《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问题》对此作了初步探讨。文章对农民离村的具体情形作了分类,并考察了农民离村的数量、比例、发展趋势及横向分布情况;然后,对造成农民离村的社会原因、国内社会环境作了考察;最后,对农民离村的消极影响也做了分析。当然,对于农民离村的“人口压力原因”的解释,还须进一步以更多的资料和有力的分析来剖析,对此,彭南生《也论近代农民离村原因——兼与王文昌同志商榷》(《历史研究》1999年第6期)一文提出了不同意见。与王文昌将农民离村的直接原因归结为农业危机的加深、苛捐杂税的加重和连年的战祸与灾荒三方面相互作用,根本原因即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农村的加紧掠夺的观点有所不同,彭南生认为农民离村主要源于静态和动态的人口压力。可以说,在近代化进程中,农民离村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历史现象,但它所包含的内涵却十分丰富,也十分复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甚至有助于我们对当代乡村社会发展的深入思考。王印焕则系统考察了1928—1937年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地域流向和职业流向,并指出由此产生的双重社会影响:一方面促进了流入地的经济发展,一方面又具有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大片土地荒芜以及助长社会动荡的负面影响(王印焕:《1928—1937年河北农民离村后的流向及其社会影响》,《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出版)。对此,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从另一角度作了较详细的研究。流民问题不仅是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的一大社会问题,它也是超越社会制度而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该书依据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对近代流民产生的原因、流民的流向、流民与近代社会的关系、如何解决流民问题等,作了尝试性的探索。
不难看出,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近代乡村史研究,其成果和发展路向都是令人欣喜的。尤其是相当一批研究成果在理论取向和研究方法上突破了传统模式,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文化学、家庭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如周晓虹、程歗、邓伟志等人的研究)已经融入了史学研究,而且社会生理学、生理医学(如李金铮《二三十年代冀中农村性比例失衡的实证分析》)等方法也被借用。可以说,新近兴起的近代乡村史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理论与方法的创新上。
在研究取向上,近代乡村史研究集中体现了当代史学由上层社会转向下层社会、由个体描述转向群体分析的历史性转变。
上一篇:清史研究概述
下一篇:国内近刊回鹘佛教研究著作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