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同时也会发现,由于研究领域的宽阔和理论方法的多样化与介入此领域的学者相对较少,在研究成果之间的直接对话和学术碰撞却相应减少了。在这里很难见到以往近代史研究中集中争论的焦点问题和不同观点的论争景象(仅在近代农民离村的原因问题上有所表现)。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如近代保甲制度等,也只是表现为视角的不同(如赵秀玲侧重于政治制度本身的演变,王先明则注重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控制中权力关系的变化方面)。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和进入这一领域学者的增多,不同学术观点的争论和碰撞肯定将是提升学术研究的内在动力。
(三)
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对于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起步要更早一些,所关注的问题也有自有特色。美国学者萧公权在20世纪60年代就出版了《十九世纪之中国乡村》(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华盛顿出版社1960年)一书。70年代后,随着美国史研究中以社会基层为研究对象的“农民学”的兴起,对中国近代乡村史的研究也颇为兴盛,相当一批重要研究成果相继出版,如黄宗智《中国农村的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等,确令中国史学界刮目相看。对此,我们择要评述如下:
《十九世纪之中国乡村》是萧公权早年的重要著作。该书对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完全立足于社会控制体系方面。诚如萧氏所言,这是一项有关清朝统治者在19世纪实施于整个乡村社会控制体系的理论基础、基本方法和其运行功能的研究。其主要思路是:(1)中国封建帝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人口占居乡村居民的绝对多数。如果不对乡村社会居民的生活态度、行为模式进行研究,那么对于中国历史和社会的探讨也就无从谈起。(2)19世纪既是中华帝国的走向衰落的时期,也是整个社会政治的转轨(或过渡期),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因而,这一研究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价值。(3)具体而言,该书侧重探讨的内容有:“帝国统治者如何对乡村民众实施控制?乡村居民如何反作用于这一控制体系?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如何影响着这一控制系统的操作者和置于这一系统下的人们的行为方式等等。全书的基本结构围绕着乡村社会控制体系而展开,由总体论述、基本组织和功能作用构成。总体框架是:第一部分,乡村的区位状况。主要包括乡村、市场和市镇和基本的行政区划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乡村控制,共包括四方面内容,即警防的保甲体系、赋税的里甲体系、救助的社仓和其他救治组织和意识形态控制体系,即教化的乡约和其他组织。第三部分,控制的功能,这几个方面的内容旨在更深入地揭示乡村社会控制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包括控制乡村的作用、宗族与乡村控制、乡村对控制体系和反作用、概述和附录等。通过对清朝控制体制的全面研究,该书认为:这一制度对于一个范围广阔在历史上又长期相对稳定的清朝政体,它无疑是有作用的,但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完全满意的证据可谓从未有过。十九世纪时,整个乡村控制制度不可避免地蜕化为例行公事,甚至演变为准行政腐败。
黄宗智关于近代中国乡村史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等著作中。鉴于史学界对黄著已有较多的评论,如马敏《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的新探索》(《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3期)等,故此处为叙述方便,仅简略述及。
与美国学者关注宏观理论架构和观点创新有所不同,日本学者对于中国近代乡村史的研究则在具体问题上显得更深入一些。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学术界对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农田管理的性质和市场结构、民间信仰的特征、乡村理论等,当做重大课题加以研究。小林一美的《近代华北的土地经营与商业运行的特征》(《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6辑)论文,即是在调查华北乡村、市镇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论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通过对几个典型的乡村家族情况的调查,具体讨论了晚清至20世纪30年代华北乡村的社会状况,分析了山东的济宁和临清的许多商人、大地主和商业巨头的生活经历,并澄清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和土地制度、商业与借贷,以及政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着重论述了继承权的平均分配和丧葬礼仪对中国人的家庭和商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他认为,在华北农村是很难产生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近代华北乡村传统的社会结构趋于瓦解,形成了一个金钱剥削的社会。在此条件下,大批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全部财产,从而流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