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乡村史研究及展望(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在近代乡村权力结构方面的研究有西川喜久子的《顺德团练总局成立始末》(《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3辑)、前田胜太郎的《在辛亥革命前夜的广东的民众斗争》(《历史学研究》422,1975)等。这些研究侧重于对乡绅、宗族势力如何在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系统和政治权力结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地方权力系统。他们认为,地方公产是乡绅—宗族权力结构的经济基础,而功名身分是地方权力的基本条件,宗族则是地方权力的组织资源。一些地方的权力组织是宗族的联合体,但同族联合只是一个空洞的框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若即若离,有宗族归属的乡绅一只脚站在本宗族组织这一边,而另一只脚却在其外面。就是说,他们进一步与来自不同宗族的乡绅相互联合,从而加强了阶级、阶层力量的集中。(《顺德团练总局成立始末》,《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3辑)

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20年代曾发生过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如鸦片战争、会党起义、国民革命时期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等。在这个激烈动荡的时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就特别引人注目。日本学者从分析农民斗争入手,对此地的社会结构进行了研究。日本学者高度重视乡村社会中社学的组织机制,井上徹《日本史学界有关清末民初广东地区农民斗争与乡村社会研究的再探讨》一文,认为它是由乡绅、耆老组织的同族联合体。一般乡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依赖这种同族结构,它可以作为保障农民及佃户进行再生产的缓和阶级矛盾的装置来加以理解。即使农民在发生叛乱这一特殊的场合下接受会党的领导进行“反体制”斗争,但乡绅通过宗族、社学统治农民的乡村社会结构本身却一直存在着。即使在民国初期的农民运动中,广东地区的农民运动也没能废除旧有的“乡村支配体系”,“实现乡村政权的民主化”。乡绅及辈出乡绅的有力宗族由于控制了乡村社会的再生产结构(代表“民众利益”)在乡村社会确保了支配地位。而且,这一结构到民国年间一直存在,似不应该视为前近代社会的遗制。

国外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成果当不仅限于此,只是由于资料和眼界的限制,我们只能就“材”择述,但这已大体能够展示其基本的研究走向了。

 



( 四)
 
就历史变革的进程而言,中国乡村的结构性变革始于20世纪初年。而且在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区位结构中乡村占居绝对的多数,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即使对于整个近代史而言,近代化或城市化进程,本质上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近现代中国历史变革的走向、规律及其独具的特征,如果不从乡村社会研究入手,就很难真正获得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认知价值的认识。
由工业化浪潮引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导致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发生急剧的变动:一方面,是原始村落正在成片地急剧消失被现代化建筑所取代;另一方面,是传统乡村的生活模式、社会结构、乡村文化和信仰体系等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动。乡村社会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基础,华夏文明主要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基础上的文明。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的两次最重大转折:即世纪之初革命道路的选择和世纪末改革道路的选择,都是从农村开始的。这意味着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依赖于对乡村社会认识的深度,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是整个中国近现代史发展演变的基础。这正是近代乡村史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之所在。
近现代中国乡村史是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它所包括的研究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至少需要考虑的有:(1)乡村的区位结构,包括其人口、地理的自然分布以及其在社会生活、政治、文化中的地位等。(2)乡村社会分层与社会结构体系的历史性变动,包括乡村职业结构、家庭、家族亲属和拟亲关系结构、阶级、阶层社会结构诸方面的变动。(3)乡村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的变动。尤其注重晚清至民初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权力关系方面的变动,以及各种传统乡土组织、近代社团组织的活动状况(包括乡村自治、村制等)。(4)乡村社会控制与文化网络的演变,包括乡村教化、乡民信仰、乡村宗教、乡土意识、社戏、庙会、社火等群体性活动的文化内涵。(5)乡村生活模式。主要揭示农家基本的经营模式、耕作方式、乡村借贷以及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社会交往方式。(6)乡村与城镇、市镇的互动关系及其在各级市场体系中的地位。(7)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主要研究现代化的工业、交通、通讯、文化教育事业对于乡村社会形成的多方面影响,以及对于乡村社会在区位结构和经济、文化结构中地位的影响。(8)20世纪初的乡村危机和社会失序。包括农民贫困化、农民离村及社会流动,匪、赌、烟毒等社会问题和乡村权力痞化等。(9)大革命时期的乡村社会。国、共两党对于乡村社会的认识及其在乡村力量的发展、农会的兴起与农民运动等。(10)乡村社会的区域性特征与差异;乡村社会发展中的共性特征与基本模式等。可以说,比之于传统的近代史研究课题,近代乡村史研究属于亟待开拓和深入开凿的处女地。
但是,近现代乡村史的研究现状,与它所理应包含的内容和现实要求相差甚远。虽然近年来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的成果相对集中一些,但整个史学研究尚未突破传统模式,没有形成包括乡村史在内的新的主流方向。这从近年来《历史研究》和《近代史研究》所刊发论文的主题分布上可以看出:  
如此状况除了说明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荒寂之外,也说明这一研究主题尚未被国内权威史学杂志所认可,因为许多有关近代乡村史研究的论文发表在其他综合性、地方性或农史类杂志上。
不难判断,近现代史领域中的社会史研究也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想象中的所谓“热点”。就是与中国古代史相比,其差距也十分明显。在1995年至1998年四年的《历史研究》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中,中国古代史论文总数有93篇,其中社会史的论文有41篇(包括2篇乡村史论文),占到近半数。近现代史中社会史与乡村史研究的欠缺,一方面表明传统研究主题和模式仍然居于史学研究的主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近现代社会史和乡村史研究萌芽初显,更具有广阔的探求空间,比拘守于传统课题更具有前景。
乡村史内容的丰富性、多维性,决定了它在基本理论和方法上的多样性,它的景观并非以一个社会史或文化史以及经济史的视角所能摄取。以社区结构的视角来看,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农业是乡村产业的主体,乡村主要是农业居民的聚居地,但乡村不仅仅是农业。农村的概念不能等同于乡村。作为中华文明孕育和发展根基的乡村社会,是包含了士、农、工、商各业和各阶层的集合体,也是聚集了经济、文化、政治、风情、习俗等民族性、区域性极强的各种规范的生活共同体。因而,对于乡村史的研究必须采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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