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庶民地主经济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拨,急菑强土黑垆之田,可种春麦、碑豆"。
二月"可菑美田缓土及河渚小处。可种植禾、大豆、苴麻、胡麻"。
三月"可菑白沙轻土之田,时雨降,可种粳稻及植禾、苴麻、胡豆、胡麻"。
四月"立夏节后……时雨降,可种黍禾,谓之上时,及大豆、小豆"。
五月"可苗麦田……先后各二日,可种黍,是月也,可别稻及蓝"。
六月"趣耘锄,毋失时,可菑麦田"。
七月"馔治五谷磨具……刈刍茭,菑麦田"。
八月"凡种大、小麦"。
十月"农事毕……五谷即登,家畜储藏"。
当时对农事日程安排得十分周密和精细。田庄主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不但重视整地、播种、中耕、作物栽培和收获等,而且往往搞集约化的协作劳动,以提高农田产量。在西汉前期,自耕农经济占有较大数量的情况下,平均亩产水平是"百亩之收,不过百石"。①l折合大亩亩产约为2.4石。但地主制经济发展到东汉时,据仲长统说:"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②l说明东汉亩产量比西汉提高,地主制经济优于自耕农经济。
(三)庶民地主经济与商品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在中国古代地主制经济下,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通常以自然经济存在为前提,而自然经济又以商品经济存在为条件。二者既有冲撞、矛盾;又存相互补益的关系。但是,汉政权乃维系封建的土地等级占有,强调"重本抑末"政策。作为在朝的贵族、官僚地主,虽然有人官商勾结、进行工商活动,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为了维护"政令",往往把农业视作唯一高尚的生产,将地租、食邑看作财富的唯一正当来源。他们讲究身份,鄙视"末业","耻于言利"。然庶民地主则不同。没有官位,他们开拓、进取,为了追逐货殖,抵制抑"末",以农为主,多种经营,积极从事农、工、商结合的经济活动。表现在:
1.发展商品生产。庶民地主在自营土地或田庄中的商品生产,不乏其例。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千树蔌;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干亩巵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是一幅规模巨大的商品生产场面,分布于安邑、燕、秦、常山、陈、夏、齐、鲁、渭川、蜀、汉、江陵等南北各地。从中可以看出,其中有适应城、乡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的生产。例如:有枣、栗、橘等果类品商品生产;有麻、桑等纺织原料的商品生产;有漆、巵茜等涂料、染料的商品生产;还有粮食、蔬菜等专供城市人口需要的商品生产等等。至于西汉末年,南阳樊重的田庄,其规模更大.农、林、牧、副、渔生产俱备,是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综合型经济单位。(后汉书.樊宏列传):"(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樊家田庄不但从事商品生产,还兼营商业,"闭门成市"、"有求必给"。
上述这些大林业主、大畜牧主、大渔业主、大园圃主、大田庄主,都是"货殖"家。他们在农业领域中从事商品生产,开发地区性的土特产,除自给性的外,主要目的是为了出售,满足市场需要。
不仅如此,庶民地主还在工矿业中从事商品生产。在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之前,这方面尤为突出。如据(史记.货殖列传):卓氏"即铁山鼓铸"。南阳孔氏"大鼓铸,规陂池"。曹邴氏"以铁冶起,富至巨万"。此类事例甚多。故<盐铁论.禁耕)篇日:"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同书(复古)篇云:"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干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其规模之大,已可想而知。劳动力来源,"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所谓"放流人民",就是各地丧失土地后的破产农民,当他们"亡逃山泽"时,为经营盐铁的大工场主--"豪强大家"所雇用。他们所生产的产品,或"倾滇、蜀之民";或"贾椎髻之民";或"行贾郡国",推销全国各地。生产的目的也是为了交换。
2.促进商品流通。国家统一及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为商业提供了条件。汉代商品交换和商业形态多样,使豪民、富商有了广阔的活动舞台。(史记.货殖列传)说:"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盐铁论.力耕)云:"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豪民、商人地主,特别是其中的贩运商,为了"得其所欲",实现商品、货币增殖。他们"运筹策"、"设智巧"、"仰机利","周流天下",走遍全国各主要经济区。大凡关中、二河、燕赵、齐鲁、江南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活动的地域相当广泛。他们经商的范围是多方面的:有各地的方物、特产。如山西的饶材、竹、谷、垆、玉石;山东的鱼、盐、漆、丝、声色;江南的梢、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瑇瑁、珠玑、齿草;龙门、碣石以北的马牛羊、筋角等;有农、林、牧、渔产品。如粮食、桑麻、木材、柑橘、枣、栗、蔌、漆、蔬菜以及彘、渔陂等;有各种手工业产品。如在"通邑大都",有酤酿、醯酱、轺车、牛车、木器髹者、铜器、铁器、帛絮、细布、文采、榻布、皮革、盐鼓等等。举凡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乃至"养生送死之具",皆"待商而通"。西汉自惠帝后,由于国家对工商业的优惠政策,富商大贾积极组织商品流通,使商业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当时,商业城市勃兴;多层级市场得到发展,京师及区域性市场兴旺;商品种类多样;商业资本雄厚;货币经济活跃。武帝即位后,为了从财政上支持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巩固与发展,虽然对商人采取过打击政策,使商业进入间歇期,一度有所中落。但昭、宣之后,随着"抑末"政策的松动、放宽,私人工商业又很快得到恢复与发展,并出现了新的生机。所谓"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①m到了东汉,商品经济仍以不可遏止的势头向前发展。此时,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甚多。史称:"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商邑翼翼,四方是极。"②m商业活动极为频繁,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商人地主化的倾向更为明显。那些"田亩连于方国"、"膏田满野"的豪家,"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①n商业资本和土地进一步结合了。此外,高利贷资本继续发展,对外贸易也较西汉频繁。所有这些都表明,东汉的商品经济较前有了推进,并逐渐纳入封建地主制经济的轨道,更加成为地主制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评估庶民地主经济的历史地位时,对此当有足够的认识。
最后还有一点要提及的是,庶民地主中的富商、豪民对刺激社会消费也充当了重要角色。经济发展与社会消费关系密切。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影响生产。汉代商品经济发展较大地丰富了城乡人民消费品的内容。富商、豪民集中了大量财富后,除购买土地、放高利贷之外,还讲究生活享受,冲破礼制法度束缚,追求高档消费。他们"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操其奇赢,日游都市","衣必文采,食必梁肉"②n。在地主阶级"侈靡相竞"的影响下,致使整个社会的消费观念发生变化,即由过去的"崇俭"到"尚奢"转变。当然,这有消极的一面,但社会的广泛消费需求,又刺激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繁荣。
注释
①a (汉书)卷四(文帝纪)。
②a (汉书)卷二十四(食
二月"可菑美田缓土及河渚小处。可种植禾、大豆、苴麻、胡麻"。
三月"可菑白沙轻土之田,时雨降,可种粳稻及植禾、苴麻、胡豆、胡麻"。
四月"立夏节后……时雨降,可种黍禾,谓之上时,及大豆、小豆"。
五月"可苗麦田……先后各二日,可种黍,是月也,可别稻及蓝"。
六月"趣耘锄,毋失时,可菑麦田"。
七月"馔治五谷磨具……刈刍茭,菑麦田"。
八月"凡种大、小麦"。
十月"农事毕……五谷即登,家畜储藏"。
当时对农事日程安排得十分周密和精细。田庄主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不但重视整地、播种、中耕、作物栽培和收获等,而且往往搞集约化的协作劳动,以提高农田产量。在西汉前期,自耕农经济占有较大数量的情况下,平均亩产水平是"百亩之收,不过百石"。①l折合大亩亩产约为2.4石。但地主制经济发展到东汉时,据仲长统说:"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②l说明东汉亩产量比西汉提高,地主制经济优于自耕农经济。
(三)庶民地主经济与商品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在中国古代地主制经济下,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通常以自然经济存在为前提,而自然经济又以商品经济存在为条件。二者既有冲撞、矛盾;又存相互补益的关系。但是,汉政权乃维系封建的土地等级占有,强调"重本抑末"政策。作为在朝的贵族、官僚地主,虽然有人官商勾结、进行工商活动,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为了维护"政令",往往把农业视作唯一高尚的生产,将地租、食邑看作财富的唯一正当来源。他们讲究身份,鄙视"末业","耻于言利"。然庶民地主则不同。没有官位,他们开拓、进取,为了追逐货殖,抵制抑"末",以农为主,多种经营,积极从事农、工、商结合的经济活动。表现在:
1.发展商品生产。庶民地主在自营土地或田庄中的商品生产,不乏其例。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千树蔌;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干亩巵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是一幅规模巨大的商品生产场面,分布于安邑、燕、秦、常山、陈、夏、齐、鲁、渭川、蜀、汉、江陵等南北各地。从中可以看出,其中有适应城、乡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的生产。例如:有枣、栗、橘等果类品商品生产;有麻、桑等纺织原料的商品生产;有漆、巵茜等涂料、染料的商品生产;还有粮食、蔬菜等专供城市人口需要的商品生产等等。至于西汉末年,南阳樊重的田庄,其规模更大.农、林、牧、副、渔生产俱备,是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综合型经济单位。(后汉书.樊宏列传):"(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樊家田庄不但从事商品生产,还兼营商业,"闭门成市"、"有求必给"。
上述这些大林业主、大畜牧主、大渔业主、大园圃主、大田庄主,都是"货殖"家。他们在农业领域中从事商品生产,开发地区性的土特产,除自给性的外,主要目的是为了出售,满足市场需要。
不仅如此,庶民地主还在工矿业中从事商品生产。在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之前,这方面尤为突出。如据(史记.货殖列传):卓氏"即铁山鼓铸"。南阳孔氏"大鼓铸,规陂池"。曹邴氏"以铁冶起,富至巨万"。此类事例甚多。故<盐铁论.禁耕)篇日:"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同书(复古)篇云:"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干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其规模之大,已可想而知。劳动力来源,"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所谓"放流人民",就是各地丧失土地后的破产农民,当他们"亡逃山泽"时,为经营盐铁的大工场主--"豪强大家"所雇用。他们所生产的产品,或"倾滇、蜀之民";或"贾椎髻之民";或"行贾郡国",推销全国各地。生产的目的也是为了交换。
2.促进商品流通。国家统一及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为商业提供了条件。汉代商品交换和商业形态多样,使豪民、富商有了广阔的活动舞台。(史记.货殖列传)说:"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盐铁论.力耕)云:"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豪民、商人地主,特别是其中的贩运商,为了"得其所欲",实现商品、货币增殖。他们"运筹策"、"设智巧"、"仰机利","周流天下",走遍全国各主要经济区。大凡关中、二河、燕赵、齐鲁、江南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活动的地域相当广泛。他们经商的范围是多方面的:有各地的方物、特产。如山西的饶材、竹、谷、垆、玉石;山东的鱼、盐、漆、丝、声色;江南的梢、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瑇瑁、珠玑、齿草;龙门、碣石以北的马牛羊、筋角等;有农、林、牧、渔产品。如粮食、桑麻、木材、柑橘、枣、栗、蔌、漆、蔬菜以及彘、渔陂等;有各种手工业产品。如在"通邑大都",有酤酿、醯酱、轺车、牛车、木器髹者、铜器、铁器、帛絮、细布、文采、榻布、皮革、盐鼓等等。举凡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乃至"养生送死之具",皆"待商而通"。西汉自惠帝后,由于国家对工商业的优惠政策,富商大贾积极组织商品流通,使商业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当时,商业城市勃兴;多层级市场得到发展,京师及区域性市场兴旺;商品种类多样;商业资本雄厚;货币经济活跃。武帝即位后,为了从财政上支持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巩固与发展,虽然对商人采取过打击政策,使商业进入间歇期,一度有所中落。但昭、宣之后,随着"抑末"政策的松动、放宽,私人工商业又很快得到恢复与发展,并出现了新的生机。所谓"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①m到了东汉,商品经济仍以不可遏止的势头向前发展。此时,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甚多。史称:"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商邑翼翼,四方是极。"②m商业活动极为频繁,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商人地主化的倾向更为明显。那些"田亩连于方国"、"膏田满野"的豪家,"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①n商业资本和土地进一步结合了。此外,高利贷资本继续发展,对外贸易也较西汉频繁。所有这些都表明,东汉的商品经济较前有了推进,并逐渐纳入封建地主制经济的轨道,更加成为地主制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评估庶民地主经济的历史地位时,对此当有足够的认识。
最后还有一点要提及的是,庶民地主中的富商、豪民对刺激社会消费也充当了重要角色。经济发展与社会消费关系密切。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影响生产。汉代商品经济发展较大地丰富了城乡人民消费品的内容。富商、豪民集中了大量财富后,除购买土地、放高利贷之外,还讲究生活享受,冲破礼制法度束缚,追求高档消费。他们"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操其奇赢,日游都市","衣必文采,食必梁肉"②n。在地主阶级"侈靡相竞"的影响下,致使整个社会的消费观念发生变化,即由过去的"崇俭"到"尚奢"转变。当然,这有消极的一面,但社会的广泛消费需求,又刺激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繁荣。
注释
①a (汉书)卷四(文帝纪)。
②a (汉书)卷二十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