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杀子辨疑(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值观等方面,同清朝入关初期的皇子(如顺治帝之子,实际为皇长子的福全以及康熙帝长子允禔)相比较,已有明显不同,受到汉文化熏陶而留下的印记,在他身上更为突出。
  秘密建储的实施,并不能完全消除皇子对储位的希冀,更无从根绝他们的权力欲望。弘时在雍正初年政治风云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个生动实例,清朝其后的历史,也将继续证明这一点。____

[1]唐邦治:《清皇室四谱》卷3,《皇子》。
[2]孟森:《海宁陈家》,《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4—326页。
[3]金承艺:《关于清世宗皇三子弘时——看一代帝王的家庭悲剧》,台湾《故宫季刊》第15卷,第2期。
[4]《清高宗实录》卷5,雍正十三年十月己丑。
[5]故宫博物院(台北):《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6辑,第291页。
[6]弘旺:《皇清通志纲要》卷4。
[7]转引自《爱新觉罗宗谱》甲册,第200页。
[8]《清史稿》卷216, 《列传》3,《诸王》2, 《广略贝勒褚英》。
[9]《清圣祖实录》卷234,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庚寅。
[10]允祉的一件满文奏折中写道:“主子昨日降旨所言,甚属明白。谕曰:‘允禩之罪,实若当杀,众人奏请与朕,朕即决断。因事关重大,尔等须各陈所思,如若并不尽表忠心,乃是为臣之人悖理不忠之处。钦此’”。可是,当允祉等人禀照其意议定允禩死罪时,雍正帝又不愿担负屠弟之名,因而称此并非己意。于是允祉奏曰:“今将杀允禩之过落于我身,我情愿承受。”不料雍正帝阅后大为恼火,在给允祉的朱批中再次为己辨解:“允禩之心及其所行,皇考之神灵与上苍早已睿鉴。或杀或养,朕并未降谕,朕亦并无一定要杀或一定宽免之念。朕又岂有靠着阿哥你的名字杀弟之理?……”足见,雍正帝欲置允禩于死地的意图,众臣无不知晓。此件奏折无年月,根据内容分析,大约写于雍正四年(1726年)年初。
[11]《清史稿》卷 165,《表》5,《皇子世表》5 ,《世宗系》;卷220,《列传》7,《诸王》6。
[12]《清世宗实录》卷10,雍正元年八月甲子。
[13]《爱新觉罗宗谱》甲册,第200页。
[14]《清世宗实录》卷13,雍正元年十一月己丑。
[15]《清世宗实录》卷26,雍正二年十一月癸丑。
[16]《清史列传》卷67,《儒林传上》2,《王懋竑》。
[17]参见弘历:《乐善堂全集定本》,《序》,载《清高宗(乾隆)御制诗文全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册,第45—46页。
[18]据《清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丙午条载:“又谕,和亲王(弘昼)向在宫内居住,今梓宫奉移之后,和亲王福晋可择日暂移撷芳殿,俟和亲王府第定议时,再行移居。”可见,雍正帝在位13年期间,即使是已完婚的皇子,仍旧住在皇宫内,弘时获罪前亦无例外。
[19]王箴听:《文林郎翰林院编修予中王公行状》, 载《清代碑传全集》上册,第251—254页。
[20]王箴听 :《文林郎翰林院编修予中王公行状》,载《清代碑传全集》上册,第251——254页。
[21]王箴听 :《文林郎翰林院编修予中王公行状》,载《清代碑传全集》上册,第251——254页。
[22]《清世宗实录》卷31,雍正三年四月癸未。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