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2)(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62〕?这所说的“特种商品”,依据马克思在别处所作的规定是,“具有最普遍的使用价值的商品”,“财富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63〕“可以让渡的财产的主要要素”〔64〕。恩格斯也说过:货币是“从一般的平常商品中,选出一种贵重的商品”来充当的〔65〕。从经济史上看,绢帛在北魏时期,已日益显著地具备这一切条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一种既平常而又贵重的“特种商品”了,它“因此成了货币商品,或当作货币来发生机能”。在唐代,这些条件依然存在并有所发展,所以它仍能保持货币商品的资格,和铜钱一齐流通。?
但是,应该注意到,绢帛和铜钱毕竟不同。铜钱虽然微贱,但它是一种脱离价值实体的金属铸币,货币形态更为完整。至于绢帛,它在市场上,基本上是一种“一般商品”。尽管总的看去,它和铜钱终日交织地、不停地一块儿流通,但就一匹绢而言,它只是在它的商品流通过程中暂时一尽货币的职能。它不可能穿上货币服装,长期流通不止。(假若它不迅速退出流通,那就要丧失或减少使用价值。)因此,它作为货币只能适应于简单的商品货币关系。从货币形态的发展说来,它是比铜钱远为落后的。??
四 余论??
上面,我们粗略地分析了钱帛兼行的原因。现在还要说一说几个有关钱帛兼行的问题。
第一是钱帛的运动和变化问题。在唐代三百年中,虽说钱帛始终都相兼而行,但其间不是没有运动和变化的。显著的变动是,自唐代中叶以后,铜钱的流通日渐扩大,绢帛日益受到排挤。这个现象,李剑农先生在他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中已先言及。他引据开元九年、开元二十二年和元和六年的三道制敕〔66〕指出:“一、市肆交易,商人不愿收受绢帛,即绢帛之势力,日趋衰落;二、钱之需要日增,常呈钱荒之象,故政府屡以制敕救济之;三、由上述二种事实,间接即可窥见商业向上之趋势。”所说完全正确。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李先生纯以钱帛自然属性的不同解释之〔67〕,则似有未谛。我们认为,基本的原因是唐初以来生产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有所扩大,商品种类有所增加,市场交换向前推进了一步。最突出而具代表性的是茶叶产量的增多及其市场的开拓。这一异军突起的大宗商品,大约自唐代中叶起,便把商人资本大量地从绢帛方面逐步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唐德宗(公元780—80年)时人封演说:开元后,北方饮茶已成风俗。“自邹、鲁、沧、棣,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68〕这段记载说明:茶叶的国内市场已经普遍存在,国外市场已经开始发展(回鹘市茶尚引以为怪,足见才是开始),商人资本已经颇多向茶业转移。(茶业这以后的发展可以从唐朝茶税的逐步增加上见之。详见《文献通考》卷一八《征榷考》,此不备述。)加上其他商品交换的增加,商人资本便不能专注于绢帛。于是,绢帛虽仍属大宗,但已不复是无限止的、随处可以遇到商人收购的商品,因之它的货币机能便不能不受到阻滞、削弱,终至于丧失。与此同时,铜钱的流通则相应地扩大了。因为,在绢帛日渐卸去货币职能而新的货币(即白银)又未能迅即引入流通的条件下,市场交换自然只能更多地使用铜钱,从而商人资本和一切剥削者对铜钱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贪婪。元和六年制特别提到:“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69〕《旧唐书·食货志》载:“时,京师闾里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由此可见当时“高赀大贾”竞逐铜钱的一斑。(试把这种现象和邹凤炽、王元宝、杨国忠之流大批囤积绢帛的事实作一对比)?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经济作物栽培的推广,农村家庭手工业的生产及其交换需要也发展了。以茶一项而言,据陆羽《茶经》,当时产茶之州即多至四十有余,几遍及江汉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像茶这样的经济作物,无疑主要是为市场而生产,至于自给乃其余事。这就使得农村中的交换发生了变化,市场关系稍稍有所扩张。集中反映这一点的是,所谓的“草市”、“虚市”等农村定期集市,自唐代中叶以后,显著地发达起来了〔70〕。同时,在生产关系上,诚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唐代中叶以后,由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的解体,农村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接近于租佃关系的大量的佃农与部分的短工。”〔71〕这些人,尤其是短工,和城市小生产者相类,不能不依赖市场为生,因而不能不需要铜钱那样的货币〔72〕。这样,铜钱就渐渐渗入了农村。?
但是,铜钱渗入农村的过程是进行得颇为缓慢的。直到长庆年间(公元8~8年),韩愈、白居易等人还指陈,当时的农村缺乏铜钱。元和十四年(公元89年),李翱上言,请“改税法,不督钱而纳布帛”〔73〕。长庆元年,杨於陵果然这样办了〔74〕。这说明:铜钱在农村尚未取得对绢帛的优势。城市的情形则与此不同。铜钱的优势,这时是绝对地确立了,然而要把绢帛从货币流通中完全排除,也还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大体说来,钱帛兼行是与唐朝相始终的。因此,尽管唐代后期有许多变化,整个唐代仍属于钱帛兼行时期。?
其次一个问题是唐代是否流通金银货币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见解。一种是否定的,如顾炎武之说;他说:“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75〕另一种是肯定的,如加藤繁之说,见所著《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我们的观点是赞同前者而不取后者。因为(1)依照本文以上的论述,金银在唐时不可能充当货币;(2)加藤引录的资料虽多,但细审那些资料,看不到唐代的金银具备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而不具备这两种职能的,不能叫做货币〔76〕。(3)唐代有许多记载,否定金银为货币。如《唐律疏议》卷二六《私铸钱》条说:“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疏议曰:……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又如元和年间钱荒最甚之时,唐宪宗下诏封闭银矿;令开采银矿的转而开采铜矿。诏书说:“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77〕……这类资料有力地说明了金银在唐代时不是货币。
但是,有一个地区似乎是例外,那就是岭南。顾炎武又说:
“然考之《通典》谓:‘梁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韩愈奏状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
在自注中,他又引张籍诗“海国战骑象、蛮州市用银”之句,以证岭南用银。(按:唐人讲到岭南用金银的尚不止此。如杨于陵说:“大历以前,……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78〕即其一例。)
那么,能不能据此认为:唐朝已开启使用金银的序幕了呢?不能。应该指出,顾炎武的这条札记有可议者三:(1)《通典》在顾氏上引一段后接着写道:陈时,“其岭南诸州多以盐米交易,俱不用钱。”(《隋书·食货志》同)。上引杨於陵说,大历以后才用泉货。可见自梁陈以至大历,岭南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现象:一方面用金银;一方面连铜钱都不用,只用盐米。(2)韩愈“五岭买卖一以银”一语,见《昌黎先生集》卷三七《钱重物轻状》。细读全文,可知那不是对岭南情况的描述,而是他的一个建议。意思是说,最好让岭南完全用银交易,使铜钱流回内郡,解决钱荒。(3)据杨於陵所说,则丹砂象齿也同是货币,不独金银。可见金银和丹砂象齿只是几种较常流通的商品;等价形态是否排他地、固定地附着于金或银上面还很难说。?
这样看来,岭南地区的一般交换水平比中原还低,只是广州等少
但是,应该注意到,绢帛和铜钱毕竟不同。铜钱虽然微贱,但它是一种脱离价值实体的金属铸币,货币形态更为完整。至于绢帛,它在市场上,基本上是一种“一般商品”。尽管总的看去,它和铜钱终日交织地、不停地一块儿流通,但就一匹绢而言,它只是在它的商品流通过程中暂时一尽货币的职能。它不可能穿上货币服装,长期流通不止。(假若它不迅速退出流通,那就要丧失或减少使用价值。)因此,它作为货币只能适应于简单的商品货币关系。从货币形态的发展说来,它是比铜钱远为落后的。??
四 余论??
上面,我们粗略地分析了钱帛兼行的原因。现在还要说一说几个有关钱帛兼行的问题。
第一是钱帛的运动和变化问题。在唐代三百年中,虽说钱帛始终都相兼而行,但其间不是没有运动和变化的。显著的变动是,自唐代中叶以后,铜钱的流通日渐扩大,绢帛日益受到排挤。这个现象,李剑农先生在他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中已先言及。他引据开元九年、开元二十二年和元和六年的三道制敕〔66〕指出:“一、市肆交易,商人不愿收受绢帛,即绢帛之势力,日趋衰落;二、钱之需要日增,常呈钱荒之象,故政府屡以制敕救济之;三、由上述二种事实,间接即可窥见商业向上之趋势。”所说完全正确。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李先生纯以钱帛自然属性的不同解释之〔67〕,则似有未谛。我们认为,基本的原因是唐初以来生产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有所扩大,商品种类有所增加,市场交换向前推进了一步。最突出而具代表性的是茶叶产量的增多及其市场的开拓。这一异军突起的大宗商品,大约自唐代中叶起,便把商人资本大量地从绢帛方面逐步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唐德宗(公元780—80年)时人封演说:开元后,北方饮茶已成风俗。“自邹、鲁、沧、棣,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68〕这段记载说明:茶叶的国内市场已经普遍存在,国外市场已经开始发展(回鹘市茶尚引以为怪,足见才是开始),商人资本已经颇多向茶业转移。(茶业这以后的发展可以从唐朝茶税的逐步增加上见之。详见《文献通考》卷一八《征榷考》,此不备述。)加上其他商品交换的增加,商人资本便不能专注于绢帛。于是,绢帛虽仍属大宗,但已不复是无限止的、随处可以遇到商人收购的商品,因之它的货币机能便不能不受到阻滞、削弱,终至于丧失。与此同时,铜钱的流通则相应地扩大了。因为,在绢帛日渐卸去货币职能而新的货币(即白银)又未能迅即引入流通的条件下,市场交换自然只能更多地使用铜钱,从而商人资本和一切剥削者对铜钱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贪婪。元和六年制特别提到:“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69〕《旧唐书·食货志》载:“时,京师闾里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由此可见当时“高赀大贾”竞逐铜钱的一斑。(试把这种现象和邹凤炽、王元宝、杨国忠之流大批囤积绢帛的事实作一对比)?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经济作物栽培的推广,农村家庭手工业的生产及其交换需要也发展了。以茶一项而言,据陆羽《茶经》,当时产茶之州即多至四十有余,几遍及江汉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像茶这样的经济作物,无疑主要是为市场而生产,至于自给乃其余事。这就使得农村中的交换发生了变化,市场关系稍稍有所扩张。集中反映这一点的是,所谓的“草市”、“虚市”等农村定期集市,自唐代中叶以后,显著地发达起来了〔70〕。同时,在生产关系上,诚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唐代中叶以后,由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的解体,农村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接近于租佃关系的大量的佃农与部分的短工。”〔71〕这些人,尤其是短工,和城市小生产者相类,不能不依赖市场为生,因而不能不需要铜钱那样的货币〔72〕。这样,铜钱就渐渐渗入了农村。?
但是,铜钱渗入农村的过程是进行得颇为缓慢的。直到长庆年间(公元8~8年),韩愈、白居易等人还指陈,当时的农村缺乏铜钱。元和十四年(公元89年),李翱上言,请“改税法,不督钱而纳布帛”〔73〕。长庆元年,杨於陵果然这样办了〔74〕。这说明:铜钱在农村尚未取得对绢帛的优势。城市的情形则与此不同。铜钱的优势,这时是绝对地确立了,然而要把绢帛从货币流通中完全排除,也还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大体说来,钱帛兼行是与唐朝相始终的。因此,尽管唐代后期有许多变化,整个唐代仍属于钱帛兼行时期。?
其次一个问题是唐代是否流通金银货币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见解。一种是否定的,如顾炎武之说;他说:“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75〕另一种是肯定的,如加藤繁之说,见所著《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我们的观点是赞同前者而不取后者。因为(1)依照本文以上的论述,金银在唐时不可能充当货币;(2)加藤引录的资料虽多,但细审那些资料,看不到唐代的金银具备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而不具备这两种职能的,不能叫做货币〔76〕。(3)唐代有许多记载,否定金银为货币。如《唐律疏议》卷二六《私铸钱》条说:“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疏议曰:……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又如元和年间钱荒最甚之时,唐宪宗下诏封闭银矿;令开采银矿的转而开采铜矿。诏书说:“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77〕……这类资料有力地说明了金银在唐代时不是货币。
但是,有一个地区似乎是例外,那就是岭南。顾炎武又说:
“然考之《通典》谓:‘梁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韩愈奏状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
在自注中,他又引张籍诗“海国战骑象、蛮州市用银”之句,以证岭南用银。(按:唐人讲到岭南用金银的尚不止此。如杨于陵说:“大历以前,……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78〕即其一例。)
那么,能不能据此认为:唐朝已开启使用金银的序幕了呢?不能。应该指出,顾炎武的这条札记有可议者三:(1)《通典》在顾氏上引一段后接着写道:陈时,“其岭南诸州多以盐米交易,俱不用钱。”(《隋书·食货志》同)。上引杨於陵说,大历以后才用泉货。可见自梁陈以至大历,岭南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现象:一方面用金银;一方面连铜钱都不用,只用盐米。(2)韩愈“五岭买卖一以银”一语,见《昌黎先生集》卷三七《钱重物轻状》。细读全文,可知那不是对岭南情况的描述,而是他的一个建议。意思是说,最好让岭南完全用银交易,使铜钱流回内郡,解决钱荒。(3)据杨於陵所说,则丹砂象齿也同是货币,不独金银。可见金银和丹砂象齿只是几种较常流通的商品;等价形态是否排他地、固定地附着于金或银上面还很难说。?
这样看来,岭南地区的一般交换水平比中原还低,只是广州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