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2)(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62〕?这所说的“特种商品”,依据马克思在别处所作的规定是,“具有最普遍的使用价值的商品”,“财富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63〕“可以让渡的财产的主要要素”〔64〕。恩格斯也说过:货币是“从一般的平常商品中,选出一种贵重的商品”来充当的〔65〕。从经济史上看,绢帛在北魏时期,已日益显著地具备这一切条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一种既平常而又贵重的“特种商品”了,它“因此成了货币商品,或当作货币来发生机能”。在唐代,这些条件依然存在并有所发展,所以它仍能保持货币商品的资格,和铜钱一齐流通。?

但是,应该注意到,绢帛和铜钱毕竟不同。铜钱虽然微贱,但它是一种脱离价值实体的金属铸币,货币形态更为完整。至于绢帛,它在市场上,基本上是一种“一般商品”。尽管总的看去,它和铜钱终日交织地、不停地一块儿流通,但就一匹绢而言,它只是在它的商品流通过程中暂时一尽货币的职能。它不可能穿上货币服装,长期流通不止。(假若它不迅速退出流通,那就要丧失或减少使用价值。)因此,它作为货币只能适应于简单的商品货币关系。从货币形态的发展说来,它是比铜钱远为落后的。??

四 余论??

上面,我们粗略地分析了钱帛兼行的原因。现在还要说一说几个有关钱帛兼行的问题。

第一是钱帛的运动和变化问题。在唐代三百年中,虽说钱帛始终都相兼而行,但其间不是没有运动和变化的。显著的变动是,自唐代中叶以后,铜钱的流通日渐扩大,绢帛日益受到排挤。这个现象,李剑农先生在他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中已先言及。他引据开元九年、开元二十二年和元和六年的三道制敕〔66〕指出:“一、市肆交易,商人不愿收受绢帛,即绢帛之势力,日趋衰落;二、钱之需要日增,常呈钱荒之象,故政府屡以制敕救济之;三、由上述二种事实,间接即可窥见商业向上之趋势。”所说完全正确。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李先生纯以钱帛自然属性的不同解释之〔67〕,则似有未谛。我们认为,基本的原因是唐初以来生产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有所扩大,商品种类有所增加,市场交换向前推进了一步。最突出而具代表性的是茶叶产量的增多及其市场的开拓。这一异军突起的大宗商品,大约自唐代中叶起,便把商人资本大量地从绢帛方面逐步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唐德宗(公元780—80年)时人封演说:开元后,北方饮茶已成风俗。“自邹、鲁、沧、棣,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68〕这段记载说明:茶叶的国内市场已经普遍存在,国外市场已经开始发展(回鹘市茶尚引以为怪,足见才是开始),商人资本已经颇多向茶业转移。(茶业这以后的发展可以从唐朝茶税的逐步增加上见之。详见《文献通考》卷一八《征榷考》,此不备述。)加上其他商品交换的增加,商人资本便不能专注于绢帛。于是,绢帛虽仍属大宗,但已不复是无限止的、随处可以遇到商人收购的商品,因之它的货币机能便不能不受到阻滞、削弱,终至于丧失。与此同时,铜钱的流通则相应地扩大了。因为,在绢帛日渐卸去货币职能而新的货币(即白银)又未能迅即引入流通的条件下,市场交换自然只能更多地使用铜钱,从而商人资本和一切剥削者对铜钱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贪婪。元和六年制特别提到:“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69〕《旧唐书·食货志》载:“时,京师闾里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由此可见当时“高赀大贾”竞逐铜钱的一斑。(试把这种现象和邹凤炽、王元宝、杨国忠之流大批囤积绢帛的事实作一对比)?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经济作物栽培的推广,农村家庭手工业的生产及其交换需要也发展了。以茶一项而言,据陆羽《茶经》,当时产茶之州即多至四十有余,几遍及江汉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像茶这样的经济作物,无疑主要是为市场而生产,至于自给乃其余事。这就使得农村中的交换发生了变化,市场关系稍稍有所扩张。集中反映这一点的是,所谓的“草市”、“虚市”等农村定期集市,自唐代中叶以后,显著地发达起来了〔70〕。同时,在生产关系上,诚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唐代中叶以后,由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的解体,农村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接近于租佃关系的大量的佃农与部分的短工。”〔71〕这些人,尤其是短工,和城市小生产者相类,不能不依赖市场为生,因而不能不需要铜钱那样的货币〔72〕。这样,铜钱就渐渐渗入了农村。?

但是,铜钱渗入农村的过程是进行得颇为缓慢的。直到长庆年间(公元8~8年),韩愈、白居易等人还指陈,当时的农村缺乏铜钱。元和十四年(公元89年),李翱上言,请“改税法,不督钱而纳布帛”〔73〕。长庆元年,杨於陵果然这样办了〔74〕。这说明:铜钱在农村尚未取得对绢帛的优势。城市的情形则与此不同。铜钱的优势,这时是绝对地确立了,然而要把绢帛从货币流通中完全排除,也还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大体说来,钱帛兼行是与唐朝相始终的。因此,尽管唐代后期有许多变化,整个唐代仍属于钱帛兼行时期。?

其次一个问题是唐代是否流通金银货币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见解。一种是否定的,如顾炎武之说;他说:“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75〕另一种是肯定的,如加藤繁之说,见所著《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我们的观点是赞同前者而不取后者。因为(1)依照本文以上的论述,金银在唐时不可能充当货币;(2)加藤引录的资料虽多,但细审那些资料,看不到唐代的金银具备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而不具备这两种职能的,不能叫做货币〔76〕。(3)唐代有许多记载,否定金银为货币。如《唐律疏议》卷二六《私铸钱》条说:“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疏议曰:……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又如元和年间钱荒最甚之时,唐宪宗下诏封闭银矿;令开采银矿的转而开采铜矿。诏书说:“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77〕……这类资料有力地说明了金银在唐代时不是货币。

但是,有一个地区似乎是例外,那就是岭南。顾炎武又说:

“然考之《通典》谓:‘梁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韩愈奏状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

在自注中,他又引张籍诗“海国战骑象、蛮州市用银”之句,以证岭南用银。(按:唐人讲到岭南用金银的尚不止此。如杨于陵说:“大历以前,……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78〕即其一例。)

那么,能不能据此认为:唐朝已开启使用金银的序幕了呢?不能。应该指出,顾炎武的这条札记有可议者三:(1)《通典》在顾氏上引一段后接着写道:陈时,“其岭南诸州多以盐米交易,俱不用钱。”(《隋书·食货志》同)。上引杨於陵说,大历以后才用泉货。可见自梁陈以至大历,岭南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现象:一方面用金银;一方面连铜钱都不用,只用盐米。(2)韩愈“五岭买卖一以银”一语,见《昌黎先生集》卷三七《钱重物轻状》。细读全文,可知那不是对岭南情况的描述,而是他的一个建议。意思是说,最好让岭南完全用银交易,使铜钱流回内郡,解决钱荒。(3)据杨於陵所说,则丹砂象齿也同是货币,不独金银。可见金银和丹砂象齿只是几种较常流通的商品;等价形态是否排他地、固定地附着于金或银上面还很难说。?

这样看来,岭南地区的一般交换水平比中原还低,只是广州等少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