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營輪船事業,當以李鴻章、盛宣懷等所組織之招商局爲濫觴”[1],輪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務派創辦的第一家“官督商辦”企業,也是洋務派對漕糧海運解決辦法的一個貢獻,在清代漕糧海運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對於招商局與漕糧海運的關係,學界已經有過不少論述[2],但尚有可商榷之處。本文即欲對此問題做一新的剖析,以陳管見。
一、招商局非爲漕糧海運專設
一般認爲,因洋輪入侵,原有沙衛等船遭受致命打擊,數量急劇下滑,漕糧海運船隻不敷,輪船招商局才得以創設。應該承認,洋輪入侵在很大程度上威脅了漕糧海運,並左右著社會輿論;沙衛等傳統木帆船的衰落,也爲輪船招商局的出現提供了最佳時機,但這種可能性轉化爲實在性,卻有待于其他現實利益衝突的催化。通過輪船招商局成立初期的情況來看,當時的木帆船顯然還沒有落到無法完成漕糧海運的地步。最終促成輪船招商局成立的,主要還是洋務派官員政治勢力的壯大,借漕糧海運之名,興辦洋務實業。
圍繞福州船政局而引發的種種衝突,以及洋務運動所面臨的經費短缺問題,成爲創辦招商局的直接動因。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奏稱,江浙大商以海船爲業,只因效率低下,生意漸爲洋商所占,船隻減少,漕政將會難以應手,“非設局急造輪船,不能湊效”。如能以新造輪船運漕,以雇沙船之價支撐,“漕務畢則聽商雇,薄取其值,以爲修造之費”。船成之後,不妨裝載商貨,似歲修經費無需別籌。輪船成則漕政興,軍政興[3]。清廷回復,左宗棠擬在閩省擇地設廠、購買機器、募雇洋匠、試造火輪船只,“實系當今應辦急務,所需經費,即著在閩海關稅內酌量提用”[4],福州船政局開始興建。儘管左宗棠宣稱,創辦福州船政局是爲了解決漕糧海運沙船不足的問題,但事實上,直到招商局成立前,福州船政局所造輪船都沒有參加過運漕活動,他不過是借海運之名,爲船政局搖旗呐喊。
五年後,內閣學士宋晉上奏,福州船政局原議製造16只,立限5年,經費不逾300萬兩。至今僅造成6條輪船,撥解經費已有315萬兩,另有養船費25萬兩,“用款已較原估有增,造成各號輪船雖均靈捷,較之外洋兵船尚多不及”。名爲遠謀,實同虛耗。如用以運糧,核其水腳數目,“更比沙船倍費”。當此“用款支絀之時,暫行停止,固節省帑金之一道”[5],對福州船政局的造船事業進行猛烈抨擊。清廷要求各封疆大吏議複,文煜、沈葆楨、李鴻章、奕欣等人紛紛發表意見,都堅決反對停辦船廠。李瀚章宣稱,閩滬設局製造輪船,慮遠思深,現在中國所造輪船雖不及外洋之精,但已經日見改觀,“駕駛不用洋人,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是其明效”[6]。沈葆楨則稱,宋晉稱輪船運漕較沙船還貴,全屬無稽,沙船自滬達津以月計,輪船自滬達津以日計,“此其利鈍贏絀,尚待辯而明哉”?[7]奕欣在議複沈葆楨意見時指出,倘能將福州船政局所造輪船隨造隨領,暢行中外,既可留造船之基,又可省養船之費,“洵屬美意”[8]。李鴻章也表示,目前惟一可行的方案,只能是“或備運漕,或交商賃”[9]。針對保守派的指責,洋務派人士都同意變通辦理,而變通之方“不外配運漕糧、商人租賃兩義”[10]。
李鴻章是推動輪船事業的中堅,他借大討論之機,爲輪船事業搖旗呐喊。他認爲,國家諸費皆可省,“惟養兵設防,練習槍炮,製造兵輪船費,萬不可省”,如華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棧,自籌保險,必能獲利。但此事只能交給那些熟悉商情、公廉明幹、爲衆商所深信之人,並由朝廷允許代爲運漕,否則商人必多顧慮[11]。與此同時,他又給曾國藩寫信,聲稱租賃輪船是經久推廣至計,自己已經命津關委員林士志和廣東幫船商議呈9條章程,湊集本銀30萬,舉總商承攬,配發公款,照股均攤生息[12]。此章程成爲招商局的最初輪廓。
十一年(1872年),曾國藩病故,左宗棠也出任陝甘總督,李鴻章成爲籌設新式輪船公司的實際主持者。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鴻章上陳著名的奏摺《試辦招商輪船折》,指出自己于本年夏間驗收海運之暇,命浙局總辦海運委員朱其昂等人商議,擬定輪船招商章程。“曆溯滬商之殷實者,首推朱氏”[13],朱其昂,江蘇寶山縣人,是以沙船爲其世業的淞滬巨商。有人說他擔任海運委員,當沙船商發生糾紛時,總是“經常費盡心機解決這些難題,並提出建議,發出指示,因而贏得了船主及力夫的稱讚,從而是一位難得的官員”[14]。加之李鴻章認爲,南洋無熟悉情形、肯擔當大事的商人,“築室道謀,顧慮必多”,只能由上海商人領辦[15]。這種選擇就很可以理解了。
經反復議論,朱其昂等人擬定《輪船招商節略並各項條規》(即招商局章程)20條,明確規定,輪船招商局在招商過程中,要杜絕洋人借名入股,也不準將股份轉讓給洋人,以保證企業的民族性。但招商局可通融雇用洋人,在輪船進出口時,由洋人引水員,“幫同駕駛,以免擱淺”。章程中和漕糧海運直接相關,並且也是招商局招商的關鍵,則是規定輪船招商局承運漕糧,運漕水腳“均照江浙沙甯船章程”。輪船運米到津後,先行上棧,在天津紫竹林一帶修造棧房,費用先向江浙海運總局借支,于水腳項下陸續扣還[16]。總署對此章程表示支援,只是重申不得讓洋人入股,引水員則“嗣後總以不用洋人爲妥”[17]。
由此不難看出,招商局之成立,與福州船政局引發的船政大討論密切相關。所謂的招商局輪船濟漕,在很大程度上,不過是洋務派官員應對責難、以期保住洋務運動成果的計策。
二、撥漕輪運乃爲扶植方式
爲支援新興的輪船招商局,李鴻章特奏請朝廷明年飭撥海運漕糧20萬石,交由招商輪船運津;攬載貨物時報關納稅,仍照新關章程辦理。如果從此中國輪船暢行,“庶使我內江外海之利,不致爲洋人占盡,其關係於國計民生者,實非淺鮮”[18]。李鴻章還把它與鞏固海防聯繫起來,認爲海防非有輪船不能佈置,必須勸民購買,無事時可運官糧客貨,有事時裝載援兵軍火,“藉紓商民之困,而作自強之氣”[19]。對於這種目的,外國人瞭解得極爲清楚:李鴻章坦然地接受了外國輪船不可能被中國人趕出去的現實,正如水不能倒流,木帆船也不是外國輪船的對手,“唯一的選擇只能是‘施夷長技以制夷’,並通過開辦中國人自己經營的輪船,防止輪船完全由外國人控制”[20]。
但是,招商局最初的招商活動並不順利,“招股年余,無人過問”。甚至著名商人胡光墉和李振玉也一度改變注意,拒絕出資[21]。直到次年,商人也僅認購10萬兩,且並無現銀交局。李鴻章只得從天津練餉錢中撥出20萬串,不足部分由朱其昂、朱其詔兄弟墊付,先行購買輪船3艘。在回憶招商局最初的窘境時,李鴻章指出,此事本系創始,籌辦極爲艱難,華商初猶觀望,洋人又複嫉忌,“往往跌價相爭,非開誠佈公,堅持定見,不足以服衆而自立”[22]。因招商不理想,官辦機器局無現船可用,他們只得改變“官商合辦”的念頭,變爲“官督商辦”,即“由官總其大綱,察其利病,而聽該商董等自立條議,悅服衆商”,所有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在李鴻章的指示下,朱其昂等人重新擬定《招商局條規》28條,規定“輪船商局”更改名稱爲“輪船招商局”,面向社會招商[23]。
李鴻章曾說:“京朝士夫不顧念中外大局,訟言船政之非,總署心知其理,而怵于成效之難,亦遂淟忍依違。”[24]除了招商困難,反對創辦招商局的也大有人在。光祿寺卿劉錫鴻堅信,中國輪船必不如洋輪船:一、洋船工料堅而駕駛熟;二,洋人重信,不如中國人狡詐,得錢則毀約;三、附洋船有損失,洋官能爲之追賠,附中國船而失,中國官不能爲之追賠[25]。他甚至對李鴻章稱:“現惟以聖人柔遠之道待之,體其然諾不苟之性,恤其受欺奸民愚直躁急之情,明白開諭,以禁約其非,平心察處,以解釋其怨。”[26]李鴻章爲平息各沙船商人的恐慌,甚至不得不向上海沙船會館擔保:“嗣後沙甯東衛各船統運江浙漕糧,以100萬石爲率,餘則撥歸(輪)運。”[27]儘管這種保證事後並未執行,但招商局在成立過程中所面臨的阻力,可見一斑。
兩江總督何璟是反對招商局最有力之人。他強調資本不易集,沙船主必不肯讓,不僅對招商活動百般阻撓,還致函李鴻章,認爲招商局多有窒礙,主張輪船招商局“從緩”興辦[28]。江蘇是清代漕糧海運的主要承擔者,作爲江蘇漕糧海運的主要負責人,強烈反對成立輪船招商局,並聲稱沙船主不肯相讓,不難看出,所謂的沙船不足之類的問題根本就不存在。由於何璟的反對一針見血,李鴻章極爲惱火,適逢何璟丁憂離職,由李鴻章舊部張樹聲兼署兩江。十一月十一日,李鴻章親自給張樹聲寫信:“與閣下從事近二十年,幾見鄙人毅然必行之事,毫無把握,又幾見毅然必行之事,阻於浮議者乎?”明確表示,倡辦華商輪船爲目前漕糧海運尚小,更主要的是爲中國數千年國體、商情、財源、兵勢“開拓地步”[29]。張樹聲回信予以支援,不僅同意撥給蘇漕10萬石,還決定將江北漕糧10萬石也一併撥歸招商局,這才解決了兩江的阻力[30]。對於這一點,李鴻章事後還念念不忘:招商局運漕已有成議,但幾爲所阻,“幸浙省欣允,振軒制軍(張樹聲)幡然解悟,或爲官造輪船開此先路耳”[31]。
十二月十六日,“輪船招商局”在上海正式成立[32]。出於對招商局的扶植,李鴻章將輪運比例“初定沙八輪二,旋改沙六輪四”[33];光緒三年(1877年)又奏准“嗣後蘇浙海運漕米,須分四五成撥給招商局輪船承運,不得短少”[34];二十六年(1900年)後,沙船無力承擔海運,漕糧全部劃歸招商局。此外,招商局還多次承擔賑糧運輸工作,這與漕糧海運具有相似的性質,同樣有利於招商局的發展。有人曾評價李鴻章與招商局的關係:“李氏對招商局之創始,固極費心思,而于其成立後之維護扶植,更各方設法,無微不至。當時之收買旗昌輪船與航行南洋、日本等處,實爲我國航業上之光榮史績,本期逐漸發展,以抵制外人而保主權之完整,孰意後日之招商局竟腐敗不堪,吾人實無以對李文忠公於地下也。”[35]當爲卓見。
綜上所述,招商局之成立,主要是李鴻章等人借福州船政局討論契機而推動成立,應當納入洋務運動的整體戰略的考慮範疇,它並非專門爲解決漕糧海運船隻的危機。正如事後李鴻章所宣稱的那樣,創辦招商局“實爲開辦洋務四十年來最得手文字,兄創辦之始即借運漕爲詞,各國無不折服,謂中國第一好事”[36]。在相當程度上,漕糧海運不過是洋務派官員手中的一種輿論工具,當然,也是一種有效的手段。兩者的關係不可本末倒置。
三、招商局成立初期沙船並非不敷
招商局是否爲漕糧海運而設?對這個問題的分析,還可以通過招商局成立初期的運漕格局來尋找答案。時人曾言,沙船、衛船等傳統木帆船最初專裝豆餅等貨,不願裝運漕米,“誠以販運之利,厚于漕米之水腳”。以後輪船暢行,兼載豆餅,沙船失業,“屢求多裝漕米”[37]。也就是說,漕糧海運雖然因招商局的創設而受益,但它卻是以輪船對沙船等傳統木帆船業生存空間的擠壓爲前提。
自招商局輪船參與運漕活動以來,沙船等傳統木帆船動載能力過剩的問題就開始凸顯,雙方的矛盾白熱化。輪船與沙船矛盾的激化,主要體現在爭奪對江浙兩省漕糧的運輸。有人做過這樣的描述:上海沙船,“盛時皆不願裝載糧米,及其衰也,則爭先恐後,惟恐封船委員之挑剔矣”[38]。即如在招商局首次參加漕糧海運後,江浙沙甯船號商郁森盛等人即稟請,木帆船生計日蹙,惟存漕糧海運一線希望,要求朝廷能每年定量撥給漕糧100萬石承運。江蘇巡撫張樹聲認爲,十二年的漕糧海運,江浙兩省共撥招商局運輸17萬石,其餘91萬石漕糧,計用沙船312號,寧船125號,東衛等船94號。因在滬停泊待裝之木帆船甚多,是以米數較前均減二、三成受裝,約計各船尚可添裝米7萬余石。此外還有未經派裝之船140餘號,約可裝米20萬石。本年江浙兩省共有海運漕糧110余萬石,應先盡沙船和寧船裝載[39]。
在李鴻章的支援下,招商局迅速進行反擊。朱其昂、盛宣懷、唐廷樞和徐潤4人通過蘇松太道沈秉成向張樹聲請願,指出本年不但不能壓縮輪運數額,反應加增。他們表示,雖然沙寧等船困苦凋敝,“恃運漕爲養命之源”,但招商局創辦伊始,也以運漕爲立腳之基。本年江蘇漕糧,連同採辦、抵征米共65萬石,應仍按“沙八輪二”的比例,即由沙寧船分運米52萬石,輪船運米13萬余石。也就是說,江蘇應該較去年多派撥3萬石[40]。
考慮到江北此次滬局所封雇沙船,堅固具攬者約可裝米64萬石,“即使將正漕全數派裝,亦已有盈無絀”,署布政使應寶時、糧道英樸等人經過議商,決定沙衛等船將運載量一律折減,從中提出漕糧正米3萬石和隨同商船耗米2400石,全部撥歸招商局。除此之外,本年江蘇還有代爲採買的糧食75000石和經剝等耗7556石25升,需要海運,均交由招商局承運,兩者合計114956石25升[41]。這個數位和上年招商局承運米數基本持平。由此可見,輪、沙雙方都做了讓步。本年江蘇漕糧海運的出運情況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