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孔子伦理范畴“义”的解读(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另一方面,孔子又以义来限制利,反对不义而富且贵。在孔子看来,人们对富贵利禄的追求应当看其获得的手段和途径是否正当。凡符合义的求利行为皆属正当的行为;反之,是不义之举。孔子对于不义而富且贵深恶痛绝: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孔子对谋取不义财富的行为深恶痛绝,是因为他认为“放于利而行,多怨”。在孔子看来,只有用义来规制利,方能制止那些不义之举,具体要求是:
首先要见利思义、见得思义。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宪问》)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季氏》)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也矣。”(《子张》)
其次是义然后取。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宪问》)
孔子主张“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以及“义然后取”意在表明:人们在谋取物质利益时,必须先要考虑求利的方法和途径是否符合“义”的要求;同时也说明了义利关系是根本一致的,二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人们如何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可见,义对利的规制极为重要。对于个人来说,讲义乃做人之根本;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讲义是兴国安邦之良策,统治者必须要协调好人们的物质利益和精神需求之间的关系以安定民心,这一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指出的是,孔子所讲的用“义”来规制的“利”主要是个人私利。如“见利思义”、“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而大事不成”等中的“利”。而对于私利中的自己应得的合理的部分,孔子则加以肯定和赞扬。
四、义者,君子之质也
《论语》二十篇共五百一十二章,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论及“君子”的有八十六章,占全书总章数的六分之一,而且《论语》中孔子所论及的“君子”,概念的内涵已有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性,既不是指具有某些优良品质的人,更不是指人的身份地位,而主要是指一种达到了高尚人格境界的人。孔子曰:“君子义以为质。而通达的君子则是“质直而好义”日,是因为要“行义以达其道”。在孔子一生当中,他非常担心的是“闻义不能徙”。玟都说明,在孔子看来所谓“君子”,必须要具备“义”这一品质。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义是君子之道的外显。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
在这里,孔子认为春秋时郑国丞相子产之所以能居高位、执政有方,是因为他具有四种行为合乎君子之道:即容颜态度庄严恭敬、对待君上负责认真、教养人民有恩惠以及役使人民合于道理。可见,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即在于做任何事情都遵循“义”。
其次,君子必须以“义”为质。
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卫灵公》)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
孔子要求君子待人处事要以“义”为原则、依礼而行,用谦逊减实的态度表达自己的主张和见解,取信于人。因为这些都是君子的表现,或者说是成就君子的途径。
再次,君子必须要行义、见义勇为。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为政》)
这句话的意思表明,真正的君子应该仗义行善、助人为乐;如果眼见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这是怯懦,而不是君子之所为。
另外,“义”也是君子和小人区分开来的标志。我们从孔子对“君子”的论述常常看到,他对“君子”总是大加赞美,充满了无限仰慕的感情;对“小人”则大加贬斥。表现出无比憎恶的态度。《论语》记载:“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而君子和小人区分的标志之一就在于“义”。
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子路》)
这里既表明了孔子对他的学生成为“君子”寄予了殷切期望;又充分表现出孔子对理想人格的热烈追求,表现了孔子大力倡导“君子”之风的鲜明态度。
因此,“义”是孔子对其心目中的“君子”之基本要求。“君子”作为“智者”,不仅要有渊博的学问,更要学会如何做人;只有“君子”做到了“义”,才能称其为“君子”。正因为这样,在孔子眼里,能称其为“君子”的人是少之又少的。孔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闻其语矣,未见其人也。”(《季氏》)
总之,“义”是《论语》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德目。它来源于“仁”,符合“礼”,规制“利”,成为衡量君子之理想人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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