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天时观(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9章)。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易象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部分都是“时物”,即原发时间的存在形态或构生形态,而不是任何现成的存在形态,比如已确定下来的象征结构和数理结构。其中总有正在当场实现之中的流动和化生,永远不可能被完全程式化、哲理化和“电脑化”,而正在“化生着的”的境域就正是原发的时间或天时,在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相互交媾中生成;“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系》下6章) 如果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我们可以说这易象即原本意义上的“现象”(Phaenomen),意味着“依其自身而显现自身”(das Sich-an-ihm-selbst-zeigen),[6]  就凭借自身中的各种变化趋势的交媾而显示出自身的时机化含义。[7]
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读《易》,就不仅能看出“卦时”、“爻时”,而且能体会出所有真切的解释方式中的时性。在《易》、特别是其中的《彖辞》里,“时”这个字大量出现,比如解释《乾》一个卦的文字中,“时”就出现了十多次,并且具有非常突出的诠释意义。尤其是在《豫》、《随》、《坎》、《革》等十二卦中,《彖》作者一再赞叹“时(或‘时义’、‘时用’)大矣哉”,表现出对“时”的重要性的深刻领会。《尚书》中也有大量的“时”字,但其中大部分被训解为“是”,只有少数可读为“时机”、“适时”。《易》中的“时”则大多应被理解为“时机”。


现在让我们简略地总括一下“时”在《周易》的正文(即卦象、卦爻辞、彖辞、象辞、文言)中的一些含义。
首先,“时”被用来表示某一卦的特别突出的时机含义。比如《随》卦(下《震》上《兑》)的彖辞这样讲:“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周易译注》的现代译文为:“随从,譬如阳刚者[这时指下《震》]前来谦居于阴柔[这里指上《兑》]之下,有所行动必然使人欣悦而物相随从。随从,大为亨通,守持正固必无咎害,于是天下万物都相互随从于适宜的时机。随从于适宜时机的意义多么宏大啊!”[8]  又比如《革》卦(下《离》上《兑》),彖辞写道:“革,水火相息。……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译文为:“变革,譬如水火相长交互更革;……天地变革导致四季形成;商汤、周武变革桀、纣的王命,那是既顺从天又应合百姓的举动。变革的时机是多么伟大啊!”[9]
其次,广而言之,六十四卦每一卦所表达的都是一种特殊的“卦时”,刻划出那样一个时刻的形势和人所应取的态度。比如《泰》卦表达“通泰”之时的形势(下《乾》上《坤》)、机制(“天地交而万物通”、“内阳外阴”)、趋向(“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和人应取的行动姿态(“征吉”、“包荒,……得尚于中行”、“归妹”、“勿用师”等)。其他任何一卦都是这样。
第三,每一爻位(初、二、三、四、五、上)都有特定的时机含义,且分阴阳(奇数位为阳,偶数位为阴)。爻之阴阳与位之阴阳相合为“当位”,否则“不当位”。在不少情况下,当位者(也就是当时者)吉,不当位者有咎。正所谓“六位时成”。(《乾·彖》)这些以及更复杂的一些讲究就是《系辞》中讲的“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的含义。
第四,不管是卦还是爻,“时乘”、“及时”、“时发”、“因其时”“时中”、“时行”(见《乾》、《坤》、《蒙》、《大有》等卦)都意味着“吉”或“无咎”;就是本来不利的局面,只要当事人因其时、“奉天时”(《乾·文言》)都可避难成祥。而“违时”、“失时极”(《节·象》)就总意味着不利或灾祸。由此可见,“时”在《易》的领会视野中乃是活的终极,而“与时偕行”(《乾·文言》,《坤·彖》,《益·彖》)“与时消息”(《丰·彖》)就是《易》让人达到的最高“神”境。所以,《系辞》讲:“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知来”(知晓将来)的关键就在于进入阴阳不测、唯变所适的时机化的时境中,从而能与时偕行。
第五,因此,解释易象的一个原则就是:阴阳交遇则通、则吉、阴阳不交则受阻、有咎。这既指一个卦中的上下卦的关系,又指六爻之间的关系。比如《泰》卦乾下坤上,乾阳本性向上,坤阴本性向下,所以必交遇;于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固也”,吉祥亨通。《否》卦则是坤下乾上,上下卦相背而行,无交遇,因而“不利”;“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说到爻之间的关系,则阳爻遇阴爻则通,遇阳爻则受阻。《周易尚氏学》视这条诠释原则为“全《易》之精髓”。[10]
“交”或“遇”就意味着相异者、相对者摆脱开自已的现成属性完全投入一个相互转化的形势之中,从而化生出新的时机和对此时机的领会。所以,这种相交转化正是最根本的“至变”。正如现象学分析中所讲的“过去”(Retention,保持)与“将来”(Protention,预持)的交融构成了活生生的“当下时机”(Augenblick),阴阳(“阴”可理解为“过去”,“阳”可理解为“将来”)的交合则媾生出氤氲“时气”。“气”在先秦思想中总含有“时机变化”以及对此机变的领会的意思,绝不是“气一元论”,如果我们在西方形而上学的意义上理解这个“一元论”(monism,)的话。


第六,基于这种理解,我们应该在“阴阳交而产生出时机,使人能呼应时机”的思路上来理解“中”。它是另一个解释易象的重要原则。正是因为阴阳两极的交遇才生出了活泼的居中,而这在氤氲鼓荡中被构成和维持着的居中气象正是时机或原发的时间。所以《大有·彖》讲:“‘大有’[下乾上离,只有第五位是阴爻,余皆为阳爻],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译为现代文就是:“‘原本所有’,譬如阴柔得居尊位[六五爻]而张大了中道,上下阳刚纷纷[与之]相应相交,所以称‘原本所有’,也就是‘大有’。它的德性既刚健而又文采鲜明,与天相应,得时而行;所以至为亨通。”[11]  此卦之所以“亨通”,在于它含有的唯一一个阴爻正处于“五”这个尊主之位(上卦的中间),且有向下趋势,因而能与阳爻们充分地相应相交,生成“原发之中”,因此“应乎天而时行”,以致亨通大有。简言之,这“中”就应理解为相交发生和维持之中,时机的出现和领会之中。正如《蒙·彖》所言:“以亨行时中也”(可译为:“通行到时机里,就可居中,就可命中)。至于比较外在意义上的“中”、“正”,都是由这个原发之“中”衍伸出去的。
一些其他的解《易》讲究,比如三才、承、乘、比、应、据、互体、反对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上面讲的“阴阳交而生时处中”这样一个最根本的易道、易理相关。
第七,所有这些解《易》的“原则”或讲究都不是可独立地、机械地运用的规则,而是在相互化洽之中的趋向指引。当机领悟和当机立断是解《易》的最终时机,而全部《易》及其解释方式都是为了帮助人进入这个“时-机”(几)之中。
二. 其他的原发天时观
上一节的讨论达到了这样一个结论,即易理之根本在于“阴阳交而生时处中”。可知《易》的一切预设,比如阴阳和象数,都无“自性”可言,都是为了构设出、参与到时机领会或原发天时的媾生之中。这与西方的概念形而上学有巨大差异,而与诠释学(Hermeneutik)化的现象学思路有一些重要的相通之处。
对于这两者,原本的时间都是一种纯粹的“象”的构成,用德文“Bilden”表达最合适,因为这个词的动词(bilden)意为“发生”、“构成”;名词(Bild)则为“象”、“画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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